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家店名“绿野仙踪”的西餐咖啡店内,三个言情小说作家,难得优闲的聚在一起共餐。
法式香烤小春鸡、德国猪脚……美味的食物在眼前,馋涎欲滴。
笔名轩辕空的高茵茵,率先出声:“好想……好想……好想谈恋爱!”
她的话一出,让另外两人互相讶望了一眼,手中的刀叉自然放下。
她们以为她是忍不住馋涎,想要先吃为快,没料到茵茵出口的话。竟是和美食扯不上边的。
温柔的岑思,笑望着她。“菌茵,你怎么突然有这念头?”
可爱的高茵茵微噘着嘴,哀怨的目光在店内扫射一番。
“看!一眼望去,全部都是情侣,真令人羡慕!”
原本,她也很高兴三人—起来用餐的。
虽然三人住在同一个社区内,但因为写稿、赶稿,三人的时间常常凑不到一块——
好不容易今天能够优闲的共餐,她也很珍惜这难得的友谊时间,但是……
一眼望去,都是情侣档,真令人触景伤情� �
“想谈恋爱!?我们不是每天都在操控书中男女主角的恋情吗?”笔名醉月的殷萝桦淡然一笑。“要操控自己的恋情,难如登天吧!”
说着,萝桦眼神一黯,又坠进藏在时光中的十八岁约定。
岑思和高茵茵互望一眼。
知道触及了殷萝桦心中的伤痛,高茵茵面有愧色。
“萝桦,对不起,我……我不是故意要提的。”
那愧疚声,拉回了殷萝桦的思绪:“不会。你多提几次,免得我一不小心,写稿过度,得了脑细胞衰弱症,把它给忘了。”
又是一个云淡风清的笑容,经过了许多年,她的自责未曾减少,但至少她已学会释怀,不再让它逼她走近瘠苦黑暗的角落。
“别顾着说话,吃东西吧!”岑思那如春风般的笑容,令人感觉舒服极了。
“是啊,好不容易放纵自己,品尝美食,吃完这一餐,至少得摇一千下的呼拉圈、再做一百个仰卧起坐,和十个仗地挺身——”才吃了一口,高茵茵就担心高脂肪和高热量,会让她纤瘦的身材走样。
“茵茵,你的烦恼还真不少。”大啖了一口猪脚,殷萝棒晒笑着。
“其实,目前来说,我最大的烦恼,就是……我好久没写稿了!”两道细眉拢起,拢皱一抹忧愁。“怎么办?愈久投写,我的心愈慌。我一直觉得,我投有爱的感觉,男女主角除了对看,还是对看……想想,我笔下的人物真可怜。你们笔下的男女主角,谈起恋爱,都恋恋情深、轰轰烈烈的,可是我写的却是淡如水……他们一定很埋怨我这个主人!”
“可是,你写的故事精采,各大门派的明争暗门,看的似惊叹,网友不都说,你堪称是金庸的接班人!”萝桦给她打气。
三人分属不同的出版社。
岑思,是言情小说界一致推崇的天后作家,她笔下的爱情,朴实的深人人心,一如她的笑容,给人春风拂面的舒悦感觉。
轩辕空,言情小说界的一匹黑马,虽然写稿、出书的速度慢,但拥戴“他”作品的书迷,可是不少。因为笔名和作品张扬武侠风的性质,很多书迷一直认定她是男的。
醉月,掀起小说界情色风暴,自出道以来,一直是个争议性大的作者,窜红的速度令其他同行眼红。网路上,攻击她的言语几乎没有一天停过,但她不在乎,她只做她自己。
三个人的结识,是个偶然。她们喜欢拿着笔电到图书馆、到咖啡店,进行写作的工作。时常巧遇,久而久之,从点头打招呼、谈天聊心、进而成为知己好友,还想约在同一社区内住下。
友谊的梦想完成,接下来,她们要圆恋爱梦。
“还是岑思最幸福了。”高茵茵把话题又转回来。
“她有个Mr.Ringt。”羡慕的神情,凝望着那个幸福的小女人。“每天发E—mail和她传情话,难怪她写的爱情,都是那么甜、那么幸福!”
腼腆一笑,岑思眼中有着幸福的韵味。“他要回来了。”
一句话,在喜悦的笑容中涌出。
“你的Mr。Right要回来了!?”高茵茵叫道:“好想赶快看到他!”
“茵茵,你好像比岑思还兴奋。”殷萝桦笑睨了她一眼,“又不是你的情人要回来。”
“我当然高兴了!岑思的情人,就是我的情人典范,我要找一个跟岑思的情人一样的男人,每天和我通E—mail传情话,这样一来,我就有爱的感觉,可以谈恋爱,也可以写稿了!”一举两得,真希望这种幸福马上降临。
爱情与面包兼得!?”萝桦装出一脸大大的诧异神情,
“原来,茵茵也会为自己的未来盘算了!”
傻笑着,高茵茵吐吐舌。
“会的。茵茵,你又可爱又漂亮,一定会有很多人追求你的!”岑思端着白开水敬她。“我祝你早日谈恋爱。”又举杯邀对面的美人。“萝桦,你也是。希望你能再找一段幸福。”
三个女人,端着白开水干杯。
爱情,是她们笔下的产物!
爱情,是她们心之所向!
爱情,是幸福的开端……
第一章
双手在键盘上敲打着,岑思的眼在笑、心在笑……
后天!就在后天,她思思念念的那个人就要回来了!
三年了,他们足足有三年没见面了。
这三年来,只靠着E—mail传递彼此的消息。
他是倔强的,怕她汇钱给他花用,所以,他不给她电话号码、不告诉她他住在哪里,甚至也不打电话给她……
他是大她两届的学长,成绩优异,是学校的风云人物,才进校门,她就听说了他风光的事迹。
他们的恋情,算是一见钟情吧!互见的第一眼,情苗就在心中悄悄滋长,在她二哥岑恩的推波助澜下,他们成了一对恋人。
她二哥和他是同班同学,二哥的成绩算是不错,但及不上他,因为二哥很多时间都在追女朋友。
而他,不敢浪费父母的辛苦钱,常常他和她的约会地点,都是在图书馆中度过的,所以,她的成绩好,也是拜他所赐!
现在,二哥已经结婚,还生了两个小孩,时常问起他们什么时候结婚。
鱼缸里的小金鱼,无忧无虑的悠游着,似乎也感染了她喜悦的心情。
继续!?她还没想到这个问题,只要他能回来,她别无所求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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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早晨
岑思起了个大早。明天旭森就要回来了,他没说要直接回家去,或许,他会在台北待个几天。
她把客房整理干净,枕套、床单全部洗过,如果他想在她这里小住,她会给他最干净的空间。
大哥、二哥相继结婚之后,家里感觉上变小了些,加上小娃儿的出生,哭哭闹闹的声音,多多少少影响了她写作,所以,在取得父母的同意下,她自己买了房子,而会选在台北的原因,自然是因为出版社在台北。
她希望,她买房子的事,不会给他任何压力。
以前,他家穷,他从来不去她家,直到有一回她因盲肠炎开刀,他才破例踏进她家门去看她,手上提着他母亲煮的鱼汤。
那鲜美的鱼汤,至今仍令她难忘,因为提着鱼汤的他,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过她家。
所以,想念他的时候,她会煮一锅鱼汤,细细回想他到她家的情景。
待把客房整理干净后,才发现已过了中午十二点。
下厨房,今天,她的午餐,就是一锅鲈鱼汤。
煮好了鱼汤,她习惯在吃午餐之前,上网收信。
在收进信箱内的二十几封信中,她看到他的名字——
端着碗,她啜了一口热鱼汤,心是暖洋洋的,笑是甜蜜蜜的。
把他的信点开来看,她嘴边的甜蜜笑容僵住——
思:
我们,分手吧!
森
好短、好短的一句话。
岑思的笑容僵了、心僵了、眼神僵了一僵在一封署名戈旭森寄给她的电子邮件上。
瓷碗落地的声音,她听不见;冒着热气的鲈鱼汤,暖不上她的心头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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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机场大厅,来来往往的人潮中,她尚未见到他的身影。
昨夜,她整夜未阖眼,不停的发E—mail给他,想问他是不是在恶作剧。
但他一直没回信,她猜,他传信给她之后,大概已经上了飞机,所以他没回信给她。
他不是会开玩笑的人,不可能拿分手的事,开她玩笑。
但她无法接受,在他们通了三年的E—mail传情话,在他回台湾之前,他竟然告诉她,要和她分手!
或许,国外的开放作风,让他的个性改了,他变得会开玩笑了又或许,他想给她一个Surprise,所以他……
天哪,是他!
岑思目光锁定前方一个高大的男子。三年未见,他变成熟了,体格明显变得魁硕——
那浓如墨的眉,那对不在乎周遭事物的眼,那冷硬紧抿的嘴角……
她的心,怦然狂跳,但双脚似乎被强力的胶着物黏住,无法向前走一步。
三年了,她终于又见到他了。
昨日的思念,化成一抹束风飞逝——
“旭森!”一个娇媚的嗲嗓声响起,令岑思反射性的回头去看。
一个打扮时髦的富家女,热情的奔向他,在热情的拥抱过后,是一个热情的吻……
岑思被眼前的情景给弄迷糊了。
头一回,她不清楚自己的角色,是作者?还是书中的主角?
她向来分得清的,可是,今天……
为什么在这个攸关她日后幸福的日子里,她却又像个作者,杵在一旁,看着男女主角火热的谈情说爱?她静静的望着他、静静的看着……
他们愈走愈近、他对上她的眼神,但只一秒,他的眼神又规矩的回复正视前方,连经过她身边,他也没再看她一眼。
他不记得她了吗?不记得有岑思这个人了吗?
她只不过是头发变长了一点……
就这样,他不记得了吗?
“小姐,如果我没猜错,你一定是台湾人。因为只有台湾的女孩,才会美得像温柔的白雪公主。”
一道斯文的嗓音飘落,岑思抬眼一看,未看清眼前的人,她的眼前一黑,人便昏厥了过去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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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少爷,银行的经理打电话来问,他要亲自过来接你,不知道你的意思?”
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子,恭敬的问守在床边的伟岸男子。
坐在病床边的男子,没回答他的问题,反而凝视着床上昏睡的人儿,笑得一脸灿容。
“外婆说的果然没错,童话中的白雪公主,还是台湾的女孩最适合扮演!”
床上的人儿,肤色雪白,晶透般的肌肤,砍弹可破,樱桃般的小嘴……真的像是白雪公主的真人版,美、美极了!
这么清灵的佳人,怎么会在机场的大厅内昏倒?
也许,这是上帝念在他一片仁心,愿意接收台湾一家面临倒闭的银行,所赏赐给他的珍贵礼物。
淡淡的,他扯出一抹温柔无害的笑容。
“少爷——”他的家仆又在唤他。
对于少主人坚持送人来医院,又坚持照顾到她醒来为止,他实在颇伤脑筋。
在医院一待,今日所有的行程全要变卦了!
蓄着一头及肩黑发的雅旭飏,回头笑望着家仆。
“靖平,把所有的行程往后挪一天。”温柔的眼神,回望着床上的人儿。“我今天心情很好。”
“是,少爷。”
少主人的命令,他不敢不从,相信银行那边,没人敢吭声。
靖平退出房外,和银行那边的人沟通去。
屋内,一个属于英国贵族派的英挺男子,深情的凝视床上的可人儿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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幽幽转醒,影影绰绰,房内的摆设,由模糊至清晰,当她睁大眼,意识到自己不是睡在自己房间里时,一道温柔的清嗓,夹着笑声,飞人她耳内。
“看来,我似乎不适合演白马王子这个角色!”
坐在床边的雅旭飏,见她醒来,心情大悦之余,先自嘲了一番。
岑思惊地坐起身。
这个男人——她不认识,但似乎见过。
细想了一会儿,她才想起,她在机场大厅见过他,他好像对她说什么白雪公主之类的话,但之后她人便晕过去了。
“你……”
“睡美人被王子一吻,就醒了,可是我吻了你好几百次,你都没醒——对呀!我忘了,你是白雪公主,不是睡美人!”
难得有这么一天美好的童话假期,雅旭飏任由自己的想像力,在童话故事中,张扬开来。
他吻了她!
瞠大眼,对上他堆着笑容的薄唇,她两颊遍红如醉。
垂下眼,她的思绪复杂。
她之所以会倒在这男人的怀中,大概是一夜焦虑未睡,又亲眼目睹旭森挽着别的女人,对她视若无睹,一时间无法承受残酷的事实,才会……
想着,连她自己都不知道,什么时候滴下泪来。
“你不会是因为我吻了你,所以伤心的哭了吧?”
见她垂首无声的掉泪,他有些讶然。台湾女孩,有保守到这种程度吗?
“其实,是因为我忘了吻你,所以你才会一直在昏睡中。”雅旭飏又补了一句。“因为你太美了,我看着、看着,呆住了,就忘了吻你了!”
抬眸,岑思眨掉眼眶中的泪水,拭去泪滴,难为情的一笑。
“对不起,是我一时情绪失控,不是因为你的缘故。谢谢你,希望我没有给你带来困扰。”
“不,没有,你没有给我带来困扰。”他粲然一笑。
“因为你,所以我有机会见识到台湾医院的病房,设备的如此周到,不但各种小家电都有,还有SPA水疗室……”
“嗄!?这里是医院?”岑思赧颜一笑。
她还以为这里是他家,还好没说出口,否则真是尴尬极了!
“我倒觉得这像是饭店的住房,你呢?”
“呃,是啊,挺像的!”岑思干笑着。“你的音调……呃,我的意思是说,你好像不是台湾人。”
“我是台湾人!”笃定的话语之后,淡笑的补述着:“不过,我小学毕业后,就全家移民到英国去了,所以……”
“喔,我了解。”难怪他的声音有点外国腔。
“你现在觉得如何,有没有哪里不舒服?需不需要请医生来?”他关心的询问。
岑思摇摇头。
“我很好,谢谢你。我想,我没事了,住院的费用,我可以自己支付。”她柔柔一笑。“真的很谢谢你。呃,请问你的名字是?”
“这是我的中文名字。”他在一张便条纸上,写上自己的名字,把纸递给她。
“雅旭飏——很特别的名字。”她脱口说出她看到他名字后的反应。“我可以知道你住在哪里吗?我只是想,改天我应该去你家拜访,并向你道谢。”
他和她对视了好一会儿,扬唇轻笑,“真的,我还不知道,我今天晚上要住在哪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