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雨霪霪,触眼所及,都是灰蒙蒙的一片,一个娇小的身影,穿着烫得挺直的白色制服、黑色裙子,撑着浅蓝色银边花纹的伞站在雨中,看起来迷朦不已。
“奇怪!今天那个画中美女没上车耶!”
耳边传来同学疑惑的声音,丰厚而不失性感的唇,轻轻地弯成一个微扬的角度。
奇怪!大家的眼睛是都瞎了吗?
没看到她就站在那儿?就在公车站牌前的马路旁啊。
不过……她是在看什么?一只被车撞死的小狗吗?
这倒是很让他意外,他一直以为,那种每天都花一堆时间在整理自己的发型、烫好自己的制服,死命要穿出美感的女孩,是不可能做这种事的。
就在公车门要关上,载着一大群学生的公车要缓缓前行时,他看到的,是一幕更令他讶异的景象。
那个一直站在雨中的女孩,竟然蹲下了身,抱起那个在柏油路面上,看起来灰涩卷曲成一团的小躯体。
她不是只一时地滥用爱心啊?
深邃的眸子带着诧异的光芒,缓缓地因公车的前行而视线移转,一直看……他一直看着那个今天注定要迟到的女孩。
他以为她会滥用一下爱心就上车的,没想到,她竟然真的在雨中对着一只似乎早已死去的小狗儿,付出她的真情……
“咦?她没赶上公车?”
身旁一声低呼,是好友陈见达的声音,他转过头,讶异有人跟他一样,发现了那个在雨中迷朦不清的身影。
“怎么?”他低哑的轻笑,“你喜欢她啊了”
“当然,谁不喜欢?既漂亮、身材又好,现在才十四岁,要是先把到了,未来不可限量啊!”陈见达爽朗的道,瞬间,语气又立刻加了丝自嘲,“可惜的是,我没希望啦!”
“怎么这么说?”
“我啊!开玩笑可以,逗女生也还行,但是看到喜欢的女生,我就没辙了,对了,会长大人,什么时候把你的仰慕者分我一个做老婆啊?”
“现在就要啦?”他们才十人岁,正准备考联考,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年纪呢!
“不是啦!先跟你说一声,让你帮我留意啊!”
“呵呵……”他开怀的朗笑着,说不上来听到好友说不会追那个女孩后,那一丝莫名的心安从何而来,“好,有机会一定……一定帮你追老婆。”
第一章
夏天的雷阵雨说来就来,霍丽儿撑着伞,懊恼地咬着那樱桃般,不用妆点就自然艳红的小嘴,看着车子在大雨中来来去去。
“计程车怎么这么难叫啊?”站在红砖道边缘的她轻跺了下脚,身上的制服裙早已被雨打湿了大半,好难过!
突然,那双明媚的眼儿在大雨中锁定目标——一辆亮着空车灯的计程车,在大雨中驶向她。
嫩白的小脸蛋高兴的一亮,手跟着高举,“啊!计程车!”
娇小的身躯迅速地跨前一步,就这么一步——
“小心!”
一个低沉的嗓音突然从她身后响起,跟着是一只大手猛地环上她的腰际,把她整个人往后拖。
瞬间,喇叭声、摩托车的紧急煞车声震耳欲聋,连带的她手里的伞都跟着飞脱出去,她的背也好像撞上了什么,周遭全是一片混乱。
“要死啊你!X的!走路看车好不好?”
摩托车骑士的咒骂声,在大雨中模糊不清的传来。
霍丽儿错愣在原地,大雨瞬间湿了她的脸,而她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,突然,一个黑影笼罩住她。
她仰首,是一双大手撑开了一件大外套。
外套下,还有一张近距离放大,上下颠倒的男人脸孔,正对着她的脸蛋喷气。
“小姐!你该不会被吓得魂都飞了吧?”
“啊!”她惊叫一声,连忙往前跨一步,然后回过头。
刚才那张对着她喷气的脸庞,是属于一个大男生的,而他此一刻正对着她笑。
“你这么爱淋雨啊?还是喜欢撞车?拜托你,”他边说边牵起她的手,直接住的一旁骑楼走去,“想死也别挑这种日子,湿答答的,人家要帮你收尸都嫌麻烦,下次挑个晴天,你冲出去送死,我绝对不拦你。”
“谁……谁要死啊!”
一直到了骑楼下,霍丽儿才算是完全地回了神。
猛地甩开那个温暖而厚实的大掌,她不高兴地瞪着那张爽朗且性格的笑脸,“你是谁?我又不认识你,要收我的尸也轮不到你。”
“唷!这是对你救命恩人说的话吗?”
“救命……”她重复着他的话,这才想起方才的状况。
没错!
眼前这个笑得痞痞的,穿着某间知名男校的运动服,身上还有股汗味的阳光型大男生,刚才的确是救了她,他的大手甚至还在她的腰际上拉了一把……
霍丽儿错愕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腰,她从没跟哪个男生这么近的接触过。
见她那模样,大男生笑得更痞了,“是啊,我救了你的命,怎样?在考虑要不要以身相许是吗?”
“吓!”霍美儿猛然抬头,明媚的眼儿因他的话而愤怒大张,声音也提高了八度,“你说什么?”
“开玩笑的。”大男生皱皱浓眉,没想到她脾气这么坏,“拜托!小美女,亏你长得一张漂亮脸蛋,怎么脾气这么坏?”
“要你管!”
说她脾气坏?也不想想他自己看起来多下流。
但她是淑女,这种骂人的话她当然不会轻易说出口,“我……刚才就算你不救,我也会自己跳开的。哼!”
“我怀疑喔!你看起来像是很迟钝的样子。”大男生摇摇头,一脸怀疑的样子。
看他那模样就教霍丽儿生气,“哼!我迟钝也不关你的事,再见!”
说完,她转身就要走,虽然明知道自己欠他一声谢谢,可她就是难以启齿。
“等等!”
大男生低沉的声音再度传来,她一回头,就见一个大黑影朝着她的脸笼罩下来。
她还没来得及会意过来那是什么,就听到他说:“外套给你遮雨,再见啦!”
她错愕地从外套的缝细中看出去,只看到那高大的男孩背对她潇洒地挥了挥手,便跑进了夏季的雷阵雨中。
哗啦!哗啦!
大雨仍下个不停,她看着罩在头顶上那件风衣质料的运动外套,鼻间隐约闻到一股混合着汗昧淡淡香皂味的男生气息。
霍丽儿伸手把外套拿了下来,眯起眼看着那男生消失的方向,那个男生是谁啊?
他为什么没跟她要电话?
这是第一次,她碰到这样的人耶!感觉好奇怪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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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闹的速食店,通常也是学生们的聚会场所,尤其是在台北几所知名高中学府附近的速食店,更是常被那些高中生拿来做为开会讨论,或是庆祝什么特别事情的场所。
而今天也不例外——
“来来来,干汽水!干汽水!”
就见挑高两层楼的速食店里,一群约莫十来个大男生围着一个大圆桌,个个身材都高大,每个人不是制服衣角跑出来,就是一身汗湿的运动衣裤,反正,就是一个比一个邋遢就对了。
那群大男生丝毫不管他人眼光,迳自笑着、闹着,好不愉快!
“对啊对啊!”陈见达一脚踩上椅子,一手高举汽水杯,嗓门惊人地道:“恭喜单御、贺喜单御,要前往美国征服波霸了,他是我们台湾人的光荣、中国人的骄傲……对了,最重要的是,我们学生会的魔鬼会长终于走了,我们自由了!”
“谢谢你啊!”
单御白了他一眼,豪迈地对大家笑道:“来来,喝吧、吃吧!今天我请客,要吃什么再去点。
“是啊!来找我请款。”一旁的副会长,饶晨豫面无表情地说。小小的学生会没钱请会计,只好由他这个理工科年年拿全校第一的副会长来兼任。
一群大男生闹着,自然引起不少人的注意,而其中,在二楼一个刚好得以窥见那个大圆桌一角的位子,坐着个女孩,她面前放了几本书跟一杯咖啡,但她的注意力不在书上,而是悄悄地蹙起眉。
嗯……这些人好没品喔!
女孩原本打算要放弃自己的位子,换个清静,视野内没那么多看起来像外星怪物的大男生的地方,可不期然,一张爽朗且性格的笑脸映入了她的眸里。
她脚步忍不住停了下来,坐回原位偷偷地望着下方那群大男孩。
真的是他!
“这款?!当然要你出钱,死单御,上次友谊赛会输X中,都是你害的,没事发什么烧,生什么病啊?”其中一个男生指着单御道。
女孩心一跳。原来那个大男生叫单御!
“说真的,单御,你星期六没事,那么蠢地跑去淋雨干么?当初花大钱做外套,就是教练要我们小心身体啊!”
“是嘛!是嘛!连外套都弄丢了,真有你的,你该不会是想把X 中的哪个人,所以才故意生病,好对他们放水吧?”
“钦钦钦,你们也差不多一点。”陈见达看不下去,站出来替他说话,“他就要去把金发蓝眼的波霸了耶!X中的那群恰查某,他怎么可能放在心上。”
“陈见达,我是那种特地跑去美国把波霸的人吗?”一直被损,单御有点受不了。
“对嘛!想我们学生会长的品行有多好啊!高中三年以来,收过的情书不下上百封,却连一个也没上到,唉!蠢啊!真是有够丢男人的脸的。”另外一个人忍不住亏他。
“真是谢谢你们的赞美啊!”单御翻了个白眼。唉!这群损友。
“对嘛!上次我还把PLAYBOY上最漂亮的那个波霸画在你的外套上耶!没想到你竟然一下就弄丢了,真过分!”
“好啦!都过去了,还在那一直说、一直说,都说今天我请客了,你们还想要怎样?”
“不怎么样,等下再去打一场吧!”
有人提议,大伙儿都跃跃欲试。
“好……咳,咳!”
才说了个好字,上个星期感冒到现在没好的喉咙,偏偏非常不合作的在这时候作怪了起来。
一旁的饶晨豫开口了,“还是别去了,他身体这样,你们大家不会想受到他妈妈的关照吧?”
“啊!”
大伙儿面面相觑。对厚!都忘了单御有个超爱流眼泪、超温柔又超小女人的妈。
“我真怀疑耶!”发现自己去打球的机会被破坏掉,单御有点怀疑地看着他,“你确定你不是我妈派来监督我的吗?”
“吓!”饶晨豫那一直没啥表情的俊脸上,第一次展露出小小的不屑,“我哪有那闲工夫?我是怕你等不回家又卧病不起,明天走不了,那我们大家不是要继续接受你的戕害吗?”
“哈哈!对啊、对啊……”
一群大男孩笑闹着,气氛好不热闹,使得该是有点感伤意味的惜别会,却见不到任何的悲泣,只有损来损去的幽默。
倒是在二楼角落的那个女孩,默默地沉思着。
想起那天他跑入雨中的宽大背影,他是因为那样才发烧的吗?
她的面色凝重,想起自己还欠他一次谢谢,谢谢他救了她免于那场车祸。
可是,他没告诉别人这件事吧!不然他的朋友怎么都说,他将外套弄丢了呢?
外套明明是他特地留给她遮雨的啊!
他说弄丢了,那是不打算要回去了吗?
想起他的外套还被她丢在房间里的角落,她该还他外套的,而且也该跟他说声谢谢,他明天就要离开台湾了。
看来,外套跟救命之恩的两次人情,她得赶快还清才行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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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一大早,在台北市郊外的某个高级社区里,一栋大门敞开的高级透天别墅前,停着一辆小货车,货车的后车门是敞开的,里面有大大小小许多的行李箱和纸箱,显然有人正在搬运行李,而且随时会再拿东西出来。
站在不远处的霍丽儿,娇小的身躯套了件简单的一字领米色上衣,穿着牛仔短裙,脚踏着酒红色的露指凉鞋,她紧紧地抓着手里的纸袋,纸袋里有她洗过,且用吹风机烘了大半夜的外套。
她表面看起来神色自若,可是紧抓着纸袋的手,却微微颤抖地泄露出她的紧张。
她是不是太冲动了?一个国三的小女生,什么都没准备,就这样直接地杀到一个可以说是完全陌生的男生家里。
昨晚,她利用网路查寻有关单御的资料,没想到他那么受欢迎,在高中的BBS板上,还有专门为他设立的俱乐部,里面刊登许多关于他的资料,更透露出他住在这一带,却没说清楚是几号。
但是现在看来,那户敞开着大门,正在搬运行李的地方,应该就是他家了吧?
霍丽儿深吸了一口气。
反正来都来了,欠他的那两件事,也该还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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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单御这次会举家迁往美国,是因为他二妈下了重大决心。
他们兄弟俩都还小时,就跟着他二妈从美国搬回台湾住,本来拿绿卡的他们,也是过了好长一段适应期,才逐渐跟上这里的课业。
原以为他们将在台湾继续生活下去,没想到却因为父亲车祸,导致二妈又一次下定决心,回去那个她根本不喜欢的国家。
想当然耳,两个儿子也义无反顾的一起搬回去。
“怎么样?有没有什么人是你舍不得的啊?要走噜!要不要来段生离死别的剧情啊?”
单扬低哑悦耳的声音,带着一丝调侃,从别墅大门传出来。
“够了你!”
低着头在客厅整理着行李的单御,笑骂着跟自己同龄的同父异母哥哥。
“真的没喜欢的人?”
站在大门旁看着门外,一双凤眼有趣地微眯着的单扬,不死心地又问一次。
“没有好不好?”
话虽这么说,可是单御的脑海,却快速地闪过某个景象……
就是那个在大雨中,低垂着头看着小狗的身影,紧接着的,是在骑楼下,她怒气勃发,却更显明艳动人的可爱脸庞。
是的!他喜欢她,那个叫做霍丽儿的可爱女孩。
他不认识她,但他总是跟她搭同一班公车上学,比她早下车,再转车去学校。
他知道,所有他们学校搭那班车的男生都喜欢她!
除了他还没展开行动外,其他男生都被她拒绝过。
可是他喜欢的,不是那个人人眼中,美艳且高高在上的她。
而是那个会为了路边被撞倒的小狗,一脸慌乱得不知所以,甚至没赶上公车的她。
但他是个聪明人,知道她瞧不起他……不,该说她瞧不起任何书本以外的男生。
可要变成书里的男主角,会不会太困难了一点?
体格可以调整,但是外貌难以改变,他知道自己长得不丑,可也绝对冠不上什么大帅哥之流,他的外型健康而阳光,粗犷且豪迈,不过他知道她欣赏的是感性、优雅的美型男子,因为某次下课时,他在公车上听到她跟她同学聊天,她们在谈什么BL的气质美男子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