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是哦!导游给我们一整个下午的时间耶!现在才下午四点多而已,你还要不要逛街啊?」琼雯试探性的问道。
「不了!我想去街角的露天咖啡店坐坐。」与其逛一些自己没兴趣的店,她不如去喝咖啡还好一点。
「那可不可以帮我顾这些东西?我还想跟朋友去逛逛。」琼雯的笑容变得无辜。
「可以啊!」她耸耸肩,没有异议,反正只是举手之劳而已。
「谢谢你,千穗,你人真好。」琼雯赶紧把东西交到她手里,然後与朋友会合,蹦蹦跳跳的走远。
摇摇头,元千穗原本空空如也的双手,登时多了好几袋东西,她一步步走到露天咖啡店,选定一个座位,向侍者点了一杯拿铁之後,就拿出小皮包里的记事本出来,写一些心情感言。
其实,她并不是呆子。
看看身旁的纸袋,她心里很清楚同寝室的三个女孩,只差没有把她当菲佣使唤而已,几天下来,不管是用餐还是逛街,她们总会藉故要她拿东西,不然就是帮忙提她们血拚来的衣服、皮包。
当然,她自己也要负点责任,是她没有拒绝,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,这是她个性中的弱点没错,她不太懂得怎么拒绝别人,只好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内,让人予取予求。
啜饮一口含著牛奶香味的咖啡,随意翻著记事本,蓦地翻到那一篇以铁灰色眼眸为标题的记事,让她又想起了那个人来。
她对他的印象实在太深了,都好几天了,她还是清楚地记得他的身形、他的脸孔,还有他那一双铁灰色的眼瞳。
早知道她应该问清楚他叫什么名字的。她万分後悔的想道。
要是他们可以再遇到一次就好了!她一定会记得问的。
而就在她不经意地抬头看向某处时,整个人不禁愣住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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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皮尔斯,难得来米兰一趟,你就陪人家一下嘛!」
「玛莲,你自己逛吧!喜欢的就买下来,记在我帐下。」
刚谈完一笔生意,皮尔斯就与女伴走出餐厅,想坐上车子,却被拖住。
「哎哟——人家叫你陪,又不是要你花钱。」说归说,玛莲听到他的话时,蓝眸还是为之一亮。
「听话,我还有事要忙。」他还不了解她吗?皮尔斯不想戳破她的如意算盘。
「皮尔斯,难道你不想要吗?」玛莲散意嘟起性感丰润的红唇,擦著红色蔻丹的手指不断地在他胸前来回摩挲,试图勾引他。
照她的想法是,先到床上享乐一番,再来买她看中的一条红宝石项链,是再好不过的计画。
「听话。」他拿开她的手,但她的唇却主动吻住他的嘴,他乾脆放任她而不作任何反应。
面对她的挑逗,他早就习以为常,甚至开始感到厌烦,也许他该考虑换女伴了。
「哎呀——你怎么了嘛!」得不到回应,玛莲不禁蹙起眉心,突地,她发现不远处有个东方女孩的目光一直望著这里。「皮尔斯,我们有个小观众呢!」
「是吗?」顺著她的视线,他看到了她。
四目相交,这可把元千穗给吓到了,俏脸登时涨红起来,只差没有躲到桌底下,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心慌成这样。
「你吓著人家小女孩了。」玛莲笑了。
皮尔斯没有搭话,定睛看著那个满脸通红的女孩,觉得很眼熟,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。
当他的视线移到她身旁的购物袋时,脑中马上浮现画面,她是那个在许愿池附近被扒走皮包的小女孩!
原来她也到米兰了,不变的是身边还是堆著不少战利品,她的亲人还真大胆,放她一个小女孩四处走动。
第二次再见到她,她的表情还是一样带著慌张,好像他会对她做什么似的。
「皮尔斯——」玛莲突然开口道。
无法不注意到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小女孩身上,她不喜欢!即便她不构成威胁。
「走吧!我送你回去。」皮尔斯拉回思绪,让她坐进车里,自己再坐进去,将小女孩的身影抛到脑後,不再去想她如何。
嗄,他走了?
望著车子绝尘而去,他俩的身影让元千穗的心头泛著疼痛。
她又错过了问他名字的机会了,可是,问了也没用,不是吗?
他身边已经有人了,而且她长得好漂亮,又高身材又棒,站在他身旁真的很登对,不像她矮矮的,站在他身旁就像七爷八爷一样可笑。
落寞与难过同时在她的心头纠缠,一股想哭的冲动涌上来,令她红了眼眶。
唉!没想到她的暗恋这么快就破灭,这样也好,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第二章
罗马、米兰、威尼斯、佛罗伦斯……
这次的义大利行程,是用倒著玩的方法,绕了一大圈,又回到罗马,十几天下来,她的心情却没有当初的兴奋,而这都是因为他。
明明知道没有结果,她还是无法克制地想他,阴郁的感觉一直笼罩在她心头。
明天一早,她就要告别义大利,回台湾了。
想到这里,元千穗怎样都睡不著,同寝的琼雯和她的朋友早就因为近日的血拚,累的昏睡过去,侧头看向床边矮柜上的电子时钟,已经近午夜时分。
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,突地,她的脑中涌现一个想法。
来义大利这么久,她除了欣赏景点之外,晚上就是待在房里,不如趁著回台湾之前,到饭店的酒吧坐坐,当作是新鲜的体验。
决定了,她便起身,将收拾好的行李箱打开,换上此行唯一一件带来的浅色洋装,悄悄地拿著小皮包出了房间,搭电梯到顶楼的酒吧。
但是,才刚到酒吧门口,她就被拦下。
原来是侍者以为她未成年,要阻止她进入,她只好出示护照,证明自己早已成年,侍者看过後,则赶紧跟她道歉。
这段小插曲并不影响她的兴致,在侍者的带领下,她选定角落的位置坐下,点了一杯啤酒。
夜已深,环顾四周,仍有不少外国人众在一起聊天,酒吧里设行舞台,摆著一架平台钢琴,还有个穿著黑色礼服的女歌手正拿著麦克风在唱歌,高昂又浑厚的歌声传遍酒吧。
就在她沉浸在女歌手的歌声时,酒吧的门口出现了两名发色不同的男子,他们有著同样英挺的身材,却有截然不同的气势,就像狂狮与猛豹般自成一格,又像发光体般引起众人的注目。
有一瞬间,众人全安静下来,酒吧里只剩女歌手的歌声,两名男子却全然不在意自己所带来的影响,迳自选定一处空桌坐下。
是他!?
元千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在这个时刻、在她即将回到台湾之际,她居然又见到他了,这个她日思夜想却不知道姓名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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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约翰,很抱歉让你等这么久。」皮尔斯手举著马丁尼,向好友致歉。
约翰.福斯是他在哈佛时期的同窗,也是他志同道合的朋友之一,毕业後,他们各奔前程,几年下来,两人逐渐在各个领域崭露头角,虽然他们只是偶尔用网路联络了解彼此的近况,但友谊却未曾改变。
「哪里的话,大夥都很忙,你又不是不知道。」难得轻松,约翰拿著威士忌一饮而尽,再向侍者示意续杯。
「是啊!你这个大忙人怎么有空到义大利?」皮尔斯对他的牛饮,只是扬起眉角。
「并不是有空,而是飞过来视察业务,明天晚上就要回美国了。」他特别选在今天晚上抵达罗马,就是为了和老朋友见面。
「这么赶?不多留几天,我可以抽时间陪你。」皮尔斯啜饮一口酒。
「免了吧!谁不知道你最近正为了推副牌的事,忙得不可开交,像今天这样有时间暍一杯就够了。」约翰挥挥手回绝他的提议,并个想浪费人多时间在玩乐上。
「就算再忙,也该有休息的时候。」他没否认,推副牌的事,早在各大媒体上曝光过。
「大学时,我们还玩不够吗?」约翰笑道。大学四年,他们吃喝玩乐,哪一样没玩到疯?想当年他们五个人可说是校园的风云人物。
「说到大学,我们好久没聚在一起了。」皮尔斯脑中浮现五人聚在学生会的情景。
「是啊,三、四年了吧!」
「这几年,你有跟谁见面?」
「班尼和元去年见过,藤井是年初,不过,每次都是来去匆匆。」约翰耸肩道。
「真幸运,这几年,我只在日本见过藤井,其他人大都错过了。」皮尔斯还记得某一次他到澳洲工作,原本想和班尼碰面,但他因为公事跑到西班牙了。「真不晓得什么时候,我们才可以再聚首。」
「现在大家都这么忙,恐怕要等到十年後吧!」
「说不定我们聚在一起时,身边都带著老婆小孩了!」皮尔斯笑道。
「啧,真不简单,我们五人小组最风流倜傥的皮尔斯,居然会说出带著老婆小孩的话,你什么时候转性了?」约翰摆出不可置信的神色。
「去你的,我风流归风流,可没有抱著独身主义。」皮尔斯笑道。
「是啊!搞不好哪一天就会有女人抱著小孩来跟你认亲,那真的就是现成的老婆小孩了。」约翰的脑中浮现那个景象,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「你想当现成的乾爹,用不著在我身上打主意。」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,他的女人虽然一个换过一个,但是安全措施向来做得彻底。这点,皮尔斯颇有自信。
「话不要说太早,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?」约翰比较相信世事没有
绝对。
「是啊!未来说不定是我先当你小孩的乾爹!」皮尔斯反揶抡回去。
「也许吧!」约翰不置可否,眼光一扫,突然发现有双眼瞳一直往这边盯著看。「那女孩你认识吗?」
「什么?」顺著他的目光,皮尔斯也跟著转头过去,对上的是一张惊慌又眼熟的脸蛋。
是她!
第三次见面,皮尔斯已经对她印象深刻了,但这次她似乎有些改变,洋装让她添了几分妩媚的女人味,想来之前是他错估了她的年纪。
「你认识她?」约翰觉得他的表情似乎带著惊讶。
「谈不上认识,见过两次面罢了。」皮尔斯耸肩道。
「是吗?」他有点怀疑,看那女孩一双眼睛一直瞪著这边看,怎么看都不像见过两次面的反应。才这么想,那女孩的表情一变,突然起身往这边走来。「皮尔斯,你确定谈不上认识吗?」
勇敢一点,你一定可以的!元千穗在心里不断的为自己打气,在紧张中,她不知不觉地点了好几瓶啤酒来喝。
再不去,你就没机会了!下定决心,她忽地起身走过去。
「那个——那个谢谢你!谢谢你那天帮我的忙!」一到皮尔斯面前,元干穗立刻冲口说道,声音之大,马上引来周遭酒客的注意。
也不晓得是不是太大声了,她的脸轰地涨红起来,整个脑袋有如火在烧,烧得她有些晕晕的。
「小姐,那天的事你不用这么在意。」皮尔斯笑著说道。
「不是的!我是真的很想谢谢你!」快点问他的名字啊!越是这样,元千穗越是讲不出口,焦急的她脸更红了。
「小姐,你先坐下再说。」她是不是醉了?为了不让她继续引人注意,约翰赶紧拉著她坐下。
「唔——」被他这么一拉,元千穗觉得她的头更晕了。
「小姐,你没事吧!」皮尔斯觉得她的脸色异常红润。
「我没事、我没事。」她摇摇头,试著把昏眩摇掉,不过越摇越是糟糕。
「小姐,你先喝个水吧!」约翰看状况不对,连忙向侍者要了一瓶矿泉水,并且开给她喝。
「谢谢。」元千穗一古脑儿的灌了三分之一,冰凉的水总算让她的头晕好一点,神志也清醒不少。
「小姐,这么晚了,要不要送你回去休息?」皮尔斯问道。
「不用了!可不可以请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?」趁她还有勇气之前,元干穗冲口道,说完就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望著他。
「我叫皮尔斯。」她晶亮的眼瞳让他的心漏跳了几拍。
「我叫千穗。」她说著自己的英译名。
太好了!她终於问到了。她露出满足的笑容。
她的笑容灿烂的让皮尔斯不觉地回以微笑。
「千穗小姐,需不需要我们送你回去?」约翰看她傻笑的模样,觉得她应该是喝醉了。
「不用、不用了!谢谢你、谢谢你们,我可以自己回去。」太好了,她总算可以没有遗憾地回台湾了。元千穗连忙挥手,向他们道谢,人跟著起身想走,可没想到走没几步,人就晕了过去。
「千穗!」皮尔斯眼明手快地冲过去扶人。
「皮尔斯,你先带她去我房间吧!这里我来处理就好。」约翰掏出口袋里的钥匙给他。
「那就麻烦你了。」皮尔斯朝他点个头,便将元千穗整个横抱起,走出酒吧。
她怎么会这么轻?
皮尔斯微皱眉心,一路抱著她搭电梯,走进顶楼的总统套房,进到里头的房间,轻轻地将她放到床上,帮她盖好薄被。
千穗。他在心里叫著她的名字。
还是不懂她到底有什么目的,难道就只为了问他的名字?
不自觉地,轻抚她几近没有毛细孔的脸蛋,他发现她的脸摸起来的感觉比想像中还要滑嫩,像小婴儿的肌肤,乾乾净净的,没有涂抹任何的人工颜料,这会儿脸颊红扑扑的,加上鼻梁的小雀斑,更显得可爱。
不知不觉,他的手来到她散发著红润色泽的嫩唇。
好软。
不知道吻起来的感觉如何?
突地,门钤响起,打断了他的念头。
灰眸一暗,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在无意中倾身……
他在想什么!?居然让突如其来的念头冲昏了头,直想亲吻她?他们不过才见过三次面啊!
他反射性的直起身,赶紧去开门。
「怎么了?」一打照面,约翰就觉得他的神色怪怪的。
「没什么。」皮尔斯退开一步让他进来。
「她醒了吗?」约翰站在门口,并没有意思要进房。
「还没。怎么不进来?」他摇头。
「不了,我已经跟饭店要了另一间房间,她就交给你,我要去休息了。」约翰笑笑的说道。
「要休息何必这么麻烦?这里还有房间,不是吗?」皮尔斯觉得奇怪。
「我又不是疯了,要是她半夜发酒疯,我还不是会被吵醒。再说,人家可是冲著你来的,这个责任当然由你来负责。」约翰意有所指的说道。
「什么冲著我来的,你不要乱说!」他皱起眉,想到的是方才他差点亲吻她的那一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