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男人修长的手指紧夹著一根点燃的香烟,拿近嘴边深深地吸了一口,接著吐出白烟,任由袅袅烟雾缭绕著伟岸的身躯,并且弥漫著整个空间,与室内沉窒的空气融为一体,
办公桌旁摆置的那组顶级音响设备,此刻正播放著一卷音质不太好的录音带,伴随著音乐,女人的歌声平缓地流泄而出,仔细一听,似乎有些跟不上节奏。
愈听,男人不由自主地枣拢斜飞的浓密剑眉,紧皱的眉宇问尽是烦躁厌恶。他捻熄才抽丁一半的香烟,霍然站起身,不耐烦地按下音响的停止键,抽出匣中的录音带,毫不犹豫地丢进垃圾桶。
“根本不能听!”子夜般漆黑的厉眸斜睨垃圾桶内成堆的录音带,他低啐道。
垃圾桶里的录音带,是全国各地渴望成为歌手的年轻男女所寄来的试听带。自己录制的录音带音质粗糙,但他们只关心自己的歌声是否能获得唱片公司青睐,其余的事压根不是他们在乎的重点。
而他,雷毅恺,便是负责审核录音带的人。
他是全台湾最大规模唱片公司——“维凡音乐”的王牌制作人,举凡经过他指点、打造的歌手,唱片专辑必定大卖。
“雷毅恺”三个字就等于是唱片上的正字标记,这样的情形也让他在台湾乐坛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并且,各家唱片公司的老板莫不千方百计地撒下重金,积极地争取这位音乐鬼才。
然而,这样的他,一整个上午都坐在办公室里,听著这些人勇敢地寄来毛遂自荐,却难以入耳的试听带。
真是浪费他宝贵的时间!
难道没有人会唱歌了吗?他们该不会以为只要随著旋律哼哼唱唱,没有走音,跟得上节拍,就叫做“唱歌”?呿,音乐界什么时候沦落到如此没水准的地步?
雷毅恺恼怒地将自己抛进黑色皮椅里,硕长的双腿率性地跨上办公桌,再度点燃一支香烟。
一面吞吐著白烟,他一面按下内线电话的按键。
“阿升,进来一下。”他沉声命令。
没一会儿,被唤作“阿升”的年轻小伙子便出现在雷毅恺的办公室内。
“雷先生,请问有什么事要交代吗?”阿升必恭必敬地站在雷毅恺面前问道。
“这些试听带全都拿去扔了,免得我看了碍眼又占空间。”他简短地说。
“是的。”阿升捧起装满试听带的垃圾桶,一步一步往门外移动。雷先生已经连续三天要他丢掉成堆的试听带,算一算,大概也有上百卷了。“雷先生,难道真没有一卷能听的吗?”阿升忍不住好奇地问。
“嗯哼,全是伤人耳朵的废物。”雷毅恺撇唇冷言。
“这样啊——”他自己私匠下偷偷抽了几卷试听带来听,倒不至于像雷先生说的那样糟糕,应该是雷先生的标准太严苛了。“雷先生是首屈一指的顶尖制作人,就算歌声再怎么差劲,只要一经您的指点,总有办法化腐朽为神奇,就像是我们公司的‘倪心昕’,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?”
他可不足在拍马屁,倪心昕除了长得漂亮外,歌声只能算是平平,没什么特别之处,但是经过雷先生的训练、调教,现在可是红遍歌坛的新生代偶像女歌手,在唱片界低迷的景气中,她的唱片销售量每回都能突破五十万张哩!
“嗯哼。”雷毅恺挑起浓密的眉,冷哼不语。
他从不否认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才能,相信就算是—个完全不懂唱歌的人站在自己面前,他也有办法将之训练、塑造成乐坛高手。
虽然这的确是一件极富挑战性的事情,却不是他想要的。
他渴望的是一个真正懂得唱歌的人才,让自己能够倾尽所学地训练、教导。那种感觉就像是伯乐找寻到一匹千载难逢的千里马,让人喜悦并且拥有成就感,而不是成天对著空有皮相,随便哼哼唱唱就想当畅销歌手的人,这样只会令他觉得自己在浪费才能、浪费生命。
思及此,他的眉心拧得更紧,脸色益加凝重。
“别再说这些了,愈说愈让人厌烦,你先出去忙吧。”雷毅恺挥了挥手,示意阿升还给他宁静的空间。
“是的。”阿升迅即转身朝门边栘去,突然,他想起了一件事,于是停下脚步问道:“雷先生,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听听现场演唱?”
“什么现场演唱?”他捻熄烟,厉眸睇向阿升。
“我大学时在摇滚研究社的学弟打电话来,邀我今天下午去看他们的表演。倘若这些试听带你听烦了,或许可以去现场听听他们的表演,我曾经听过主唱学妹的练唱,我保证她的歌声比试听带好多了。”
雷毅恺修长的手指托著下颚,沉默地考虑著阿升的提议。霍地,他开口了。
“听了那么多卷试听带,也不差多这个现场演唱,我希望你说的是真的。”
就当是他连续几天部闷在办公室里、听著难以入耳的音乐,需要呼吸点新鲜的空气吧,搞不好,这一赵能让他寻到一匹千里马也说不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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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F大一年一度的校庆,校园内欢欣鼓舞、热闹喧腾,到处洋溢著和谐欢乐的气氛。每一个人热情的参与,驱逐了冬日的寒意,就连温暖的阳光也赏脸地凑上一脚。
“一串鸡屁股、肉串、甜不辣、豆干,以及一串猪血糕,总共一百元,请您稍等一下。”站在摊位前的女孩绽开礼貌的微笑,收下客人递来的钞票,随即将一串串食物放到烤肉架上。
这里是日文系的摊位,今年学会如同前三年校庆一样,推出的是“炭烤’。或许足“炭烤乙刚巧对了大家的味,每一年活动结束后结算盈余,总是能让日文系学会赚进一笔为数不小的盈收。
摊位的前半部站了一排忙著接待客人以及烤肉的同学;中间的空位则堆满了各式各样供炭烤的食物,以及负责将这些食物用竹签串好的同学。
而最后方的草地上,有一个女孩正卖力地搬著纸箱。
她身穿一件宽松的米白色连帽T恤,里面则穿著套头黑毛衣,下身搭配简单的牛仔裤以及沾了点脏污的布鞋。
她有一头及肩的黑亮短直发,小巧伹不算高挺的鼻子,因干燥的气候而略显干裂的菱唇,以及一双清澈的眼眸,
基本而言,她的长桐堪称清秀,但在现下注重造型妆扮的大学女生里,没有任何打扮的她就显得相当不起眼。
“嘿咻——终于搬完了!”女孩将纸箱整齐地摆放在一起,伸展了略微发酸的肌肉,并且大刺剌地直接以衣袖拭去额边沁出的汗水。
“子绫,真不好意思,每年都麻烦你和你爸爸,而且还让你一个女孩子搬这一箱箱沉重的食物,辛苦你了。”系学会会长朝陶子绫走了过来,拍拍她的危膀慰劳她的辛劳。
“别这么说,每年的这个时候,系学会可都让我们菜市场那些叔叔伯伯大赚一笔呢。”陶子绫唇办勾起感激的笑弧。
她是卖菜人家的女儿,每天清晨以及黄昏时段,都会到菜市场去帮父亲卖菜。大一校庆前夕,当时的系学会会长恰巧在菜市场见到她,于是便提出了希望她能够向菜市场的摊贩争取,低价供应“炭烤’所需食料。当然,菜市场那些看著她长大的叔叔伯伯全都欣然同意。
“就先这样吧,我得去忙了,校庆结束我再跟你把费用结一结。”系学会会长话一说完,又立刻回到摊位前面招揽生意。
“好的,没问题。”陶子绫浅笑回应。待系学会会长离开后,她便走回父亲那儿,双手倚著发财车的窗边,她对驾驶座上的父亲说道:“老爸,多谢啦!”那轻松的口吻,一点也不像是女儿对父亲应有的态度,反倒像是朋友。
“丫头,东西都弄好了,那老爸先回家去罗。”陶明发疼爱地轻拍了拍女儿的脑袋。
“嗯,老爸,你先回去休息,晚点儿我就直接到黄昏市场去找你。”
“不用了,今天是你学校的校庆,你玩得开心点,我一个人忙得过来的。’语落,陶明发将副驾驶座上的墨绿色背包递给女儿,旋即发动引擎。
“噢,老爸,你可别累坏了!”接过背包,她像个小管家婆般叮嘱著父亲,然后目送著他将发财车驶离学校。
玩得开心点?她该找谁玩呢?系上的同学各百各忙碌的事情,系外的其他三位好友,有两位已经休学嫁人了,而跟她一样同在外语学院的舒品絮,也早跑到棒球场上,探望亲亲男友任崇威去了。
她独内一人该怎么消磨时间咧?
算了,难得学校校庆,她就捧个场逛一下,等会儿还是回去,帮老爸卖菜比较实在——陶子绫心中忖度著。
从背包拿出她那台宝贝的MP3随身听,戴上耳罩式的耳机,按下播放键,日本流行教主滨崎步的歌声随即流泄而出,就让滨崎步陪她一起逛校园吧!
“陶子绫————”染著一头金发的男孩在人群中朝她大吼,接著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陶子绫面前,脸上还带著仿佛见到救世主的兴奋神情。 “上帝保佑,还好你今天有来。”
“干嘛,发生什么大事了吗?瞧你跑得这么急。”陶子绫一脸不解地瞅看著眼前的男孩。
他是她的同班同学—彭英翔,也是学校摇滚研究社的社长。
“对了,你们摇研社的band今天不是有现场表演?身为社长,你怎么还有时间闲逛?”她倏地想起这件事。
思及此,她心中也有一点小小的遗憾。
热爱音乐、热爱唱歌的她,打从大一开始就很想加入摇研社,只是碍于每天得到菜市场帮父亲卖菜,抽不出时间参加社团练习,只好作罢。
“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来找你的,哎呀,时间快到了,先跟我走再说!”彭英翔看了下手表后,惊慌地说道。
“喂,等……”陶子绫话都还没说完,便被彭英翔不由分说地拉起手,匆匆往人群中跑去。
现在是什么情况?她著实感到一头雾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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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?!要我帮叶湘岚代唱?!”在表演现场的后台,陶子绫震惊地大叫。她挖了挖耳朵,不可置信地问道:“应该是我听错了吧?”
“没错没错,就是你听到的那样。”彭英翔一睑诚挚恳求的模样。“唉,要不是叶湘岚因为莫各其妙的感冒导致喉咙沙哑,而且灌了奸几汤匙的川贝枇杷膏也没有用,我现在也不会那么头大。
倘若她没办法唱,等一下的表演绝对开天窗,这样一来摇研社的名声就会一落干丈,想来想去,我也只能找你帮忙了。”
叶湘岚是摇研社所组乐团的主唱,身材修长,体态纤瘦完美,长相又漂亮,再加上歌声好听,因此在学校里颇受欢迎,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她的名号。
“找我帮她“代唱”?!简直太荒谬了!更何况,你就这么笃定我能胜任吗?你甚至不确定我会不会唱歌!不行不行,我一定会搞砸,你还足去找别人帮忙。”陶子绫想也没多想便回绝了。
虽然……虽然她真的很想拿起麦克风,在人群面前唱歌,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心愿,只是这件事实在是太突然了,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。
“不不不,我肯定就是你。有一次我无意间听到你自己一个人在教室角落哼唱滨崎步的歌,你的歌声绝对不会比叶湘岚差,要对自己有自信一点,我们摇研社这次真的得靠你度过难关了。拜托——”彭英翔紧握住陶子绫的手,激动地说。
“可是……可是我从来没有上舞台面对人群唱歌的经验,万一因为我太紧张,误了摇研社的表演不就完蛋了?’她有些心动,却仍下敢贸然答应。
“放心,你用不著上舞台。”
“嗄?不用上舞台?”那她要怎么帮叶湘岚代唱呢?陶子绫怔愕地睁大澄眸。
“没错,你只需要拿著麦克风站在后台唱歌,叶湘岚自然会在台上对嘴。”他早就想好对策了,一切就等陶子绫点头答应。
“站在舞台后唱歌……”她敛下羽睫,喃喃低语。
“对不起,子绫,我知道这样对你来说很不公平,可是叶湘岚是众所皆知的校园偶像,很多学生都是冲著她才来听摇研社的band演唱,要是临时换了名不见经传的你,就怕会引起他们的公愤。”他赶忙解释。
不可否认,听完彭英翔的话后,陶子绫的心中顿时感到有些失落、沮丧。
爱唱歌的她,一直以来都有个心愿—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站上绚丽的舞台,面对广大的群众唱歌,将自己热爱音乐的心情传达出去。
只不过,她的梦想在今天似乎依旧没办法实现。
算了,只要能唱歌,不管哪种形式她都能接受。
见陶子绫低头不语,彭英翔紧张地开口询问:“子绫,怎么样,你愿意帮我这个忙吗?’他真的很怕她不答应哩。
“‘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’,看在我们同学一场,我帮了!”陶子绫拍拍他的肩膀,豪气千云地应允。
“太好了——”闻言,彭英翔兴奋地狂吼,并且想也没想便一把抱住她。
“喂,克制一点。’陶子绫轻皱眉尖,小手努力地挣脱他坚固的臂膀,戳了下他的肩头,委婉地提醒他收敛过于热情的举动。
她讨厌与异性有太过亲密的肢体接触。
“先别高兴得太早,搞不好你们做的曲目我不会唱。”她冶静地提醒他·
“噢,我们做了两首歌,第一首是滨崎步的‘Seasons’,另一首是黎安莱姆丝的‘Can't fight the moonlight’。滨崎步的歌应该是难不倒你的吧,至于黎安莱姆丝的歌……”
“没问题,我会唱。”她很喜欢“女狼俱乐部”那部电影,不但买了电影原声带,还学会里头所有的歌。“你确定‘代唱’可行吗?会不会被拆穿?”她不放心地问。
“不会啦,后台全是我们社团的人,他们不会传出去的,而且我们的麦克风设备一流,观众绝对不会怀疑声音的差别。”
“阿翔,你说要想办法帮我解决问题,却一溜烟儿跑得不见人影,你到底想好了没?”略带沙哑的女声传来,中断了他俩的谈话。
陶子绫回头,只见叶湘岚朝他们走了过来。
她的脸蛋上化著精致的彩妆,穿著粉红色的紧身无袖上衣,搭配黑色短皮裙、长及膝上的黑色皮靴和性感网袜。整体的打扮艳光四射,完美得让人无从挑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