兆邦非常重视这张专辑,因为它对怡伶太重要了,他决定替她出面解决。
「怡伶,你告诉我是谁,我帮你去说服他。以我现在在演艺圈的关系,我相信多少有点影响力。」兆邦安慰的说。
其实兆邦所说的一点也不夸张,以他现在在演艺界的地位,要捧红一个人,易如反掌;要搞垮一个人,也是同样的简单。
偏偏怡伶还是一脸的为难。她说:「名与利他都有了,他也不希罕。必须要他心甘情愿才行。」
「好吧!小姐,你就直说到底是谁?」
兆邦看到她终於抬起头,先是咬著下唇,然後用满怀希挲的眼睛看著他。还暗示的用嘴嘟了嘟,此时的眼睛里除了希望,还充满了笑意。
兆邦不敢肯定的问:「是我?不会吧!」
恰伶却肯定的点点头。
「看来我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!」兆邦愁眉苦脸的说,她却高兴的投入他的怀中。
两个人的心情,成了强烈的对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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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涵在恍惚之间,感到有人用手轻轻的撑起她的头,用轻柔的声音抚慰她,要她将药吃下去。
药?她生病了吗?或许吧!她觉得浑身没力气,头又异常的沉重。她努力的睁开眼睛,看到的只是一对关心的眼睛。
她吃力的顺从那个人的话,张开嘴将药吃下去。当她喝到开水时,才感觉到口腔好乾,没两下子就把开水给喝光了。
若涵听到那人劝她慢慢喝,应该是提醒才对。因为他很高兴她喝开水。他说:「对,多喝开水,感冒才会快好。喝慢一点,小心呛到了!来,慢慢喝,慢慢喝。」
她感觉到有一只手,轻抚著她的额头,并且口中喃喃的说:「还好烧退了!」
她从那人的语调中,感觉到松了一口气、放心的样子。她也感觉到自己似乎不再感到身体滚烫,和异常的闷热。
那人扶她乎躺,并帮她将被子盖好。可是,为什么那个人的手,好像碰触到她的肩膀,不应该如此啊!自己的任何一套睡衣,没有露肩膀的,而她的房间也不应该有男土在场啊!
对了,自己一定是在作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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怡伶挂上电话,瞪了电话许久。
是自己拨错电话号码?不对啊!虽然很少打电话给姊姊,但是她的电话,自己再熟不过了。
怡伶原本还怕姊姊会反对自己住到兆邦哥哥家,自从四年前的羞辱发生,姊姊对异性总抱著拒绝的态度,并且宣称「保持距离,以策安全」。可是姊姊的家,怎么会是男人接的电话?
姊姊家中,有坏人闯入?怡伶马上骂自己笨,若真是坏人,哪敢接电话。而且那声 音有点熟悉,似乎在哪里听过,再说那声音听起来,太有礼貌了,绝不是坏人。难道……难道是姊姊新交的男朋友?如果是,那就再完美不过了。
怡伶暗自高兴自己的决定是对的,若姊姊真的认识新的男朋友,而且正在交往中,那么自己冒失的搬去和她同住,将妨碍他们恋情的发展。
她自责的想起,兆邦还不知道自己有一位姊妹。当初……
「唉!」
怡伶烦躁的将自己投进床铺襄。有时她对姊姊会产生某些不安全感,总怕姊姊会离她而去,姊姊现在可是她唯一的亲人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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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启禀少主,就是这里」
「唔!我们进去吧!」少主一说完,那名侍从立刻化成一缕轻烟。「等一下!」少主唤住了侍从的行动。
「少主,还有吩咐?」
「不要如此唐突,就以现在的方式去应门吧!我们说不定得来叼扰一段时间,还是正式拜访吧!」
「是!」侍从正想按电铃时。听到一个年轻女子兴奋的声音。
「兆邦哥哥,就是这里吗?」
「对,就是这里!」
「周邦!」那名少主与侍从同时说出这个名字。
当他们转过头时,正好看到一位青年与一名女子,手中抱满了东西,往这里走来。
兆邦趁著假日去帮怡伶搬家,还好怡伶的东西不多,除了随身衣物,几乎没有任何私人物品。
兆邦不敢相信,怡伶的东西,竟然少得可怜。他还记得以前参加歌唱比赛时,每一次都看到怡伶的母亲手裏拿了至少两大袋的东西。除她比赛时穿的衣服、鞋子等,还有她的小饰品、小小幸运符及填充玩具。
怡伶曾跟他提过,她最喜欢留一些具有纪念性的东西了。大的就如生日时,父母送她的填充玩偶;小的有的是奖状和小石头之类的东西。连她参加比赛时,坐火车上台北的火车票,她都还留著。
当兆邦问她那些有纪念性的东西时,怡伶很潇洒的回答说:「我长大了!不该老是沉缅於过去。」
兆邦和怡伶双手拿满了东西,下车往家门走来,才看到门口站了两位年龄与他相仿的男子。
「请问,两位有事吗?」兆邦总觉得两位有些面善,甚至感到胸前的玉坠子有股热气传来。
「对不起,请问这里是不是住了一位邬志雄先生?」
兆邦愣在那儿,玉坠子的热气传遍全身。而这坠子则是二十年前,父亲亲手为他戴上,嘱咐他不可让玉坠子离身。
他还记得曾问过父亲,这坠子从哪里来的,为什么从没见过?父亲只推说是朋友送的。
而今,这两人登门指名要找父亲!玉坠子发热!这又是怎么一回事?
第四章
星斗稀,钟鼓歇,
帘外晓莺残月。
兰露重,柳风斜,
满庭堆落花。
虚阎上,倚阑望,
还似去年惆怅。
春欲暮,思无穷,
旧欢如梦中!
唐·温庭筠·更漏子
兆邦看著眼前冷艳的美女——李季霞。她也是最让他头痛的一位。无论兆邦如何忽视她的存在,她就是可以每天拨出两、三个小时纠缠他,甚至可以用「厚颜无耻」这四个字来形容。
兆邦自问不是那种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,偏偏就是有像李季霞这种人,认定了非他不可。
季霞出国两个月的时间,兆邦才得安静两个月。而现在她回国了,正坐在他办公室里,他开始又感到前途无亮光,又是晦暗的开始。
他曾恳求学斌把季霞请走,偏偏学斌的答覆是:一个是经纪人,一个是传播公司, 两者皆为互动互利的关系。所以,也只能要兆邦自求多福了。
季霞对别人是一副高高在上、冷漠不已的态度,见到兆邦时偏偏又能委屈自己,全力配合,令他不知该如何应对。
「兆邦,我们好久没见了,晚上一起吃个饭吧?!」季霞温柔的问著。
兆邦仍以已往的态度应之,不予理会。偏偏就是有人如此厚脸皮。
「没有拒绝,那就是答应啰!」季霞高兴的说著,脑中已经在计画上哪去用餐。
兆邦在心中叹了好大一口气,脸上只能保持漠然的态度。说:「不。」
「我们要吃西餐,还是去享受浪漫的烛光晚餐?就吃法国菜如何?」季霞仍继续计画著,对於他的拒绝,置若未闻。
「不!」兆邦继续埋首於手中的资料,口中简单又坚定的拒绝。
「女士的邀约怎么可以随便拒绝,那会伤到女士脆弱的心灵。」
说话的是刚进办公室的怡伶。其实她到公司来找兆邦已有半小时了,只不过被办公室外的那群「善心」提醒的同事们给耽误了。
「怡伶!」
季霞一看到兆邦高兴的唤著怡伶这个名字,马上警觉的看著她;潜意识里知道,自己的竞争对手出现了。她作梦也没想到自己出国两个月,兆邦的身边竟然会出现别的女性。
「你是谁?」季霞高傲的看著眼前的女子。她一回国便回家中梳洗,略做休息後就赶来找兆邦,她还没见过李权,所以不知道怡伶是哥哥新签约的新人。
「兆邦哥哥,你还没告诉她啊?」怡伶嘟著嘴装做不高兴的模样看著他。
「我……」兆邦其实一点都不知道怡伶要他说什么,不过他聪明的没说出口,反而把话转给怡伶自己说明。因为他在她眼中,看到一抹恶作剧的光芒。「我想让你自己来说,更具真实性。」
季霞一听到兆邦一次说了这么多话,又看到他宠爱的看著这名女子,心中的嫉妒让她怒火中烧。
「我是兆邦哥哥的未婚妻,我们预定明年六月份结婚。不过我目前已经……暂时搬到兆邦哥哥家了。」怡伶似真似假的说,「对了,我看你何不跟我们一起回去吃晚餐,邬妈妈不会在意多你一个。」
这些话听在兆邦耳中是合情合理,可是,在季霞听来,倒像是讽刺。好像是施舍她,给她吃饭的机会。季霞什么时候受过这种侮辱?!
「你……」
「啊!我忘了告诉你,」怡伶天真的偏著头。「刚刚外面的工作同仁说,你是李大哥的妹妹,也是他得力的左右手,以後还需请你多多指教!」
季霞一听到前两句,彷佛怡伶在暗示她,公司员工早提示她,知道季霞对兆邦的企图心。正待发作,又听到恰伶後面几句,以为又是一位想摘星的女孩子。
「明天到公司来,我会安排试镜,若还不错,我或许会和你签约!」季霞仍维持她冷傲的态度说。所换来的却是怡伶的捧腹大笑。
「怡伶!」兆邦柔声的制止。
季霞只感到自己再一次受到侮辱,不高兴的问:「我刚刚所说,有什么事或是哪一句话,令你这么开心?」
「对不起,我真的忍不住!」怡伶走到兆邦身边,他主动的搂著她的肩。这又是另一个令季霞生气的举动。「难道李大哥没告诉你,我已经是『贵』经纪公司的一员了?唉!太早签约了,否则,我只要投入兆邦哥哥公司的旗下即可!」
季霞一听生气的跺跺脚,瞪了怡伶一眼,拿起皮包离开。她打算去找李权问清楚,就在她要关上门的那一刹那,正好听到怡伶说:「都办好了吗?伯母还等我们回家吃饭呢!」
季霞关上门後,不理会其他人好奇的眼光,和平常一样的神情——冷傲,走出新秀传播公司。
季霞不懂自己往返「新秀」已有两年的时间了,为什么比不上这个小女孩?那叫怡伶的女子,为什么这么快就能获得他们的支持,而自己不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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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已经被你给气走了。」兆邦低著头看仍在自己怀中的怡伶。
「我可是为你好吔!知道你被她烦得快疯掉,这可是他们说的。」怡伶指指办公室外。
「是!感激不尽!」
「那好,娶我吧!」
「啊?」兆邦惊愕的看著怡伶。
「我正在向你求婚吔!好吧,我只要想到就跟你提一提,到时你一习惯,就会答应了。」
他被怡伶这似真似假的玩笑话给搞迷糊了,看她一副无所谓、不在乎的模样,偏偏眼睛告诉他,她是认真的。
「走吧!我可不希望你因为肚子饿,而做了错误的决定!」怡伶挽著兆邦往外走。
「错误的决定?吃饭吗?」
「是我的求婚!我看你真是饿昏了!」
怡伶二话不说,拖著兆邦往外走。他自嘲的摇摇头,没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位如此重视「吃」的人,肚子饿会做错误的决定?天知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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怡伶的专辑今天就可以完成了,剩下未录好的是那首男女对唱的歌。
她原以为兆邦一定会答应和她合唱。没想到他为她请了另一位当红的男歌星——杨宇樵。
怡伶以前录音时,最多三遍即可录好一首歌,而这一次她录了十遍了,还无法将一句歌词唱好。
兆邦原以为怡伶是为了气他,因为他没有和她合唱,但是在看到怡伶因录不好,心急的流下泪时,兆邦心疼极了,却不知该如何是好。反倒是宇樵很有耐性的陪在一旁,还适时的鼓励她再试一次。
怡伶不懂自己为什么就是无法把这首歌唱好,而这一首曲子,还是兆邦亲自填词谱曲。可是她就是不能,在她想尖叫放弃时,宇樵要求让他单独和怡伶谈个十分钟。
兆邦一声令下,大家休息二十分钟,去喝个饮料休息一下。
当整个录音间只剩她和杨宇樵时,怡伶诚心的向宇樵道歉说:「杨大哥,很抱歉,浪费这么多时间,可是我……我就是无法把它唱好!」怡伶泫然欲泣的说。
「傻瓜,再多试一次就好了,有什么关系。」宇樵一副大哥哥模样的摸摸她的头。
「你知道吗?在歌坛将近四年的时间,我从没和别人合录过情歌。而且,大部分的歌迷也都知道,我只对著我太太唱情歌!」
「真的?」怡伶满脸羡慕的说。
「这一次是兆邦『拜托』我的,这可是我认识他这么久,第一次看到他求人喔!你想他是为了谁?」
怡伶羞愧的低下头,不敢看宇樵。
「兆邦曾经跟我提过,你希望能和他合录这首曲子。只不过为了你,他没答应。」
「为了我?」怡伶讶异的看著宇樵。
「他考虑到你若能搭配一位较高知名度的歌者——例如我,那对你是比较好。每个人都知道我的习惯,若我破例和你合唱,一定会造成话题,别人就会注意到你,在好奇之余自然会有人去买你的专辑。如此一来,你就成功了。」
「可是,我……」
「别辜负他的一番心意。」宇樵笑著说:「把我想成是他,不就成了?」
「杨大哥,有这么明显吗?」怡伶娇羞的问。
「或许只有我知道而已。我相信等一下我们一定能一次OK,然後,我就要回家找老婆安慰,居然有人和我相处了几个小时,而没有被我的魅力所蛊惑,这实在有失我『情歌王子』的魅力。」
果然,当二十分钟後工作人员回来後,一次收录成功。宇樵在临走之前对著怡伶眨眨眼,表示赞赏才离去。
在回家的路上,兆邦好奇的问:「宇樵是用什么方法才一次就OK?他都和你说了些什么?」
怡伶当然不能把她和宇樵的对话说出来。所以,她只能转移话题。
「兆邦哥哥,」怡伶撒娇的叫著。「为了庆祝专辑完工,可以答应娶我了吧?」
「怡伶!」
随即,两人同时爆出大笑,整台车子,充斥著他们欢愉的笑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