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震东面无表情地将文件快速瞄过一眼,都是一些例行的报告,几点起床,几点出门、见过哪些人、去过哪些地方、几点回家之类的,没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。他的注意力又回到那些照片上,照片中的马克翔神采飞扬,潇洒更胜以往,有令人致命的性感笑容,不容抗拒的吸引力。
「他倒是挺风流快活的,夜夜笙歌,乐不思蜀,活像在对我示威。」赵震东嫌恶的表情,彷佛他现在看着的是蟑螂、老鼠与蛇的综合怪物。
「您是说马克翔是在作戏?」不愧是跟了赵震东三十多年的秘书,一下就听出他的话中话。
「很有可能,如果他要流连花丛中,早在他回来时就到处去采蜜了,不会等到我出现才想起要展现风流本色,他分明是在转移我的注意力。」赵震东不屑地哼着,鲁班门前弄大斧,他是这么好骗的吗?
「那么接下来您打算怎么做?」
「把『那个』寄给她。」
「马克翔?」
「不,齐雪儿。把当年我花钱请人写的和其他人写的一起寄给她。」赵震东阴险地笑了起来,这是他为那个女人准备的特别礼物,他等不及要看看,那个固执又愚蠢的女人在看清心上人的真面目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?
***
齐雪儿双手插腰,-脸很不耐烦地看着甫进门的马克翔。
「还没睡?已经很晚了,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?」马克翔抬眼看钟,时针已经指向2了。
「你太过分了,愈来愈晚回来,你不知道我会担心吗?」
「我不是已经解释过了吗,这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,只是暂时性的。」看她面色不善,马克翔轻声解释着。其实他也不想每天去应付那些庸脂俗粉啊!搞得他近来视力严重受损,实在有够委屈的,也不想想他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啊。
「哼!」齐雪儿别过头,一副不领情的模样。「差劲!你以前只不过是个无所事事的无业游民,现在却降格去当不务正业的花花公子。」
「什么不务正业的花花公子?」这是谁发明的词汇,怎么他从来没听过。
「不是吗?好好的无业游民不做,偏偏自甘堕落的去当花花公子,你以为这样真的有用吗?」
马克翔头痛得不得了,闻了一晚劣质香水让他开始神智不清了吗?什么时候无业游民变成一种高尚的职业了,竟然比花花公子还吃香。
「雪儿,我知道妳生气我去鬼混,我也不愿意呀!但是我不得不去,理由妳最清楚不过了,不是吗?」
「我知道是为我好,可是算了,你不用再这么委屈自己了。」
「又怎么了?」
齐雪儿不说话,将一个信封丢到桌上。「今天早上快递到我办公室来的。」
「赵震东寄的?」不用看也猜得出来。
「除了他,我想不出会有谁这么无聊。」齐雪儿耸耸肩,把信封内的东西拿出来,是一些剪报和杂志的影印。
「没想到他全留下来了。」马克翔看着那堆纸,没有笑意的脸是一本正经。「妳相信吗?」
「一半一半吧!有人说报纸上唯一正确的消息只有日期。」齐雪儿兴趣缺缺地翻着那些纸张,其实她根本没看完,她看的部分大概只有十分之一,不,也许是百一分之一吧!她向来没耐性看那种满是字的文章,何况这些新闻报导的内容大同小异,总归来说,就是「结婚纪念日成忌日」、「枪声响起,情归离恨天」、「大学生难解的三角习题,台湾的教育究竟出了什么错?」,图文并茂,死者悲剧性的美丽容颜印在正中央,正应验了那句话——红颜薄命。
马克翔盯着报纸上纪晴的照片一言不发,她笑得很温柔,因为早逝,在他心中,她永远是这样年轻美丽,从不曾褪色;而他的外表虽然依旧富吸引力,在那之后,心境却已行将就木,瞬间,他不知感到悲哀还是庆幸。
「你的前妻很漂亮。」
「本人更漂亮,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美丽。看着她的眼睛,会觉得人生充满了梦想;听她说话,好象四周围都闪闪发光,有长着翅膀的小精灵在飞一样,是一种很美好的体验。」一提到纪晴,他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温柔。
「你很爱她?」她的语气酸酸的。这个臭男人在讲到死了十年的爱人时,表情竟然这么温柔,哼!
「第一次看到她时,我很迷惑,总觉得她美好得不真实,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?我很好奇,所以我开始想办法接近她,刚开始时那真的纯粹是-种好奇而已;因为她虽然美得不可思议,但不是我喜欢的那型,况且她已经有护花使者了,那家伙像条忠狗似的,把纪晴看得紧紧的,绝对不会有人有机会越雷池一步。」
「那条忠狗就是赵震东的儿子吧!」
「对,他叫赵佳楠,和纪晴是青梅竹马。那家伙简直把纪晴贴上标签当成他的私有物般,绝对禁止触摸。看他那种小心翼翼的样子实在令人不爽,我不禁想要好好地修理他一下。本来那也不关我的事,毕竟合则来,不合则去,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缠着人;只是我所向无敌的魅力用在纪晴的身上却像踢到铁板一样,全给弹了回来,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纪录,所以一方面是看不顺眼,一方面是不服输,我开始使出浑身解术,卯足劲去追纪晴。」
想起那一段艰苦的求爱岁月,还真是挫折连连,让他至今仍心有余悸。他生平第一次追女人追得那么辛苦,不断碰钉子,不断被泼冷水,鲜花和小礼物都不能打动她的芳心,全都进了垃圾桶里,他所得到的永远是冷冰冰的笑脸;但是更令他惊奇的是,一向缺乏耐心的他,并没有因此而断然放弃,还是每天努力不懈地继续攻势。当然,他也并非全然的释怀,毕竟对-个所向无敌的花花公子而言,纪晴的反应无疑是致命的一击,尤其向来都是女人自动倒贴他,鲜少由他主动出击,被女人惯坏的他,在吃了那一长串的苦头之后,虽然没有轻言放弃,但也让他开始怀疑是不是魅力不再,以往的辉煌战绩都只是浪得虚名?
「结果如你所愿,你追到她了。」这样的结果她早已从报纸上知道了,否则怎么会有那场婚礼;就算没有报纸,她相信,他最后还是一定能追到纪晴的,因为纪晴如果是刁钻难缠的孙悟空,那马克翔就是无所不能的如来佛,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飞出他的掌心。
「是呀!生平第一次认真的想要一个女孩子,我迫切渴望得到她到不择手段的地步,好不容易使她的心向着我,未免夜长梦多,我甚至等不到大学毕业就决定要尽快和她结婚,这样就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挠我和她在一起了。我们举行了一个小而温馨的婚礼,婚礼结束后,我们走出礼堂,赵佳楠那疯子就来了,他真的有病,一脸的胡渣,眼睛红得像兔子,不知道喝了多少酒,全身上下都是酒臭,瞪得老大的眼睛好象要把我吞下去,我想他一定恨我恨得不得了,一看见我就破口大骂,伟同要去把他拉开时,他突然就掏出一把枪对准我开枪,结果纪晴为我挡下那一枪,子弹正中她的心脏,她当场死亡,这就是我失败的第一次婚姻,历时不到十分钟。」
真的十分短暂,他不禁要苦笑,看着前一秒还巧笑倩兮的佳人,下一秒已经变成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躺在自己怀里,她鲜红的血染红了白纱,想叫却叫不出来,想哭却流不出眼泪。为什么平常运动神经出奇差的她,在那一秒却灵巧而迅速的为他挡下那一枪呢?为什么她这么傻,竟然傻到可以为他牺牲宝贵的生命。
「的确很富戏剧性,难怪报纸报了那么大一篇。」
真的,每份报纸都以大篇幅来报导这宗情杀案,因为这则消息实在太具有话题性了,事件的三个主角都是名校学生——死者素有校花美名,温柔婉约,秀外慧中,是所有男性心中理想的女性;凶手是商界名人之子,家财万贯不说,向来就是品学兼优、操行甲等的模范生,师长眼中的好学生,朋友眼中的好同学,父母眼中的好儿子,但这样素行良好的人竟然为情所困而犯下滔天大罪,令人扼腕。反观受害者,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,纪录不良的爱情累犯,为了抢人家的女朋友而不择手段,反倒成了众矢之的,一点也不值得同情。
教育家开始讨论台湾的人格教育问题在哪里,大学生应该是心智成熟的青年了,为什么不能好好处理自己的感情问题?一般大众则乐得看热闹,毕竟对当时纯朴的民风而言,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大丑闻,无疑是茶余饭后的好话题,但如果这话题牵涉到她齐雪儿未来的老公时,可就不能当戏看了。
「你说,你是不是到现在还忘不了你前妻?」死去的情敌是最可怕的,关于这一点可得先确认好。
看她口气那么认真,表情那么严肃,他实在不知道该不该摇头叹气。「雪儿,妳真没有同情心。一般而言,通常这种时候应该是要说一些安慰的话才对,像别伤心啦!天涯何处无芳草,何必单恋一枝花,或者是抱歉,勾起你的伤心回忆,我不是有意的之类的话,哪有人开口就问到底忘了没。」
「我嘴笨,那种漂亮的场面话我不会说,而且那些话你十年前就听得够多了,我何必放马后炮。」
不愧是齐雪儿,马克翔禁不住要为她喝采,他就是喜欢她这点,直来直往的真性情,不会故作闺秀的小鸟依人状,或许不够蕙质兰心,善体人意,但绝对诚实不虚伪,这分真实的特质在这急功近利的社会真是难能可贵,如果可以的话,真想永远守护这分真。
「怎么不说话?啊!难道你在想纪晴?」齐雪儿一张脸不高兴地鼓了起来,难怪他老说不能爱她,因为旧情难忘嘛!
「没有,妳多心了。」马克翔连忙澄清道。奇怪,他什么时候养成了要对女人——应该说是特定的女人解释的习惯呢?以前他从不对任何人解释他的所作所为的,现在对齐雪儿却独独例外,因为他总觉得他应该对她的喜怒哀乐负责,多可怕呀!
「真的?」
「真的,其实妳真的太多心了,纪晴是我名正言顺的妻子……」
「是前妻。」齐雪儿醋味浓厚地纠正他。
「妻子也好,前妻也罢,斯人已逝,虽然她的死对我而言是一个可怕的打击,但是我从不曾想过要遗忘她,逃避一向不是我的作风,我所珍惜的是我们曾共有的那段美好回忆。对我而言,纪晴是我青春年少的一个重要里程碑,透过她,我终于了解到这个世界并不是为我而转动,我毕竟也只是个凡人罢了。」
「你当然是凡人,你又不会飞,一样要吃三餐不然就会饿死,每天都要睡觉不然就会发疯,等到哪天你可以不用吃喝拉撒,恭喜你,你就出头天了。」
「这我当然知道,可是当时的我并不那么想,在遇见纪晴之前,我的人生过得顺遂极了。没有金钱的烦恼,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一文钱逼死一条好汉;课业也是一帆风顺,不用太用功就能得到好成绩。我念好大学并不是为了将来打算,只是想交女朋友时更无往不利,我的四周一定围满数不清的朋友,他们不断奉承我,巴结我。我唯一需要烦恼的就是女朋友太多,因为我实太有女人缘了,这种种的优越条件造成我自尊自大、目空-切的个性,伟同就曾经说我的字典里没有『关心』两个字,我是爱上自己影子的那西色斯,我唯一在乎的只有我自己。」
「胡说!你才不自私,你不是很关心我吗?上次我受伤时你那么紧张,还帮我包扎伤口,又叮咛我要小心自己;而且你也不是自恋狂,你不是很爱纪晴吗?为了她还流浪了十年。」
那就是他最迷惑的地方,他真的如他自己想象般爱她吗?当时炽烈狂烧的心不惜一切代价只求佳人垂青,她走后他并没有想象中的痛不欲生,但是他也以为这世上再没人能让他心悸了。只是十年的岁月流逝,他日复一日在失去她的恶梦中惊醒,他无法不去回想纪晴死去的那一幕,一次比一次更鲜明的影像夜夜重复播映,从不间断——赵佳楠歇斯底里地拔枪、惊呼声、扣动扳机、子弹朝他飞来、纪晴飞身而来的背影、中弹时往后弹的身体,他紧紧抱住她柔软的躯体,温热的液体自指缝溢出,是谁哭泣的声音?他跌坐在地,纪晴成了一堆没有灵魂的肉块。
就像电影的慢动作重播,他在一格与一格之间找到空隙。他清楚地看到纪晴朝他扑来,也看到子弹的速度,他可以推开她的,他知道他可以,可是他没有,所以纪晴死了。
「我之所以流浪,并不全因为纪晴,主要是为我自己。我一直在想,究竟什么是爱?纪晴爱我,她真的很爱我,爱到为我挡下子弹,她是为我而死的:换句话说,那一枪是我开的,是我扣的扳机,我在测试她到底有多爱我,也许她并不如我想象中那么爱我,她只是不得不爱我,终于她对夹在我和赵佳楠之间感到累了,所以用死来求得解脱。」他不确定地说,纪晴死时的眼光有遗憾也有放松的自由,他这十年漫无目的的流浪也许只是因为他始终不愿承认的事实——是他制造他们爱得死去活来的假象,其实纪晴根本从来没爱过他。
「怎么可以对自己没信心呢?」齐雪儿只手搭上他的肩,眼睛直视他的。「你长得这么帅,个性又好,哪个女人见了你不拜倒在你脚下?你看菜市场那些欧巴桑多『煞』你,平常卖菜都既小心又小气,看见你就芳心大乱,少年家长、烟斗桑短的,三斤一百变五斤五十,买葱送姜,买鱼送虾,巴结得不得了,简直就是欧巴桑杀手,老的难缠都那么容易就搞定了,更何况是那种二十岁的黄毛丫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