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手就这么缠上了他的手臂,她开始撒起娇来,拉着他的一只手甩啊甩地,「我真的很饿嘛,你边煮我可以边闻香,可能肚子就不那么饿了,好不好?委屈一下下嘛?嗯?」
「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?」抽开手,他退开床边两大步,却没有提足离开。
可见,他已经在考虑她刚刚的提议。
打铁得趁热,凌彩下了床,想走向他,脚一软,整个人往前扑去。
「哎呀!」眼见就要摔个狗吃屎了。
眸一闭,她等待着即将到来的疼痛,可是没有,一点疼都没有,反而被一个温暖的胸膛给牢牢抱住。
「真想把妳揍一顿屁股!」被她差点吓失了魂,霍曼余悸犹存的抱起她,大踏步的走下楼。
嘻!她双手紧紧圈住他的脖子,身子笑得直打颤。
「妳的胆子不会那么小吧?又没摔疼妳,别怕了。」见她整个人打颤得厉害,他不由得将她抱紧了些。
哈,不会吧!他以为她是吓得在发抖吗?
哈哈哈……真的太好笑了,笑得她肩膀抖得益发厉害。
「妳还好吧?」她不会又在哭了吧?「刚刚有摔到妳吗?」
「没有,」凌彩拚命忍住笑,让自己的嗓音听来是害怕、胆怯的,「我只是被吓坏了,一时回不了神。」说着,她抱他抱得更紧更牢了,「你不会不小心把我摔下去吧?这儿好高。」
「不会的,就算失手,我也会当妳的垫背,绝不摔疼妳,可以了吧?别怕了。」难得地,他柔声哄着。
没想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竟也怕高?
霍曼失笑的直摇头,却下意识地抱紧她。
「好,这可是你说的喔,那我就信你一次。」说着,她的小脸像小猫似的偎上了他的颈畔,她的胸也顺应着姿势软软的贴上他厚实的胸膛,随着他步伐的律动轻轻地磨蹭着他……
霍曼身子一凛,觉得体内有一股火苗窜过,竟热得他心思浮动。
该死的!
他的脚步越走越快,巴不得赶快把怀里的小狐狸精甩开,免得自己被搞得欲火焚身……
天啊,他在想什么?人家正病着呢,他会不会想太多了?
那,不是她的问题就是他自己的问题喽!
天杀的,打死他都不会承认自己竟然会轻易的被一个小女孩撩拨出渴望。
「霍曼……」
「什么?」
「你走那么快,我的胃不太舒服。」头晕目眩地,她就快吐了。
闻言,他忙不迭的放慢脚步,这才低下头审视着她,「这样可以了吗?妳还好吧?」
「嗯,好多了。」苍白的脸强挤出一抹笑。
「妳真的只是肚子饿?」为什么她的脸看起来那么苍白?
「嗯……」她心虚的赶紧闭上眼。
「小彩儿?」
「嗯?」
「要是敢骗我,我保证一定会揍妳屁股,到时候,谁求情我都不会理,听清楚了吗?」
「听清楚了。」语毕,她突然贼兮兮的张开了半眼瞧他,「你真要打我屁股?那要不要脱裤子打啊?」
什么?!他瞪着她,不敢相信她会问这种问题。
这个女人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?
他真是受够她了!
第三章
这就是幸福。
凌彩两手托腮的看着眼前高大又漂亮的男人亲手为她做菜的背影,唇角轻轻地勾起一抹极为单纯而甜蜜的笑。
厨房满溢着属于霍曼的味道,一种介于男人中温柔与阳刚的味道,一种幸福的味道。
也是他亲手调理出来那独特的、唯一无二的美味佳肴的味道。
更是他在做菜的时候,那一举手一投足所带给她的感动与幸福的味道。
对她而言,这样可以为心爱的女子做菜的男人,是世界上最有男人味的男人,只不过,她不是他心爱的女子,甚至只能是个过客。
胃还是闷闷的疼着,可是她不想说,怕破坏了这一夜她难得得来的幸福,要是他知道她犯胃疼,他现在就不会在厨房里为她做饭做菜,而是直接开车下山把她载到医院去报到。
呵,天知道她的胃是不是被这个大名厨给宠坏了,自从住进这里以后,除了他煮的东西,她根本毫无胃口。
所以,她今天一整天只吃了早餐,午餐和晚餐呢?真正下肚的就只有咖啡和奶茶--那种混着浓浓不甘又不醇的奶味的咖啡奶茶,闹胃疼对她来说已然是上天对她的恩赐了,幸好没拉肚子。
可笑得很,来到布拉格几个月了,现在才开始水上不服,这真的就只能怪眼前这个男人了,谁叫他煮出来的东西就是入她的胃,而且百分之百满足她的味蕾,常常让她吃着吃着便下由自主地笑了。
像花痴--他说的,因为他不明所以,总觉得她是在作什么思春等大事的白日梦,每次让他见了就生气。
「又在想什么?」
霍曼的话伴随着一盘五颜六色的意大利面,满呈着香气与雾气的被端到凌彩面前,顿时让她的眼眸一亮,立即拿起他送到她手边的刀叉,大口大口的把面送进嘴里。
好吃!好吃极了!
凌彩像是只被饿了三天三夜的狮子,将食物大口大口的下肚,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,吃得满嘴油光,呼噜作响。
「好吃吗?」霍曼两手插在裤袋里,居高临下好笑不已的瞅着她那难看又粗鲁的吃样。
「还可以啦,吃得饱就行了。」随意敷衍两句一向是她的作风,就算他的东西真的好吃到不行,为了不让他太得意忘形,她还是不说实话的好。
「那妳吃饱了吗?」瞥了她面前已然光溜溜的盘子一眼,他好笑的直摇头,「妳究竟是几餐没吃饭啊?要是让喜欢妳的男人看见妳吃东西时是这等模样,大概没有人敢开口说要娶妳了。」
凌彩放下叉子,淑女似的拿出纸巾擦了擦唇角,「不会吧?乔哥哥从来就不会嫌我吃东西粗鲁啊,他说像我这样毫不做作的女人才是真的可爱,娶到我的男人将会非常幸福。」
听到乔恩斯的名字再度从她嘴里吐出来,霍曼不悦的挑起眉,「妳不要忘了人家是有妇之夫,而且婚姻幸福又美满。」
「是啊,他都快当爸爸了,一定幸福过了头。」她没忘,霍曼还曾经当着她和乔恩斯的面骂他们两个是奸夫淫妇。
好重的帽子,当场压得她变脸,像个泼妇般的指着他鼻子骂人。
哈,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?一个月?两个月?还是三个月?半年?
忘了,好象很久了,因为从那一天开始,她对他的在乎便一日比一日多,多到从一见钟情变成没他不行。
「知道就好,破坏别人的幸福可是罪加三等,我最瞧不起这种人。」长手一伸把她眼前的盘子抽走,霍曼转身走到锅炉前,背对着她,手臂动啊动地,也不知在忙些什么。
他嫉恶如仇,而她就是他眼中那个曾经勾引人家老公的第三者,一个该死的女恶人。
这辈子他大概都不会忘记她跟乔恩斯两个人,曾经跑到世界各地去开房间的事吧?虽然他们是各开各的房、各睡各的床,但污名已成,再多的解释也只是越描越黑而已。
「你真的有把握,你这辈子都不会破坏别人的婚姻幸福吗?」她懒洋洋的将背靠在椅子上,边说话边用指腹轻轻的按摩着胃。
背对她的身子突然一僵,反射性的回眸。
「妳知道些什么?」
他的嗓音冷得吓人。
可是她的胆子并不小,只是有些错愕与不解,但,那些微的情绪也只不过在她眼里闪烁不到三秒。
「我该知道些什么吗?」她甜甜一笑,若有所思的眸光在他困窘僵硬的漂亮脸庞上流连。
难不成……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过去?
是关于破坏别人的第三者?
「想要在这里待下来,就不要多管闲事。」他冷冷的别开眼,厨房里的气温顿时降到冰点。
她的笑容敛去、眉头凝起,心,彷佛被人狠狠敲了一记。
胃,此时此刻又骤疼起来。
她伸手按住胃疼的地方,整个身体微微的弓着,两排贝齿紧紧的咬住了粉红色的脆弱唇瓣。
不一会,舌尖便尝到了一丝血腥味。
不一会,霍曼转身朝她走来,把重新装满的一盘面送到她面前。
「吃完它,别浪费了。」说完,他头也不抬的转身走人,看都没看她一眼。
要不他会发现她的脸此刻苍白得吓人,她的额头也不住地冒出冷汗,整个人轻轻地颤抖着。
气啊,气死她了。
什么叫别浪费了?他以为他在养一头猪吗?
养猪的主人就算拿东西给猪吃,也不会用这种口气对猪说话吧?好歹,那些猪可是主人的衣食父母哩,讨好着给吃都来不及了。
「不吃了!」瞪着这盘想吃、爱吃,又不能没自尊吃下肚的面,凌彩觉得自己的胃疼得快翻过来。
闻言,霍曼凝起眉,终于缓缓地转过身把目光定在她脸上。
不看还好,这一看他的眉挑得更高了。
「妳怎么了?」见她的唇正流着血,身子也抖得厉害,像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枝叶,还有……她脸颊上的泪。
「没事,我要上楼去睡了。」心虚的想逃,凌彩忙不迭的起身要走,两只脚却不听她使唤,虚软得站都站不住。
该死!造反吗?
就算要造反也不必刚好选在这个男人正虎视眈眈的瞅着她的时候,她是爱撒娇,若换是平日,她可能会藉病装可怜的倒在他怀里,让他乡正视她一点、宠她多一点。
但这个时候,她--一点也不想这么做!
爱闹归爱闹,她的自尊可是不容人践踏,要不是她此刻病虚体弱,为了刚刚他那句话,她也非得拿锅子、铲子K得他满头包不可,怎还可能让他那样趾高气扬的转身便走。
眼明手快接住她软倒得差点跌下的身子,霍曼终于发现她相当相当的不对劲。
「我送妳去医院。」没征求她同意,他将她拦腰一抱,大踏步的走出古堡,走向他停车的地方。
古堡外,山风又狂又猛,吹得她颊畔隐隐生疼,身子骨从里冷到外,光是从古堡到停车处这条短得不能再短的路上,已经让她有点吃不消。
霍曼彷佛意识到怀中人儿的颤抖,于是脚步更快,不一会已将她稳稳的放在车子的后座,并径直脱下自己身上的衬衫盖住了她只穿单薄睡衣的身子。
他真的太胡涂了!忘了她只穿著一件睡衣便把她抱出来。
「妳等我一下,我回去帮妳拿套衣服……」
「不要!」想也没想的伸手便扯住他的手臂,面对他质疑不解的眼神,凌彩才缓缓地松了手,「衣服可以再买,我不要一个人待在车里。」
「我很快就回来,用不着几分钟。」何况这里是他的地盘,安不安全他比谁都清楚,也不会有什么闲杂人等胆敢找他麻烦。
「不要就是不要。」怕他跑掉,她的手再一次扯住他。
他失笑的看着她紧紧抓住他的手,「妳不会是怕鬼吧?」
她不怕鬼,但怕人,一个可能在暗处里看着他们的人。
「是……不行吗?」就当她是怕鬼好了。
「那妳是怎么在古堡里生存下来的?」她进古堡多久了?半年有了吧?如果她真的怕鬼,那她可能待不了三天就逃之夭夭了。
梦幻古堡之所以称为梦幻古堡自然有它的道理,白天,它会像梦境一样的出现在世人眼前让人惊为天人;夜晚,它也会像梦一样的消失,让人找不到上山的路,再加上神出鬼没的幽灵,还有一些飞檐走壁、不想用真面目示人的梁上君子,及狂猛的风的低啸声……
随便一样,就可以让人疑神疑鬼的直打哆嗦了,却没听见她害怕过,也没听她说过夜里听见过什么鬼声音,或看过什么鬼影子闪过等等。
所以,他真的很难相信她现在所说的话--因为伯鬼,所以不敢一个人留在车里。
问题是,如果她不是怕鬼,那她怕得是什么?这就很令人费疑猜了。
「怎么?古堡闹鬼吗?」凌彩瑟缩了一下,「我怎么不知道?也没有半个人告诉过我……」
「我们是担心妳会害怕啊。」他故意瞇起眼将脸凑近她,「妳半夜里真的没听过什么动静吗?比如猫叫声、狗叫声什么的?嗯?」
唬她啊?
她虚弱的瞪着他,闭上了眸子,「要送我去医院就快一点,不然如果不小心死在你车上我就过意不去了。」
什么?!这个口没遮拦的女人!
听到她嘴里冒出一句这样毫无禁忌的话,霍曼瞬间变了脸,高大的身子探出车外,「砰」一声使力关上车门。
绕到前座,他发动车子,闷声不响地,直到车子开下山都没再跟她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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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没忘了自己曾经答应过我……要当我一天男朋友的事吧?」急性肠胃炎让凌彩疼得直不起身子的躺在白色病床上,却还不忘在这个时候提醒他,他曾经答应过她的诺言。
「嗯。」
当时的他,一心一意关注在病床上面容苍白的她,何时会恢复快乐调皮的笑容。
一颗心,怎么也无法放松。
「那我要你答应我,在我出院的隔一天早上开始,实现你的承诺。」她真怕若迟了,连一天的幸福她都等不到。
「好,只要妳快点好起来。」就算她开口硬要他当一个月的情人也成,只要她别再这样病恹恹的躺在病床上,他会马上爽快的答应。
「整整二十四小时喔。」
「我知道,一分一秒都不会赖妳,可以了吧?」
当时,他还记得自己刻意的放柔音调,却一点都不觉得别扭。
谁叫她虚弱成这副德行呢?他怕话说得大声些,便吓凝了她的眉和眼。
就这样,此刻他捧着一大束玫瑰花,共九十九朵,一身西装笔挺的出现在她房门口,正准备敲门。
可就不知道为什么,手心竟隐隐地冒出汗,心脏也跳得越来越快,要不是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几次,他会以为自己即将窒息。
怎么回事?
他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了,还会因为要跟女孩子约会而紧张得手心冒汗吗?
啧,可笑!
他当然不是因为紧张,而是别扭。
跟一个可能喜欢他,他却不喜欢的女人约会,还为了对方千金小姐的身分而穿得一身正式西装,能不别扭吗?何况他的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红艳艳得十分刺眼的玫瑰花。
但,她喜欢就好。
既然答应要当她的一天男朋友,说什么也得扮演得称职些,这是职业道德,不,说错了,是诚信原则。
想着,霍曼的指尖在门上游移了一会才扬手要敲下,房门却从里打开了,一张略施脂粉的美丽脸庞乍然出现在眼前。
「咦?」凌彩被站在房门前的他吓一跳,但下一秒钟,她却勾唇笑开,那嘴儿的弧线越张越大,然后,铃铛般清脆的笑声噗哧一声回荡在整个长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