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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生冤家今世情 page 9 作者:妍庭

  “看,玩得过头了吧?你别忘了你现在可是病人,再发生意外怎么办?”他吻吻莉诗的额头,道:“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,我不是抱牌位冥婚,就是陪你到阎罗殿公证。”

  “你也可以娶别人呀!”

  方旻轩笑,执起她的手:“很抱歉,我们的小手指已被月老拿红线系住了,只不过他这根线编得不好,害得我们一路波波折折。如果硬生生剪断,下辈子可是要做猪狗牛的!我可不想。”

  卓莉诗轻笑出声——她也不想。

  红线系姻缘,这是每个人都听过的传说;若真如方旻轩所说,擅自斩断姻缘的人下辈子会变猪狗牛,那现在节节上升的离婚率呢?传说毕竟不足信矣。

  卓莉诗的思绪翻覆——

  假如,今天说“我要嫁给你!”的是失忆前的莉诗,他想必兴奋地又叫又跳,抱起她来拥吻,而不是像之前,挂上浅淡的微笑,搪给她那八股劳什子的理由。

  什么学生不该结婚——哼!

  她还以为他会说:我没上成功岭,让你独守空闺两年我舍不得。若方旻轩的说辞是后者,卓莉诗想自己的接受度还会高些。

  说来说去,他们之间的阻碍竟是——她自己。

  没错,就是卓莉诗她自己;唯一不同的是失去记忆前与失去记忆后。

  卓莉诗发现他对“过去版”的她,痴情的程度已到“琼瑶级”的水准;不换时空,免变容颜,他就是只对她依恋,这怎不令“现代版”的她吃味儿?

  卓莉诗抬头,果不其然,方旻轩又陷入发呆状态。

  唉!一个念旧的男人,你能奈他何?

  第八章

  真该死的!臭老爸!

  方旻轩忿忿踢起路上一个废铝罐,任其在空中画出一抛物线,落于不远处。

  为什么连问也不问,就擅自决定我出国留学的事?

  他问在脑里,骂在心头,飞绪转向今晨——

  “儿子,我有点事跟你聊聊。”

  “老爹,你没看到我在K书吗?”方旻轩扬扬手上的三角函数。这段期间不必送卓莉诗上学,他很会善用这脑袋最清晰的大好时光。

  方勋不理会他小小的抱怨,迳自递上一牛皮纸袋。

  “这是什么?”

  “克里诺大学的资料。”

  这不就是上次请老爹演讲未成的大学?“你还要去啊?”

  “当然,不过是一年后。”

  方旻轩拿起资料翻翻,兴趣似是不高。

  “儿子……”

  方旻轩应声望向方勋,等待续言。

  “联考不好考吧?”

  “不就那么回事儿?”方旻轩挥挥手。“你又不是没陪考过,高中、大学其实也没差到哪去。”

  “如果说有所大学不用考,又有你喜欢的科系,你念不念?”或许是受老子影响,儿子方旻轩也和方勋一样,偏好生物研究。

  “喝!”方旻轩眼睛一亮。“哪有这么好的事?莫非教育部长又吃饱闲闲,想搞个‘大学免试升学’来试办?”要真如此,方旻轩可保证他在校三年的成绩足让他混上那几所数一数二的学府。

  “不是。”

  方旻轩看方勋闪烁的神色,心中不由得升起怀疑:“老爹,你究竟想跟我说什么?”

  “也没什么……”方勋笑了笑,摊牌道:“好事,我上次一并把你的成绩交给克里诺大学,结果他们寄来了这个——”他拿出张米色纸给方旻轩。

  “入学通知单!?”他细读,虽不认识的字汇占多数,却也能猜出个大概。“我要出国留学?”

  “是啊。”方勋似乎很得意,并未留意方旻轩脸上已开始风云变色。

  “我不要!”他丢开通知单。

  方勋愣了愣,惊愕道:“为什么!?这是个大好机会呀!”

  “要念大学台湾也有。”方旻轩心头浮现一个人影。“如果我走了,莉诗怎么办?她现在又失去记忆,我……放不下她。”

  当梦想与爱情无法兼得时,总是最苦人。

  方勋默然,冷眼看着儿子;他不认为这小子这么不懂斟酌取舍。

  “你自己好好考虑,别逼我动用父亲的权威。”

  父他的大头鬼!方旻轩重重地把背包往背上一甩,再难听的话也无法宣泄他心中的呕气。

  不过,说真格的他也不愿这机会白白飞走,毕竟这种趋向动物学术研究的科系在台湾不甚热门,若真想学出点东西弄出点成就,还是得到国外。

  可是……莉诗呢?

  方旻轩明白这不是生离死别,也希望真如古词人秦观所言:“两情若是长久时,又岂在朝朝暮暮?”,他该舍,他知道要舍;但偏偏就是舍不下。

  一切等莉诗记忆恢复再说吧!

  天气渐热,走在灰沙满天的台北街头,方旻轩换过季的短袖制服没多久便汗水涔涔,他不得不找片廊檐,抹去满头大汗。

  算算日子,从上次事件至今已好几个月过去了,卓莉诗却一点起色也没有。方旻轩开始怀疑上次的医生是不是在诓他,说什么只是暂时,都暂了快半年了!万一、万一……

  不,方旻轩,你不可以胡乱猜测,卓莉诗无论如何都会好起来的!——他深深确信。

  方旻轩拭拭鼻头汗珠,戴回眼镜,不经意发现对街走来位似曾相识的欧里桑,五十出头,头发灰灰、肚子圆圆,最重要是那一笑满口“GSS”  (金闪闪)的假牙——他不正是莉诗的脑科大夫吗?

  “医师——”方旻轩才顾不得什么红不红绿灯,忙冲到马路上拦住他。

  “请问你是德山医院的脑科主任吴毕霖先生吗?”

  “是啊,我是。”吴医师可没想到自己名号已响亮到这种地步,连下了班在街上晃晃都不行。“请问你是——”

  “方旻轩。”他递以握手礼。“请问你记不记得三、四个月前诊治过一位女孩子,她被花盆打到,暂时失去记忆……”

  吴医师眯着眼盯看他半晌:“哦哦哦——我记得你!那天你们病房还来了不少朋友——”

  “不,他们是那位病患的朋友。”

  “钦,还不是一样?不过说真格的啊,你们是上哪认识那么多出色的朋友?你不知道他们可是令全医院的护士们作了好几天美梦呢!什么时候你再带他们来溜达溜达……”

  方旻轩翻翻白眼,虽然他明知打断一位长者兴高采烈的谈话是相当不礼貌的事——“对不起,吴医师,我今天要跟你讲的不是这个。”

  “喔。”他看起来有一点点失望。“那你想跟我讲什么?”

  方旻轩看看四周,这才发现他们竟在斑马线上打开了话匣子。

  “医师,如果不耽误,我们换个地方谈好吗?”只要有冷气、没灰沙,哪儿都好。

  “当然、当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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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医师,你不是说她的记忆丧失只是暂时吗?为什么都过了快半年,她仍旧没恢复。”方旻轩为了盖过满坑满谷的儿童噪音,不得不提高音量。

  天杀的!这老头啥地方不好选,选麦当劳干嘛?他快被这疲劳轰炸搞疯了。

  “你必须有耐心。”吴医师说来轻松,大啖一口香浓的蛋卷冰淇淋。“失忆症要完全恢复不是那么容易的事,少说也得半年;她才不过几个月而已,猴急什么?你赶着带她上礼堂啊!?”

  方旻轩被他说得脸色一红。“可是……卓莉诗并不是得失忆症呀!她是因为外伤导致失去记忆的,这两者恐怕有差别吧?”

  “哦?”吴医师的眼中睿智光熠,他突然打开公文包,拿出个大大的资料夹向他问道:“那小姐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卓莉诗。”

  吴医师聚精会神的翻找备用病历,一会儿,他欣喜的把资料夹转递给方旻轩:

  “找到了!”

  “谢谢……”不知是有人请客他太开心,抑或他太欣赏眼前的少年,吴医师竟忘了方旻轩看不懂病历上一条条小蚯蚓。

  “医生,我看还是劳烦您解说一下吧!”

  吴医师恍然大悟的笑了笑:“不好意思,我忘了你不是念医科……对了,卓小姐前两天才来复诊过!”

  “好像是。”方旻轩面有愧色。每每莉诗排诊的时间他都正好在学校,又近大考,可想而知是跷不出去;回家后她又不愿提,所以他一直对她的状况很模糊。

  “她并没有什么大碍,皮肉伤也复原得差不多了,照理来说记忆是该恢复啦!不过……”

  “不过怎么样?”方旻轩的一颗心又因他的迟疑旋即高挂。

  “卓小姐似乎有潜意识反抗记忆恢复的迹象。”

  “反抗记忆恢复!?”

  为什么?怎么会?两大问号在方旻轩心头盘旋不去。

  “你别那么紧张。”吴医师和蔼地拍拍他肩头,安慰道:“那仅是推测,说不定只是她脑电波比别人稍强些,再加上每人体质不同,所以才好得较慢。”

  “谢谢,你是位好医生。”方旻轩撑出个笑容。“我该回去了,抱歉打扰您那么多时间。”

  “不、不会……”

  方旻轩走出麦当劳,心仍挂在吴医师的话上。

  莉诗不愿恢复记忆?他蓦然想起自己在提及她的过去时,卓莉诗脸上那事不关己的表情。或许是因为她喜欢现在的关系,所以才不愿回到以前的火爆冤家吧!

  方旻轩思忖。如果是这个理由他接受,不过,也未免太小孩子气了,那个傻丫头难道不知他爱她的决心!?宿世冤家又怎样?他偏要把他们变成绝世亲家!

  无论如何,方旻轩都要想办法让她恢复记忆。

  路过必胜客时,他突地灵光一闪——他记得她爱吃披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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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耶?你今天来得特别早哟!”卓莉诗笑吟吟地看着甫踏进玄关的人影。

  时钟当当敲了六下,像是为他的早到佐证。

  “晚饭吃了吗?”他问。

  她摇头。“爸妈出去了,我只好将就啰!”指指膝前矮几,上面是碗美味却没营养的泡面。

  “真是,你还是个病人嗳!”方旻轩蹙眉,庆幸自己带了披萨回来。看看一边同样在用膳的阿波罗,它狗罐头里的养分都多出那统一鲜虾面十倍有余。

  卓莉诗摸摸伤口早已愈合的头,嗔道:“别开口闭口说我是病人嘛!人家现在

  很健康!”在你眼里,只有我恢复记忆才算康复吧!?

  “是吗?”方旻轩冷笑一声。

  “咦?什么味道这么香——”她抬着小鼻子嗅了嗅,目光落向正微笑的方旻轩脸上。“那个闻起来好像是……”

  “必胜客的海鲜披萨!”

  “万岁——”卓莉诗欢呼一声,香一记在他颊上。“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被‘遗弃’在家?”

  “心有灵犀一点通。”

  “恶心!”她捧着披萨坐回沙发。“你呢?你也还没吃吧?”

  方旻轩理所当然地接收那碗鲜虾面。“你吃吧!记得留一点给我就好。”他转

  开电视,故意拨到卫视中文台的日剧。

  “那我呢?”美食当前谁人不爱?老兄抛弃它的狗兄弟与罐头,也来凑一脚。

  “吃你的饲料小米吧!”方旻轩瞪了这超级电灯泡一眼。“谁叫你来的,滚回家去!”

  “抱歉,我只会飞不会滚。”老兄不客气地挑走鲜虾面里少之又少的精华——脱水虾仁。“再说,凡事有个先来后到,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下午,算起来‘日龄’比你老,要赶人也该是我赶才对。”

  他斜睨着它:“讲那么多话你不口渴啊?”

  “多谢提醒。”它啜口碗里的味精开水,在喉头绕绕又吐回碗里。“恶,这什么?有够难喝!”

  方旻轩眼见他的晚餐毁于老兄嘴里。虽然他们“同居”已久,但他可没兴趣跟这只蠢呆相“食”以沬。

  臭鸟,给你三分颜色就想开染坊啦!?太猖狂了!

  “老兄——”不坚固的免洗筷被他握得咯咯作响。

  “干嘛干嘛?你又想干嘛?”老兄动作可快了,一溜烟躲到卓莉诗的身后去。

  现在,它可知道该找谁当护身符了。

  “真没出息,竟然找女人当靠山!”方旻轩隔空喊话,打算使用激将法。

  老兄才不吃他那一套:“你没听说过英雄难过美人关吗?”它的脸皮堪称全鸟类最厚的。

  “爱美人不爱江山!懦夫!亡国君!中国人的耻辱!”

  噗——卓莉诗窃笑。敢情他把老兄当商纣王了?

  “哈哈!我不否认我生在中国长在中国,又和一准中国人混到大,但我终究不是中国‘人’!你的指责宣告无效!”

  方旻轩恨毙了。唉!谁叫他平时太放任老兄,真标准的“养鸟为患”。

  “好了啦!它不过是只鸟,跟它计较那么多干什么?”莉诗喂老兄一块披萨上的墨鱼。

  她的失忆在某些时候对某些人来说,是有利无害的。

  “不公平,你每次都偏袒老兄!”

  不服气你就来呀!老兄得意洋洋,用眼神向他挑衅。

  “真受不了你们!”莉诗好气又好笑的抓住不设防的老兄。“喏,男人的纷争,你们自己去解决!”

  “嗳,你……”

  哆!老兄跌回正主子的手中。

  “嘻、嘻、嘻……”鸟类的嘴是上下两瓣,要咧着假笑怪辛苦的。

  “很好笑哟!”方旻轩回给老兄一个假笑,眼神似乎在向它述说着:你毁了我的晚餐,又在我马子面前争宠,好嘛,你很行嘛……

  我看你这个羽毛脊椎生物还能嚣张到什么时候!?

  “救、救命呀——”

  “很遗憾,这里没人能救你——”

  一场追逐战开始上演;而卓莉诗早笑翻了过去。

  她从没看过有鸟这么精,更没看过有人会跟鸟争风吃醋的!

  卓莉诗抹去眼角笑出来的泪水。她在这段期间所过的,是从不曾有过的快乐日了。

  蓦地,卓莉诗疑惑自己的脑中怎么会冒出这种句子,它给人的感觉像是要离别时的感慨,可是,她明明哪儿也不去呀!

  罢了!就当是她多心吧!莉诗拿出三块披萨留给方旻轩,溜了眼电视。

  啊,这是“东京爱情故事”,她最喜欢的一部日剧,这恐怕是第三次回放了吧?她刚才看报纸时怎么没有——注意到。

  吃了一半的披萨由她手中掉落。

  莉诗呆愣住,方才像是有个无声息的幽灵溜进她的脑中,放下了那些记忆,不该有的——她原本早忘得一干二净啊!

  她支着秀额,努力在脑海中搜寻其它突然出现的记忆,好在除了和日剧有关的,她并没有想到其它。

  深深喘口气,莉诗明白“她”快回来了。

  可是,她要眼睁睁看以前的自己再度刺伤方旻轩的心吗?

  答案是不要!卓莉诗受够了他眉宇间不经意流露出的寂寞,她说什么都不愿!

  “莉诗?怎么,头又痛了吗?”

  “不,我只是在想些事情。”她拿起摇控器按掉电源,她必须隔绝任何有可能勾回记忆的事物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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