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砚相亲的好友 刘育贞
我是沈苇笔砚相亲的知己,当她要求我为她的书写篇序时,我毫不考虑一口答应了,不然朋友是交假的啊!希望各位能共襄盛举,细读沈苇呕心沥血的著作,相信我,必定让你(你)百看不厌。
当沈苇告诉我,她想要写小说时,我鼓励她;很幸运的,她的家人也不反对,更增加她的决心。
各位读者可能想知道沈苇是个怎么样的女孩,就让我来介绍她吧!
她是一位让人一见到就喜欢的淑女,个性动静自如,在她的眉宇之间藏著一股信心和灵气,使得她成为魅力十足的小女人。
人世间常有不尽如人意的事情,就像故事中的男、女主角,他们互相深爱著对方,却因为某些因素,导致女主角怀著悲痛的心情离开她最爱的人,不过终究因为他们深爱著彼此,而有情人终成眷属,有了皆大欢喜的结局。
第一章
沈诗织放下手中的商业杂志,起身走到阳台,外面是一片宁静,她独自空想著,任由泪水滑落。每当月初夜阑人静时,她便一夜无法人眠,只因为看了有关于“他”的报导,而她也只能由商业杂志中得知“他”是否安好。
时光飞逝,他们已经有七年没有见面了,有时会有股街动想跑到纽约看“他”,但她不能,只好继续戴著假面具留在台湾。也许在她年华逝去时,会再度见到“他”。
回想起杂志报导“他”最新的情人,呵!又换女朋友,不知道是第几任了,“他”总是周旋在女人堆中,一个换过一个,不曾留恋过,或许连“他”也数不清到底有过几个女友,而她也不曾帮“他”数过,只因不想伤心。
望向花园中的向日葵,现在是半夜,所以看不清楚,在白天时,花园会呈现一片金黄,十分美丽。她并不特别喜好向日葵,只不过是想看到光明的一面,所以才会在花园中种植向日葵。
走回房间拿起一张照片,那张结婚照是她匆匆离去时唯一带走的东西。聿好她逃离了,否则只会造成大家的痛苦。回想以前那段美好的日子,她缓缓露出笑容,那时她是多么的天真无邪,现在却有如行尸走肉般过著无意义的日子。
沈诗织回头望著卧室,目光停留在书架上,一整排八十多本的商业杂志,全都是有关“他”的报导,当大家为“他”喝采时,有谁知道成功的背后有多少泪水与苦痛?唯一知道、了解“他”的人却已离去,“他”的心二疋很痛。但是谁能忍受一个在结婚前夕逃跑的新娘?所以“他”大概已经忘了她的模样,能记得的只是她的无情吧!
做个深呼吸,沈诗织试著平稳情绪,过去的事已不能再挽回了,唯一能做的只是站在远处深深的祝福他。
想起自己在公司的绰号“老女人”,她嘲讽的笑笑,的确,无论在身心或是在外表,她都相当于七十多岁的女人,不再有爱人的能力,连笑容也变成最奢侈的动作,冷酷无情,对人毫不宽恕,但又有谁明白她的心呢?了解她的那个人是不会再相信她了
看著旭日东升,一天即将来临,把结婚照放在抽屉的最底层,用厚重的原装书压住它,不让任何人看见,因为这是她最寂寞时唯一能安慰自己的礼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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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正刚刻意放轻脚步,他可不想一大早又要面对母亲的怒容,近来他是过分了些,常常晚上应酬到隔天早上才回到云庄,然而他也没有办法,实在不是他不想回家,只是孤零零地待在房里,他又会想起珍妮。都怪他不好,不该害怕承认爱上她,才会使她心碎离去。
根据调查,珍妮跑到美国当服装设计师,还有一个固定的男朋友——美国情圣——史凯翔。七年前他到美国找珍妮,谁也没想到他没有将珍妮带回台湾,反而救回诗织。也罢,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到纽约去带珍妮回来。他轻声笑笑,珍妮再也离不开他了。
“正刚,你昨晚又跟哪个狐狸精在一起了?”海晰板起面孔看著儿子,他实在是愈来愈乱来,每天和一些小明星混在一起,惹出许多花边新闻,现在该是他清醒的时候了!真是搞不懂他,不和大家闺秀来往,偏偏和爱慕虚荣的小明星在一起,那些明星自以为有几分姿色就卖弄风骚。正刚的年纪也不小了,她早就想抱孙子,而不是每天一大早起来和儿子玩猫捉老鼠的游戏。
对于沈诗织,她早就放弃劝她结婚的念头了,也不知道她中了什么邪,对男人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态度,还把自己打扮成三十多岁的样子,真是糟蹋了上天赐与她的美貌。海晰叹口气,想想还真对不起死去的小叔与弟妹,连他们的宝贝女儿都照顾不好,她不配当人家的伯母。
正刚露齿一笑,知道母亲一定在等他,“妈,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,不多睡一会儿?”
海晰冷哼一声,看著正刚,“不要扯开话题,如果我多睡一会儿,哪天你得了爱滋病我还被你蒙在鼓里……你要我怎么对得起你死去的父亲……”说著说著便要哭出来。
正刚叹口气,又来了,每当母亲想逼他娶老婆时,总会搬出已经去世的父亲,然后威胁他娶老婆,否则就不让他再进云庄。就算要娶,也要娶他所爱的女人,他的脑海中自然浮现出珍妮的身影,她给人的感觉是柔和的,和沈诗织大不相同。
“妈,你太夸张了吧,我会使用保险套,所以你放心,我绝对不会得到爱滋病。如果我不幸得到了,还有诗织可以继承‘久信企业’ ,你不用担心公司会毁在我手中
海晰听了正刚的话,马上哇的一声哭出来,“你这个不孝子,还跟我说有用保险套,法律都有漏洞了,你以为保险套是万能的啊?它比法律还要不堪一击。你真是没良心,也不知道你的个性像谁,这么花心!你要是被女人给甩了也不用抱怨,因为你是活该!”她用手帕擦拭眼泪,还夸张的做拧干的动作,令人看了啼笑皆非。
正刚看惯了母亲的伎俩,但又不能不安慰她,不然她可会假意寻死,万一弄假成真,他就真的成了不孝子了。“妈,我知道了,我现在就是在找未来的媳妇,否则怎么会天天都不在家呢?至于我的个性,我想是遗传自爸爸,据说他以前比我还要花心,但他好运遇到了你,我就没他那么好运了,至今都还没找到适合的对象……”
海晰听到正刚赞美她,不禁破涕为笑,“你说得对,你父亲的确是比你花心,他的运气也比你好,他遇见了我,我们是一见钟情……”只要有人提起她已故的丈夫,她便会滔滔不绝的谈起以前的事,一脸沉醉在爱河的表情,连旁人都会认为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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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诗织在房里就听到正刚在和海晰抬杠,不禁露齿一笑。她看著镜中的自己,把只有在家里才会放下的一头长鬈发盘到头上,戴上黑框眼镜,她立刻变得一丝不苟,活像个老处女。这就是她的面具,只有在家里她才会把眼镜拿下来,她要大家都敬畏她,而不是整天为了她的美貌来纠缠她,其实她会这么做还有更重要的理由——“他”!
沈诗织走出房间,看到海晰和正刚在饭厅抬杠,她优雅的走上前搂住海晰,亲她的面颊,“伯母早!”
海晰愉快的看著诗织,她一直把诗织当做亲生女儿看待,若说正刚是她的宝贝,那诗织便是她胸口的一块肉,她一直希望能有个女儿,但只生了正刚这么一个儿子。诗织和她姊姊诗轩一出生便集三千宠爱于一身,所有见到她们的人都立刻喜欢上她们姊妹俩,可惜诗织十岁那年,她的父亲、母亲与诗轩因出车祸而死亡,唯一存活的诗织便由他们收养。诗织一直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,只是她从美国回来之后就变了,变得不爱说话,即使说话,也只是说一些言不及义的事。
“醒啦,快坐下来吃早餐,有烤上司和煎蛋,这襄还有你最喜欢吃的火腿,多吃点,你太瘦了。”
正刚听了立刻出声抗议:“妈,你太偏心了,只为诗织准备早点……”
“我疼你干嘛?诗织是我女儿,你又不是我儿子……”海晰马上反驳正刚,她还在生正刚的气,虽然他刚才利用她对老公的爱使地开心,但她还是不原谅他的放荡不羁,他有那么多女人却没有孩子,还真是说不过去。
诗织听了海晰所说的话直想掉眼泪,虽然知道伯母一直把她当成亲生女儿看待,但由她口中说出,感觉自然不同。
正刚了解的坐下来,“诗织是我的妹妹,那我不就是你儿子吗?”
“我没有成天只会花天酒地的儿子!你们知道别人怎么说吗?”海晰看见正刚和诗织都摇头表示不知道,她要的就是他们的注意力,见到他们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,她夸张的说:“我实在太丢脸了!幸好我从不参加舞会,否则遇到陈太太就完蛋了,她一定会得意洋洋的问我:‘你儿子到底都在做什么?每天报纸上都有他的绯闻。’害得我现在连上街都提心吊胆的。如果突然有—位记者跑来问我:‘沈夫人,请问令公子沈正刚今天上哪去了?’我难道要告诉他, “哦!对不起,我得看看明天的报纸才能回答你的问题。’你偶尔也要让我知道你上哪去了,下班之后也不回家,真不知道你在搞什么鬼?”
诗织听了直笑,白天要找正刚是很容易,但一到了晚上,要找他比登天还难,就算打电话给他历任的女友也找不到他。
正刚不以为意的耸耸肩,“我是在挑一个适合我们沈家的媳妇……”
“我不许你带那些女人回来,如果你把她们带回来,我可是见一个打一个,才不管她是不是当红的女星。我昨天无聊时,拿诗织的商业杂志来看,在美国居然有一个跟你一样不怕死,老是跟女人胡搞瞎搞的男人,他还是个华侨,我看你们可以称兄道弟了,连喜好都一样,他也喜欢和名模特儿混在—起,我记得他叫……史凯翔,对了!就是史凯翔。”
“妈,我和史凯翔不同,人家是白手起家,而我是继承祖传的家产,你怎么说我和他一样?”
史凯翔的确是一号厉害的角色,能从一无所有变成家财万贯。他以前是个富家子弟,整天游手好闲,后来他父亲做生意失败,他靠自己的努力束山再起,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。因为他的事业是跨国企业,所以他的知名度也跟著打响了。说到他的长相,听说只要是他看上眼的,没有一个能逃出他所编织的情网。
诗织听见史凯翔三个字,愣了一下,随即恢复镇定,沉默的吃著早点。
“哼!我觉得一样,还有,我可警告你别让诗织太劳累,如果她生病,我唯你是问。对了!诗织,昨天我忘了告诉你,陈家兴又打电话来了,他邀你去听演奏会,你去不去?”
诗织摇头,她快被陈家兴逼疯了,他美其名是追求她,实际上是追求她的钱,也不知他由哪得来的消息,知道她手上有许多赚钱的公司及上地,所以每天送一束鲜花想要打动她的心。
在大家面前,她是一个很严肃的人,在“久信”工作已四年多了,见过形形色色的人,有些是想和她逢场作戏,有些是真心真意,但都被她坚决的拒绝了,因为“他”一直占据著她的心。
“他不是真心真意想追求我,他追求的是我的钱,我看不如让他和我的钱去听演奏会,他可能还愉快些,我只会让他倒尽胃口。”
海晰连忙替陈家兴辩解,“我看你是误会了陈家兴,他不可能那么肤浅,你应该和他交往看看,才会了解他的为人,然后再决定是否要和他交往。再说你成天把自己打扮得那么老气,任谁看见你都会倒尽胃口,人家又没有嫌弃你,我看他是真正的好青年。”
诗织用餐刀把煎蛋切成块状,“他是一个肤浅的人,我看世上再也没有人比得上他了,或许金氏世界纪录可以颁个最佳肤浅奖给他。我的打扮没什么不对,难不成你希望我穿晚澧服去上班?!”
正刚看著诗织,幸好她很清楚陈家兴的为人,不然可能又要再面临一次感情的伤害。陈家兴最擅长甜言蜜语,曾经骗过许多人,有一个女孩为了他自杀,他不仅不为所动,甚至继续行骗。
“他是个视钱如命的人,妈,如果他再打电话来,你不要理会他。至于诗织的穿著打扮,我毫无意见,如果她想穿比基尼去上班,我也不会反对。”他夸张的笑起来。如果诗织真的穿比基尼去上班,他可就一个头两个大了,根本不用工作,每天站在门口为她挡掉上门的登徒子就足以让他手忙脚乱。
诗织听了他的话佯怒瞪他一眼,让他停止夸张的笑声。
海晰低下头,“我不知道……我一直以为他是个好人,现在我知道了,人不能光看外表,我不会再理会他了,下次我会……”海晰适时住口,她可不希望诗织知道她有做媒的念头。
正刚用警告的眼神看著母亲,她又兴起当媒人的念头了,可是对象是诗织就不可以,她已经吃太多苦了,他到现在还可以肯定她是不会轻易嫁人的。如果对象是某人,或许还有一下点的机会。
“他”到底是谁,正刚也不知道,诗织从不肯谈“他”,七年前他有事到纽约,诗织哀求他带她回台湾;七年之后,他还忘不了那一幕,诗织本人二正也忘不了,母亲根本就不知道诗织在美国发生了什么事,否则也不会兴起当媒人的念头,他必须让母亲打消这个念头。
“诗织才二十五岁,也不急著结婚,你别老想把她嫁出去。”
“她是不急,但你看她,长得漂漂亮亮的,偏偏把自己打扮得死气沉沉,男人看了不吓跑才怪。你有那么多生意上往来的朋友,也不介绍诗织给他们认识,就只会谈生意,赚那么多钱干嘛;:你又没有老婆儿子,等你死了,那些钱也没用了。”
诗织开口道:“伯母,你别怪正刚,其实正刚一直都在帮我留意有没有适合我的对象,是我自己不要的,我还不想嫁人。我想缘分到了我就会结婚,你不用替我担心。一
“诗织,不是伯母爱说你,你不要老是想著工作,你应该去找映雪玩,从你回来到现在,我没有看见映雪到我们家来。她开了一间挺不错的茶艺馆,有空就去找她聊天,不要成天待在公司。你昨天不是有收到美国来的信?反正我们在美国有房子,你可以到美国住几个月,顺便和朋友联络感情。真不道知你为什么书念列一半就跑回台湾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