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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水楼台先得月 page 1 作者:楼雨晴

  序

  最初,爸爸说……

  故事,是这样的。

  「……后来,英俊的王子,就骑着白马,带着灰姑娘遗落的玻璃鞋找到了灰姑娘,然后,他们就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……」

  昏昏欲睡的女娃娃揉了揉眼,稚气地轻问:「一定要骑白马吗?」

  「对呀,所以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,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妳,这样才会幸福哦。」男子合上童话书,揉了揉女娃娃的头,笑着回答。

  「那,为什么一定要白马?不行骑着铁马,带着棒棒糖吗?」女孩困惑不解。她比较喜欢棒棒糖啊,鞋子她已经有好多了。

  「嗯……这个……爸爸也不知道耶,这是『大会规定』。」男子被问倒了,好为难又好抱歉地看着女儿。

  「好无聊哦!」这么没道理的规定,她为什么要遵守?

  啊,被嫌弃了!「萱萱不喜欢这个故事,那爸爸换一个——」连忙亡羊补牢,挽回女儿的芳心。

  「不要,恩恩明天要来,我要睡觉了,你不要吵。」

  他、他吵?一向最爱腻着他撒娇听床边故事的女儿,居然嫌他太吵

  一直到被赶出房门,大受打击的年轻父亲仍无法接受失宠的事实。

  呜呜!女儿变心了,他不再是她的最爱了……

  有人说,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,如果这个理论没错的话……

  「老婆,我失恋了。」他伤心欲绝,回房向妻子哭诉。

  以前都说把拔最好了,我长大要嫁给把拔;现在却说恩恩明天要来,你不要吵我睡觉……呜呜呜,女儿是全天下最没良心的动物!

  「乖乖,可怜的老公。」完全可以想象丈夫的心情,拍拍他的头聊表安慰。

  「她还嫌弃我讲的故事太烂!」持续控诉。

  「本来就没创意啊!」大家来说说看,「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」,哪个人小时候没听过?现在的小孩可没那么好拐了。

  他不服气。「王子骑着白马而来,充满绅士风度地执起公主的手深情相望,背景有一道彩虹,外加落花飘飘,哪里不好?」很唯美、很浪漫啊!「她居然只要铁马和棒棒糖,不要玻璃鞋和白马!」

  「你应该庆幸女儿够实际,否则她这辈子别想嫁得出去。」这年头哪还有人骑着白马来提亲啊?别笑死人了!

  他怨天尤人地叹气。「女儿一点都没遗传到我。」亏他还写尽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,没想到女儿浪漫细胞却少得令他悲泣。

  「那是因为棒棒糖比玻璃鞋实用,而铁马王子现成就有一个。」

  夫妻俩对望了一眼,脑中想的,全是同一件事——

  懂得把握身边的幸福,而不去追逐遥不可及的风花雪月,他们的女儿,好聪明呢!

  最初的最初,郎骑铁马来……

  「,不可以……」捣蛋小娃娃最近喜欢上纸张撕裂的声音,刚上幼儿园的小哥哥手忙脚乱抢救作业簿,而她兀自笑得开怀。

  「不哭,哥哥抱……」第一次出水痘,发烧哭得满脸通红的小娃娃看起来好可怜,小哥哥心疼地抱着,然后,也传染给他,他再传染给同上幼儿园的小宇,小宇再传给苹苹,同是天涯长痘人,痘痘相连到天边……

  「乖,吃饭饭才会长高高……」好高兴看见他的小娃娃踢蹬着腿,吹口水泡泡欢迎他,喂食的小哥哥好没辙,一碗饭掉在地上的比吃进去的还多。

  「,那个脏脏,不能吃,这个给妳……」制止长牙小娃娃拿积木往嘴里塞,小哥哥大方将牛奶糖分她。

  一句又一句,甜稚的关怀越过数载年岁,直到那声温柔轻唤,在她心底烙了印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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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萱萱!」

  由睡梦中清醒,一时分不清现实或梦境。

  「萱萱!」梦里那道熟悉的呼唤嗓音再度传入耳中,这一次她确定了真实性。

  咚!不明物体敲击落地窗,她下床穿鞋,打开玻璃门,捡起阳台上那包蜜梅,探出头去。

  稚气的小小男孩走出梦中,抽长成清朗优秀的少年,在现实生活中,持续守护。

  「哇,有鬼!」窗下男孩惊叫。「七月半还没到,干么提早出来吓人?」披头散发,有够恐怖。

  「闭上你的嘴,魏怀恩。」都熟到不行了,拿这副蓬头垢面的鬼样子荼毒人家的眼睛,她一点都不愧疚。

  男孩眼神温柔带笑。「就知道一包梅子可以把妳引出来。」

  小姑娘嗜吃梅子,举凡酸梅、话梅、甜梅、蜜梅,爱到没人性的地步。

  「你大清早跑来鬼吼鬼叫,就为了丢一包梅子给我?」顺手拆了包装,拈起一颗入口。

  「不早了,太阳都晒到妳可爱的小屁屁了。」

  她娇俏逗人地吐吐粉舌。「我屁屁可不可爱关你什么事?」

  「也对,我没那种癖好……」喃喃低哝了句,二楼的窗户冷不防打开,言季秋力持面无表情——

  「你们确定要继续限制级的对话吗?」

  魏怀恩脸一红。「萱萱,我在楼下等妳,妳快点下来。」

  「知道啦!」绕回房,用最快的速度梳洗,出门前喊了声:「爸,我跟怀恩出去喽!」

  闻声追出书房,想再叮咛两句的言季秋,只来得及目送她坐在魏怀恩脚踏车前的横杠,相依相偎的姿态看起来好甜蜜。

  他笑了,好一个两小无猜啊!

  这该叫什么?郎骑铁马来,遶窗丢酸梅?

  「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,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妳,这样才会幸福哦!」

  「为什么一定要白马?不行骑着铁马,带着棒棒糖吗?」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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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来,女儿当年的童言稚语,不是没道理的。

  亏他还一再叮咛,结果她一看到骑着铁马来的王子,三两下就跟人家跑了!

  「怀恩,我们要去哪里?」微风吹动发丝,她双手缠抱在男孩腰际,螓首枕靠温热胸膛,甜嫩嗓音问着。

  「先吃早餐,晚一点再去找小宇。」

  「为什么不直接去大伯家?」省一顿早餐钱啊。

  「因为我有话跟妳说。」他好笑地道。随便瞄一眼都知道她脑袋瓜在转什么念头。

  「那去大伯家吃早餐,边吃边说?」

  「不要。我要在吃早餐前说。」

  「那先说完再去大伯家吃早餐?」她非常坚决省早餐钱。

  「妳够了。」弓起指头敲她一记。「拜托给我一点单独相处的空间,我需要培养情绪和气氛。」如果说完后,她还记得省早餐钱的事,那他就真的服了她了。

  「噢。」她仰起头。「你要说什么?」什么事要用到培养情绪和气氛?

  「萱萱,我推甄考上医学院了。」

  「咦?」她吃惊地张大眼。

  「妳放心,我和小宇不同,不以读台大为目标,我会留在高雄。」

  「噢。」她松了口气。还以为……

  「妳以为怎样?」

  「没有啊……你功课一向很好嘛,考上台大我也不会意外……」她嗫嚅,声音愈来愈轻。

  他握住手煞车,低头凝视她。「妳知道我不会走的,这里有妳。」

  「唔……呃……这样啊……」好像应该说点什么,可是,糟糕,变笨的嘴径自不知所云。

  「萱萱……」她脸红的样子好诱人,没有预期地,他的唇与她重迭。

 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,她十五岁,他十八岁,年轻的心,火热真挚;他们的情,纯净透明。

  两人都是生手,不懂更高深的吻技,只知生涩地摩擦、吸吮,感受对方的温度,心脏跳得好快好快,紧张得快休克。

  「我不走,因为我想和妳在一起。」将她压进胸口,由着她聆听此刻狂热的心跳,那是他对她诚挚无伪的心意。

  「哦。」他干么突然说这个啦!反正……谁都知道她是他的嘛,突然肉麻兮兮的,害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……

  「妳没什么要说吗?」没错,他在告白。她应该听得出来……吧?

  「……」她蠕动嘴唇。

  「什么?」他没听清楚。

  「我们……要不要去大伯家吃早餐了?」

  第一章

  下课钟声一响,左手抄起书本,右手捞书包,在响亮的「起立、立正,敬礼!」声之后,立刻由教室后门火速窜出,全部动作一气呵成,没多浪费一秒!

  如此训练有素,谁看了都要叹为观止吧?

  只可惜好景不常,在冲出中廊时——

  「言子萱!」

  没听到、没听到,我没听到!

  自我催眠一番,继续往前冲。

  「子萱、子萱,亲爱的小萱萱——」世上的人千百种,但一定有一种人,叫阴魂不散!

  唉,失策!刚刚的连续动作应该加一项「打昏郑旭尧」的!

  「滚开,别挡了本姑娘的路!」我一脚踹去,步伐没多作停留。

  「哇咧!想谋杀亲夫啊——喂喂喂,跑那么急,该不会是妳那个青梅竹马要来接妳吧?」

  「知道还不快滚。」呼呼呼,好喘。

  「差那么多,我也算妳的青梅竹马耶,妳对我就没那么好过,对魏怀恩就轻声细语,温柔到可以滴出水,不公平!」

  跟我讲公平?你算哪根葱啊!

  我懒得理他,还是保留一点体力跑步比较实际。

  「萱——」

  没想到他边闹我,一边倒退着跑,居然还赶得上我的速度,真是没天理。

  「嘿,妳脚好短。」

  关他屁事?他帅有什么用?脚长有什么用?还不是交不到女朋友,成天赖着我!

  「生气啦?其实脚短也有脚短的可爱,跟我说句话嘛,我亲爱的、挚爱的萱——」

  忍、无、可、忍!

  「闭嘴,不准再用A片的声音喊我!」用力吼完,正想迈开脚步,一口气甩掉他——

  「呜呜呜!我的小萱萱不爱我了,有了新人忘旧人……」

  步伐顿住,我回头死瞪着他。

  这、这痞子唱的是哪一国的大戏啊?

  我想杀人!他却愈演愈卖力,揩着眼角「想象式」的泪水,旁边几个经过的女同学,已经开始对我投以不友善的眼光。

  可恶!我在学校里的坏人缘,他绝对该负一半的责任!就只会仗着自己帅,欺骗清纯少女的同情心,没人格到了极点。

  「郑旭尧,你到底要怎样?」

  悲伤莫名的表情一收,问了句:「一起回去?」

  威胁我?

  「不行,今天不行。」

  「真让我说中了?魏怀恩要来接妳?」

  「对啦对啦!」我看了一下手表,继续往前走。不敢再甩掉他了,谁晓得他等一下又要上演哪出戏。

  「平时就没那么急,有鬼哦!」他一双贼眼往我身上溜了一圈,这个时候,就很气他太了解我,认识太久就有这点坏处,随便瞄一眼就被他看穿了。

  「我干么要告诉你?」就偏要ㄍㄧㄥ住不讲,看你能奈我何。

  我不着痕迹地加快脚步。怀恩可能已经在校门口了,我不想让他等太久。

  「说嘛,我们是好哥儿们耶!」他一手大摇大摆地搭上我的肩,一再缠闹。

  没看过有男生这么烦人的。

  「少动手动脚。」我拍掉他的手,回他「拜托,我们认识吗?」的表情。

  「伤人的小东西。」他不死心,魔爪又要伸来,这一次我不客气地送他一拳。

  「哇!最毒妇人心——」他揉着胸口唉叫,我装作没听到,往校门口飞奔,扑向那道一直以来,最令我眷恋的怀抱。

  等在校门口的怀恩张手抱住我,视线顺着看向我身后的郑旭尧,点头打招呼。

  「萱萱在学校,麻烦你照顾了。」

  「举手之劳而已。」这个时候就很人模人样了,为什么他在我面前的形象就很畜牲?

  凭良心讲,这家伙欠扁嘴脸收敛时,还乱有气质一把的,难怪一群女生迷他迷到不行。

  不过,畜牲终归是畜牲。

  「拜托,怀恩,你干么向他道谢?」都是这家伙害我日子不得安宁耶。

  「因为人家比妳有礼貌、有良心,懂不懂啊妳!」完全不尊重淑女的指节敲上我的额头,不是做做样子,是真的结结实实听到「叩」的声响。

  「你这种行为就很有礼貌、很有良心了吗?」我不爽地一拳回敬过去。

  「母老虎,凶巴巴的。」他跳开几步。「护花使者来了,没我的事,先走一步了,拜!」他摆摆手,一溜烟闪得不见人影。

  算他跑得快!

  我收回拳头,一转身,露出最甜美的笑容。「怀恩,我们回家。」

  怀恩愣了几秒。「妳变脸变得好快。」

  「喂!」我捶他一记,很轻很轻、撒娇式的那种,和刚刚打郑旭尧那种杀父仇人的气势完全不同。

  一样是这条回家的路,一样是这台坐了无数次的脚踏车,双臂抱着的是同样的人,但今天心情就是不一样,应该说——特别地愉快,连呼吸的空气都格外清新。

  「妳和旭尧,好像也认识满久了。」怀恩思索般的嗓音忽然飘进耳畔。

  我拨开被风吹乱的头发,随便思考了下。「国小三年级到现在吧!」

  「这么久了?」

  「没我们的久。」我可是从还在包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呢,国小三年级简直是小儿科。

  「同班八年,也算有缘了。」他停了下。「他有女朋友了吗?」

  「好像还没吧!」要是有,哪还会成天烦我,烦到我快翻脸?

  「……」

  怎么突然没声音了?

  我奇怪地仰头。「怀恩,你在想什么?」

  「我觉得他对妳很好,妳老是对他拳脚相向,这样好吗?」

  「都那么熟了,他不会介意的啦!」

  「妳干么对他那么凶?」

  那是因为,国小三年级他偷掀我的裙子,我记恨到现在。

  正要张口反驳,思绪转了个弯,我立刻打住。「不对!我们干么要一直讨论那个烦人的家伙?我们应该要聊聊我们的事!」

  他挑了挑眉毛。「我们什么事?」

  噢,那嘴角藏着浅浅笑意的表情好帅、好帅!我心头小鹿撞得快阵亡了。

  也许论长相,他不似洛宇堂哥那样,俊俏到令女人第一眼就迷得神魂颠倒,但是清俊的五官很耐看,愈看就会愈觉得他好看到不行!

  说我情人眼里出西施?

  你管我,我就是觉得,全世界再也没人比他更帅了,不行吗?

  他气质好、修养好,浑身散发着淡淡的书卷气,其实很容易吸引女生的目光,这样的男孩子,是我的男朋友耶!

  呵呵,光想就好满足哦。「怀恩、怀恩——」

  「干么?」他好笑地瞥了我一眼。

  「没事,我喊我的,你不要理我。」心里甜甜的,声音也甜甜的,撒娇喊过一声又一声。「怀恩、怀恩、怀恩——」这是我要喊一辈子的名字呢!

  他轻轻笑了,由着我喊。

  晚风将我的发丝吹拂过他的脸,过了这个红绿灯,再五分钟就到家了。这时,他忽然问了句:「萱萱,妳确定吗?」

  我迟钝了三秒,才慢半拍领悟到他指的今晚长辈的安排。

  「再也没什么比这个更确定了!」我张开双臂,迎着风大声宣誓,将答案随风送到每个路过的人耳里,也送进他心里。「我爱你,魏怀恩,我爱你,我爱你——」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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