“妈,你太罗唆了,上班要迟到,我们去公司了。”正刚急忙起身,他可不希望母亲旧事重提,有空的时候要和她说不要再提起美国的事。
诗织看到正刚起身,也跟著站起来,因为伯母无心说起美国的事,又让她想起在美国的生活,那是她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,也是最痛苦的回忆。不是她不想去找映雪,只是怕一见到她会难过得流泪。
“伯母,我去上班了。等我回来再和你聊,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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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织坐正刚的车到公司,一路上他们沉默不语。
“我下礼拜要到纽约办事情,有什么事要我帮你吗?”正刚打破沉默。
原本看著窗外的诗织转身看向正刚,“帮我到……宝宝的坟墓,告诉他,妈咪对不起他、保护不了他,但是妈咪是很爱他的。妈咪整整七年没有去看他,是为了不想见到爹地,只要爹地娶了新妈咪,妈咪一定会马上到美国去看他。”她没有哭,只是静静的陈述心中的话,她好想去看宝宝,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为宝宝取名,所以就叫他宝宝,她甚至还不知道宝宝是男是女,因为他还没成形就死了。
正刚抽著烟,“你别太难过,人死不能复生,你就当宝宝和你无缘,别太在意。你还年轻,有许多人追求你,忘了‘他’ ,接受别人吧,你不能一直沉浸在以前的痛苦衷,应该找一个更适合你的人。”
诗织痛苦的摇头,这辈子她是不叮能忘记“他”的,和“他”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深植在她的脑海之中,有欢笑、有泪水,再说要找一个能让她心动的人也很难,她似乎对每个男人都免疫,在她眼里,他们和女人差不多。
“有些事不是说忘就能忘……”
“告诉我‘他’是谁,我帮你到纽约去找他,我认为你必须把事情告诉‘他’ ,否则对你们两人来说都太不公平了!你有没有认真的想过,或许‘他’还在等你回去,毕竟你欠‘他’ 一个解释……”
诗织想起杂志上的报导,“他”不可能还在等待她的出现,“他”身边的女伴从来没有间断过,怎么可能还在等她!
“我可以确信‘他’没有在等我,而且我要离开前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, ‘他’不是个笨蛋,不可能等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。如果你是‘他’ ,你会等我吗?”
正刚看著诗织,她又在钻牛角尖了,然而无论他请多少位侦探调查,总是查不出“他”,难道“他”已经在这个地球上消失了吗?还是“他”有意不让人知道“他”是谁?如果诗织这辈子都不说“他”是谁,他也无从找起。
“如果你有空就到美国去看宝宝,我想不会那么巧遇到‘他’ ,如果宝宝有知觉的话,他一定会很想见你,你不能一辈子都在逃避。”
诗织想著她未出世的孩子,天知道她有多爱那个未出世的小家伙,可是她永远也看不到他的模样,同时她再也不能生育了。“我也很想念宝宝,等到事过境迁之后,我会自动到美国去看宝宝的……”
正刚气她的畏缩、愚昧,“要多久?难不成要花一辈子的时间,还是再一个七年?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七年?你又能等多久?”
诗织沉默不语,她能再等一个七年吗?不!她连一年都等不下去了,以前支持她等下去的是“他”,只因为“他”还没有结婚,她就不敢到美国,现在“他”也三十二岁,也该娶老婆了,只要“他”一结婚,她就能回美国了。
“无论等多久,我深信最后二疋会见到宝宝的。”她昧著良心说:“即使要我再等七年,我还是会等下去的。”
正刚听了她的话也只能叹气了,认识她这么多年,还是第—次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、有什么打算,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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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凯翔,你在看什么看得这么人神?”
方之介看见史凯翔手上的照片,他又想起那个逃婚的女人了,事隔七年,他非但没有忘记她,反而更加想念她;平常他总是一副花花公子的模样,到处泡妞,其实他的心襄全是她的身影,真不知道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为何能让“美国情圣”如此想念她?大概她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吧!
以前他曾和那女人相处过,她看起来很漂亮而且纯洁。在她离去之后,莉莉把她的离去全怪在凯翔的身上,其实她会离去也是出乎意外的事。
“忘了她吧!都已经分开七年了,你还这么惦念著她,说不定她早就嫁人了!你也该找个好女孩结婚,然后生一大堆孩子,省得老在受相思之苦。”
史凯翔苦笑的看著方之介,“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,她还没有结婚,如果她结婚,可是会犯重婚罪的,别忘了,我们已经注册结婚了,她这一辈子只属于我一个人。她堂哥想要找我,可惜的是他永远也找不出我……我准备给她一个惊喜……”
方之介无奈的叹口气,“我想她不会喜欢你所谓的惊喜,或许会因此而恨你,你不怕?”
凯翔无谓的耸耸肩,“我就是要她恨我,她愈恨我,我愈高兴。之介,你不了解报仇的果实有多甜美,我会慢慢的品尝,你就留在美国看吧。”
方之介摇头苦笑,如果他能下得了手报仇,那他当然没话说,只是他是那么的爱她,他会忍心伤害她吗?这就不得而知了。
他潇洒的把手放进口袋走出去,“你慢慢的品尝报复的果实吧,我可不想和你一样没良心。”
史凯翔看著方之介走出去,望著手上的照片,如果现在这个画面被他的女友们看到,她们绝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,在商场上他素有“冷血杀手”的名号,大家说他谈起生意就变得冷漠无情,就算是谈情说爱,他还是一样的冷漠,许多女人就爱他这副“酷劲”,真不知道她们都在想些什么。放下照片,拿起他请人调查的资料。
姓名:沈诗织
年龄:二十五岁
出生年月日:民国五十七年一月十一日
出生地:台湾省台中市
就职于:久信企业集团
住址:云庄(位于阳明山)
经历:十岁时父母双亡,由伯父、伯母收留。十八岁,伯父去世,到美国纽约就读大学,与该校牧师史凯翔谈恋爱,但在结婚前夕被堂哥洸正刚接回台湾(原因不知)。回到台湾,在一家眼科治疗眼睛,眼睛曾失明长违一个月之久,出院后考上台湾大学企管系,毕业后在“久信企业集团”担任洸正刚的私人秘书,现巳升任经理。目前没有较好的男友,但有追求者陈家兴(利得企业的小开,为了钱而追求洸诗织)。其堂哥洸正刚派人调查她在美国的男友,但杏一不出结果。
凯翔放下诗织的资料,他的新娘,不!应该说是他的妻子,在台湾安然度过七年,也该是接她回来的时候了。虽然她曾逃婚,但他不打算放过她,一定要把她带回美国,让她知道,只要是属于他——史凯翔的东西,他一向不会让给别人。
七年前她走得匆忙,连放在他家的行李都没带走,或许她是故意不带走有关于他的一切,但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,忘了他们只是没有对外公布他们结婚的消息,其实他们早就注册结婚了,他有权利带他的老婆回美国,即使是用拖的也要把她给拖回来。
他按下电话按键,“格林小姐,麻烦你叫方先生进来。”不一会儿方之介又走进来。
方之介看著史凯翔,刚才还是一副复仇心强的凯翔已经恢复平时的冷静,但也只有在他冷静时才会有事情发生。
“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你要去接老婆回来吧?别忘了,你还得处理‘松曷’的事……”
凯翔懒懒一笑,果然,他的任何决定都逃不过之介的法眼,但他可不想因此而停止他计画已久的事。“等‘松曷’的事处理完后,我会搭第一班飞机到台湾,公司的事交由你替我决定,对于你,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。”
方之介双手抱胸,扬眉道:“其实你可以等她堂哥到美国来,据我所知,沈正刚下礼拜一要到纽约来,他一定会参加查理举办的茶会,到时你和他套套交情,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和他回台湾,他二疋会尽地主之谊请你到云庄,如此一来,你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找到老婆了。”
凯翔靠在椅背上,的确,查理一定会介绍沈正刚给他认识,如果他和沈正刚套交情,到时诗织一定无法拒绝他的拜访,他还可以随心所欲的去云庄看她。
沈正刚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角色,他年纪轻轻就能继承“久信”,必有他过人之处。他把“久信”管理得很好,要和他套交情可能不是件容易的事,不能让他看出他的目的在诗织,否则他一定不会让他踏进云庄一步,甚至还有可能修理他一顿。虽然他不怕打架,但也不想和沈正刚为敌,宁愿多一个朋友,也不愿多一个敌人。
现在沈正刚还不知道他和诗织的关系,如果知道诗织嫁给了“美国情圣”,那他这个“台湾情圣”大概会气疯。为了带诗织回美国,他在所不惜,没有人能阻止他。
他微微一笑,“我会考虑你的提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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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理愉快的看著客人来往穿梭,这次他举办的茶会很成功。他看著刚由台湾来的沈正刚,一个好青年,年纪轻轻的就能掌管家族企业,以后一定更不得了。沈正刚让他想起史凯翔,两个人同样花心,也同样有才能,又都是华人,虽说少年得志大不串,但这句话用在沈正刚与史凯翔身上反而不适合。他一定要介绍他们两人认识。
说起凯翔就令他皱眉,自从诗织离开之后,他镇日花天酒地,每天和不同的女人拍拖,如果诗织不离开,他就不会和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在一起了。他们那时如果结婚,现在一定很聿福,可能也有孩子了。只可惜他们有缘无分,直到现在他还是不相信诗织是爱慕虚荣的女人。
他听见女人们的叹息声就知道“美国情圣”出现了,他不知道伤了多少女性的心,但还是有人不知死活,想当“史氏王国”的女王,可惜的是国王心中早已另有人选。谁也不知道史凯翔的心被女王伤得多重,女士们一直以为他很酷,其实他是寂寞。
查理看向声音的来源,他的眼睛差点掉下来,史凯翔今天可是破天荒没有带女伴出现,大概是觉醒了,不!不可能!他想起沈正刚,不禁露齿一笑,沈正刚是诗织的堂哥,看来凯翔是有心要带诗织回美国。
他快步走向被女人包围的凯翔,那些女人一看见查理像看到瘟神一样马上走避,这都该归功于他的爱妻莉莉所赐,莉莉曾向众人表示她是查理的正妻,谁也不准抢走他,否则就给那人好看,所以女人一看到查理立刻落荒而逃。
查理揶揄的看著凯翔,“今天大概要下红雨了,我们伟大的‘美国情圣’居然没有带女友,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,我得赶快告诉莉莉。是不是你想安定下来,老弟?”
“我没你想的那么伟大,我还不想安定下来,只是今天参加你主办的茶会,我若带女人过来,今晚别想耳根清静,你的莉莉可是部骂人的机器,以后你若有想骂的人,也不怕词穷,有莉莉就一切搞定了。”每次莉莉见到他,总会逼他到台湾去找诗织,她只要一开口,谁也别想要她停下来,他就曾因莉莉的话而三天三夜没睡。
查理作势欲捶凯翔,“别这么说我的莉莉,不过她的确是个骂人的人才。把她带回来,你有得到幸福的权利。莉莉说她还在等你,你自个儿仔细想想。我知道你今天会出现是有目的的,我不想问,但我希望你的想法和我一样,我会介绍他给你认识的。”
凯翔扬眉看著查理,原来他的心思这么容易猜出,连查理都看出来了,但他不打算否认,让大家知道他的计画,他可能得更容易进行。
正刚在远方注视著查理和凯翔,今天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,但又说不上有什么地方不对,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,今天是他拓展生意的好时机,而且是他打听珍妮和史凯翔是什么关系的最佳时候,他这次来美国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告诉珍妮他爱她,如果可能的话,他会带珍妮回云庄。他眯著眼看查理带著凯翔走向他。时候到了。
“谢谢你邀请我参加茶会,查理。”
查理笑著拍拍正刚的肩,“谢什么!我还多交了你这个东方朋友呢!对了,我要介绍我另一个东方朋友给你认识,我想你们应该早就在报章杂志上认识对方,他就是‘美国情圣’史凯翔;凯翔,他是‘台湾情圣’沈正刚。”
凯翔和正刚互相寒喧一番,两人各怀鬼胎,查理看出情势不对劲,三十六计走为上策,不管他们有什么恩怨,他可不想介入,“你们慢慢聊吧,我要去找莉莉了。”
凯翔和正刚目送查理离去后,两人打量著对方,起初像是仇家般看著对方,后来才以敬佩的眼神看著对方。
凯翔首先打破沉默,“我常看到有关你的报导,我想我们的共同点就是喜爱美人。”
正刚听了大笑,“的确,我们是既爱江山又爱美人的人,虽然现在爱滋病充斥,但我还是忍不住结交了许多位女友。”
凯翔跟著大笑,“的确!牡丹花下死,做鬼也风流。”
正刚看著史凯翔,这个男人一定有目的,否则不会走过来和他聊天。会不会他已经知道他和珍妮的关系?不!不可能!正刚仔细研究史凯翔,如果他不是为了珍妮而来,那会是为了什么?不可能是为了钱,他还比他还有钱。除非他要的是人……
正刚偏头一想,如果他要的是人,那他也只能要诗织了。正刚理清头绪,史凯翔住在纽约,而诗织是到纽约留学,他们有可能认识,而且关系非比寻常。正刚露齿一笑,皇天不负苦心人,终于让他给找到了,他不想点破史凯翔和诗织的事,也不想现在就提起珍妮的事。
“美国真好,到处都是美女,我要是能在这裹住一辈子也就心满意足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