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这一本套书时真可媲美纽约双子星大厦的灾难,大脑死了无数个细胞,人都快挂了。
并非身体微恙或是受伤之类的倒楣事,而是非常严重的干扰妨碍到我的睡眠,要知道对於一头猪而言,吃和睡眠是何等重要的事呀!
记得以前家中未新添一对双胞胎的日子多快活,可以下午两、三点才起床写稿,晚上……呃,是凌晨三、四点入睡,而且保证至少有十个小时的安睡期。
可现今……唉!唉!唉!
我好命苦呀!
有时中午不到就突然有个小婴儿往我怀中一塞,因为他的父母要去工作,所以我成了兼职保母。
一带带到下午五、六点,其中趁机吃了午、晚赛(合并),原本以为可以痛快得写稿写到手痛。
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呀!我家的菲佣(我妈)没多久又抱著两个小孩上来,於是在七点左右又得停下手边的工作,直到快十点才能解脱。
有一回我亲爱的妈在凌晨四、五点时起床上楼来,瞧见我还在拚命写稿,居然很讶异的说:「你怎麽还没睡!」
那时,我用充满怨恨的眼光道:「我一向在天亮前睡觉,因为我要写稿。」
以上是我写稿时的心情,顺手拈来的牢骚。
事隔一个月後的今天我又补上後半段序,原因无他,只因我遇上一个让人超级吐血的家伙。
那天我去洗头,隔壁坐了一位大概四、五十岁的欧里桑,非常风骚的和美发师打展聊天,无视我在一旁扇风的动作拚命抽烟。
哇哩咧,当场好想开骂,可我忍下来了。
只是,他越来越过份的话让我无法忍受,他十分不要脸地说哪里的姑娘最美,哪里的小姐最丑,而且他指的是大陆。
那时我心里只有两个字:犯贱。
什麽六百元就可以包一个上海姑娘伴游两、三天,珠江港口有无数的女孩站在那里等人挑,杭州的女孩漂亮得没话说,澳门小姐最丑之类的话。
真他x的,若是没有他们那票名为旅客,其实和买春团没两样的嫖客,女人会以出卖身体为职业吗?
难怪台湾人在大陆老是被砍被抢,因为财大气粗欠人扁,人家不抢台湾人要抢谁呢?
更过份的是他居然向美发师'建议'她的胸口衣襟拉得太高,应该低一点才可爱,当时我真的抓狂地回他一句——你当她是上班小姐来卖肉呀!
後来才好笑,他一副神气得要命的模样对老板说:「有空来台北玩。」而老板大概对他倒尽了胃口,很不客气的说:「我很穷,买不起到台北的车票。」
哇!大快人心,听得人很爽,可是我还是想捶他一顿,诅咒他破产。
对了,小猫小姐,麻烦你下一回写上地址好吗?免得我一时找不到你上一封来信,而无法回信给你唷!
楔子
十七岁是一个什麽样的年纪?
十七岁是飞扬跋扈。
十七岁是热情洋溢。
十七岁的女孩可以是娇憨、纯真、率性、活泼、无伤大雅。
十七岁的女孩也可以是刁钻、任性、骄纵、蛮横、无法无天。
还有——
十七岁的女孩同时具备顽皮、偏执、古怪、自私、为所欲为。
而大人们常说,十七岁是少女的叛逆期。
好学校也有壤学生,壤学校也有好学生,就在十七岁那年,好学校的好学生和坏学校的壤学生有了交集。
我,十七岁。
综合了以上十七岁的特点,时而娇俏可人,时而泼辣使坏,时而俏皮讨喜,在最叛逆的年纪做了一件最惊心动魄的大事——
出卖爱情。
「我要你离开我儿子。」一位雍容华贵的夫人如此说道。
「为什麽?」少女漫小经心的问,抖著右脚嚼著口香糖。
「因为你配不上他。」轻视的口气浓厚,化著完美浓妆的脸上只有傲慢。
「我为什麽要?」我不开心的数着高级餐厅内,那名男侍哈腰鞠躬的次数。
夫人如电影、小说中情节那般优雅地拿出一张支票来,怕一动就掉妆的僵扯著嘴角道:「一千万,你的。」
「不用扣税?」我讨厌麻烦,真的。
她似乎发出嗤嗤声说不用,只要我写下切结书,保证不再去纠缠她儿子。
我喜欢他,非常喜欢他,一个研究所硕二的学生,他非常优秀,他的师长说他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,即使想当总统也不是问题。
可是,在他人生里污点就是我,一个私立高职的太妹学生,个性外向不爱读书,只喜欢摸不同的布料和骂脏话,虽然我已经很节制了。
不过我仍被归纳为坏女生,只因我不太为公路上的时速限制和警察竞速,三不五时陪无聊人士过过招,然後对光头校长不太礼貌,以及偶尔嘲笑理事长的性能力而已,我自认为很乖,至少没杀人放火、吸强力胶。
大过、小过不断,我还是毕业了,因为我是学校的风云人物,全世界的大人物都认识我,我很红哦!
只是显然还有人不知道我很有名,白眼一个要我离开她儿子,真是井底之蛙。
好吧!要我写切结书也成,谁叫我是个好商量的十七岁女孩,我最爱帮助人了。
当然还有支票。
切结书
给郑夕问:
我要和你分手,因为你妈的支票非常吸引人,你知道我很缺钱,所以你被牺牲了。
相爱不一定要常相守,你妈的建议今我心动,一千万我拿得心安理得,反正你也爽到了。
各自珍重,後会无期。
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前任女友于弄睛
她问我为何在「你妈的」三个字旁画上线,我告诉她是习惯用法,不具任何意义。
她满意地拿著切结书离开,我拥有支票。
但是,我没想到自己会哭得淅沥哗啦,连哭了三天三夜,吓得我妈差点要打一一九叫救护车来送我去疯人院。
我想起还没告诉他一件事。
我,十七岁了。
而且,怀孕了。
第一章
我不要结婚,不要结婚,不结婚……啦……
结婚?!
不、可、能。
我就是不要结婚如何,你能拿我怎样。
蓬发垢面的女子半裸著背趴在温暖的床上,急速翻动的眼皮表示她很得意,即使她正在作梦。
一道曙光由窗帘後打了进来,又是一天的开始。
厨房里有道忙碌的小影子东摸西摸,一下子煎火腿,一下子将蛋翻面,切去土司边抹奶油,撒上红萝卜丝和肉松,技巧熟练得像个家庭主妇。
冰箱里满满的存粮在食用了一个星期後告罄,最後的一瓶牛奶在昨天饭後喝光,看来只能喝妈减肥用的优酪乳,虽然没多大成效。
先将就了,明天再拜托杰生叔叔去补货。
三明治放在两个篮子里,一大一中的两杯优酷乳摆在桌上,剩下来的工作可是件大工程——要把大懒虫挖起来。
拖著绒毛兔拖鞋,小影子推开半掩的门走进母亲的房间,轻轻推推床上睡死的懒女人,很没力地拨开她面上一堆发草,掐她眼皮。
「我要米兰市记得我。」
还是没醒。
大吼一声的女子翻个身正躺,浑圆有致的胸前春光尽现,刻意晒的小麦色肌肤匀称亮泽,参加天体营是她的乐趣之一。
她不能说是胖,应该是略显丰腴的东方美,她最引以为傲的是那一双局部塑身过的长腿,以前打架留下的疤痕全在保养品的呵护下消得不见踪迹,修长得勾人犯罪。
她非常爱美,瓶瓶罐罐的化妆品琳琅满目,与众多的保养品特别用「专柜」置放,每一款式的价格在千元美金左右,而她花起来毫不心疼。
会赚就一定会花是她的座右铭,而她真的很会赚钱,月入数千万不是问题,如果她肯勤快些。
可是她总是很忙,花蝴蝶似的穿梭在众男子当中,时间永远不够用的赶场,有时连她母亲大人要召见她,还得先透过秘书小姐预约。
「妈,起床了,你今天还要开会。」窗帘一拉开,刺眼的阳光透了进来。
「滚开,我恨你。」她眼未睁地手摸著床,拿起枕头往脸上盖。
「我知道你在说反话,你爱我。」小影子找出二十七个闹钟设定时间。
五分钟,刚好够我穿好制服。
我的妈很与众不同,个性冲动又莽撞,而且非常溺爱小孩,从我身上就得以印证。
有一回,我小学的运动会她没来得及赶上开幕,要助理先来代表她这个做人家家长摇旗呐喊,声音没喊哑要扣钱。
在比赛时难免会有所擦撞,一位高年级学生故意撞了我一下,并以轻蔑的口气嘲笑我是矮种东方人,还向我受伤的膝盖吐口水,吓得助理都快哭了。
这时候,复仇女神似的母亲出现,一脚踢向那位美国学生。
不用怀疑,我有多重国籍,而且住过很多国家,像侯鸟一样的周游列国。话说回来,妈她这样踢了人家一脚还不够,接下来扯著人家的耳朵到司今台认错。
那件事好糗哦!好在我们很快的又搬家了,不用面对众多「关怀」的师长眼光,以为我活在暴力家庭之中。
「钤——」
石破天惊的钤声在五分钟後响起,接著是重物落地声和各国流利的问候语(脏话),那是她学得最快的语言,我想她永远做不好身教。
幸好我们住的是独门独院的欧风别墅,地下室有双车库,前面两座小花圃,隔音设备好得没话说,因此不怕吵到人,哦对,我们还有游泳池。买了别墅之後自建的。
有一点一定要声明,妈她根本不会游泳,而且死也不肯学,所以我们家的游泳池只有六十公分深,直径五十公尺,设计成向日葵花型,每次放水不能超过四十公分深。
根据她母爱式的说法,是怕我笨得把自己溺死,为了有人替她送终,因此她只好委屈些。
「于问晴,你这个死小孩,你想把你妈害死好谋夺家产啊!你好深的心机呀!」
哇!鬼呀!我的妈哟!「妈!生日快乐。」妈刚起床火气大的尊容,实在叫人不敢领教。
于弄晴愣了一下看看墙上的日历,「我的生日是昨天,你记错了。」
「你昨天回到家时已是凌晨,我上床睡觉了,你没看见卡片吗?」唉!不能指望。
果然——
「卡片?!」她抓抓三天没洗的头,一副很苦恼的样子思索著。
「我用双面胶贴在你的床头柜上。」黏得好辛苦呐!卡片一张十块钱,礼轻情意重。
「噢!你说那张看起来像包装纸的垃圾呀!」没创意的小孩。
什麽包装纸,她可是挑了很久的耶!「告诉我它在哪里?」
「垃圾当然在垃圾桶里,我还揉了好几下才投出,篮内空心呐!」于弄晴得意扬扬的用大夹子夹住要散不散的鸟窝头。
「妈——」
好吵的小孩,早知道就不生了。「好啦!好啦!待会我去捡回来烫平再加框,四处向人宣扬是你的孝心。」
「不要啦!丢死人了。」脸一红,後悔自己干麽多事提醒她。
「去啦!去啦!偶女儿素天下第一号女。」她用荒腔走板的台语说,拍拍女儿的头。
在台湾出生,在台湾长大.有个台湾籍母亲,可是她就是学不会台语,倒是骂人的话学得很溜,像膨肚短命、猴死囡仔、你母卡好之类的。
于问晴很认命的想著,妈妈生她的原因大概是预料她是语言天才吧!她们走过世界各国皆由她充当小小翻译官,而且是不支薪的那种。
她们每每在各大城市待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,刚刚好是她学会当地语言的时候。
「妈,你不要三八好不好,'号女'是哭死人的。」孝女白琴,台湾特有的文化。
「也对,离开太久了,一时忘记了嘛!」真是的,大早就触霉头。
「我们回来三年了,你不会也忘记了吧!」有可能,妈是习惯性健忘症患者——她自创的病名,好应付约了人自己却不到的坏毛病。
于弄晴瞪了女儿一眼,「你这麽会记恨的个件到底是遗传到谁?我不过把你的卡片当垃圾丢掉而已。」
「我才没有。」说不过人家就翻脸,典型的歇斯底里。
「没见过像你这种小心眼的小女生,明明心里呕得要命,还装做若无其事,你好做作哦!」她故意戳了女儿下。
「妈!」于问晴一吼。
她吓了一跳差点打破杯子。「干……干什麽,医生说我心脏很脆弱禁不起吓。」
「吃早餐。」心脏脆弱的人会跑去高空弹跳?她骗小孩呀。
「吃早餐就吃早餐嘛!你干麽叫得快破嗓,待会记得去泡蜂蜜喝润喉。」她可不想有个破锣嗓子的女儿,带出去多丢脸。
这就是她的妈,骂完人之後不忘表示关心。不是每一个人的妈都像她粗中有细,明明操心这担心那,可是永远带著开朗的自信和无畏的乐观说没什麽。
「妈,那个三明治是我的。」她自己的不吃,偏要吃人家的。
「罗唆,做人不要太小气,以後会长不大。」她狼吞虎咽的咬著缺了一角的三明治。
有我的口水耶!于问晴翻翻白眼,突然想起一件事,「外婆找你。」
「什麽……咳……」于弄晴惊隍失措的瞧著四周,生怕她夜叉似的娘会突然蹦出来。
「妈!你小心点,我是说外婆在电话里留言,说她有事要找你。」妈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外婆,幸好。
死小孩,她要是噎死会记得找谁索命。「你外婆找我什麽事?」
「外婆说她朋友的女儿结婚,'要'你负责总揽婚礼事宜。」外婆说的「要」是含蓄的必须——肯定用语。
「去告诉你外婆,我到西元二零零五年前都没空。」谁有时间去做她的人情,搞不好又是一场骗局。
谁不晓得她的妈是标准的交际花,在古代称之为三姑六婆之类,一心要和人家比长比短,连家里的母鸡生了几颗蛋也绝不输人。
自从她未婚生子那年,她妈就整天唠叨著,希望她早点嫁出去,别留在家里吃米粮。
真是天大的笑话,打从她十岁时设计出第一件轰动世界的晚礼服,多少服装学苑及服装公司表明要长期培育她,她早就不需要家里养了。
可是旧时代的传统妇女老是不开窍,不管她飞向哪个国家,总有办法电话追踪,老说著谁家的儿子多优秀,谁家的儿子是科技新贵,要她和人家见见面。
哼!结婚。
女人就一定得仰赖老公才能活得下去吗?她的原则绝对不会更改。
像是四十岁前绝不结婚啦!反止她已经有个女儿,不必急著生小孩,四十岁差不多是可以定下来的年纪,而且是女人最有智慧的时期。
还有,基於初恋的失败经验,所以她还决定要谈一百次恋爱好好犒赏自己,等累积到足够的历练再结婚,才不会被人嫌。
另一项用来敷衍老妈的原则,是她不赚到五十亿不结婚,此项原则说出来时,当场吓白了她头发,直嚷著去抢银行也不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