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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油烟味 page 1 作者:浅野薰

  序

  我幸福的工作  浅野熏

  我曾经是一个标准的上班族,从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行政秘书开始,一直做一直努力往上爬呀爬,终于当上了主管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耶,每天努力工作、拚命表现,再加上对老板唯唯诺诺,又过了一天。

  后来因为厌倦在路上等车、塞车的上班生涯,所以「坐家」写作成了我唯一选择,与上班族生涯截然不同。

  上班辛苦还是写作辛苦?

  大部份的人,尤其我周遭的朋友,都一致给于掌声与艳羡声──好好喔!

  因为他们觉得坐在家里就有钱赚,好好喔!

  每天都在家时间一定很多,可以看电影、逛街、睡午觉……好好喔!

  时问一定也很自由,想怎样就怎样,好好喔!

  只要写写就能赚钱,好好喔!

  对于他们的羡慕,我好想解释,免得他们继续妒忌我。

  以为坐在家里就有钱赚引别傻了!钱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!

  其实他们不了解,就因为时间太多太自由了,所以做为一个作家,必须比一般人更遵从原则、自律和决心,还有保持写作欲望,才能持之以恒。否则,每天真的看电影、逛街、喝午茶、睡午觉,不动脑筋下动手,书还能写得出来吗?

  以为时间很多?!别天真了!那也要用来写稿呀!

  他们不知道我这个作家每天都「坐家」过着刻苦耐劳的生活。只要睁开眼睛就得打开计算机,拚命努力、含辛茹苦的把每天的工作量完成。

  他们甚至还不知道,因为每天太全神贯注对着计算机写写写,职业病都一起报到了,头昏眼花、腰酸背疼、视觉神经衰弱、手腕关节发炎、五十肩提早二十年来找妳,还有,冬天到了,手指冰冷不听使唤,僵硬得都敲不动键盘……

  以为时间很自由,想怎样就怎样?别闹了,好不好?

  每当看到家人嘻嘻哈哈在观赏、享受声光俱佳的家庭剧院时,为了赶稿的我必须抗拒诱惑,躲在一旁与计算机并肩战斗。当大伙吆喝去吃大餐时,我得很挣扎地舍弃美食,独自窝在家中继续悲惨地与男女王角大谈恋爱……死心塌地、义无反顾地接受浩瀚无边的折磨!

  只要写写就能赚钱,好好喔!别扯了,一字千金不是这样解读的!

  拜托,试用自己的名字写十万字,看会不会累?写小说是有内容、有情节的故事,不动脑筋怎么写得出来?天晓得即使有时候我的脑筋「塞住」了,写不出任何情节,也只有干著急的份,于是乎……不是在计算机面前晃来晃去,就是连吃饭、洗澡、上厕所部痴痴迷迷地在想着末完成的情节,要是再想不出来就把工作带到睡梦中,继续折磨自己。

  瞧,做为一个作家,对写作要是没有一点坚持、原则、自律和决心,就会因为太过自由,很容易就把工作抛到一边去,最后什么都没有、空的、零!而强盛的写作欲望,有肋于在截稿日把稿子交到出版社手上。

  那么写作都这么辛苦,没有一点乐趣吗?当然不是,任何工作总是有压力、有阻力的嘛!而写作对我而言是一项工作也是一种兴趣,因为有强烈的写作欲望,所以即使压力再大,也可以轻易的纡解,而且对当了长久上班族的我而言,写作成了一种享受,好处也下少呢!

  一、当然是不必把时间浪费在等车、塞车了,这些多出来的时间,可以让我做运动,上美容院也不必跟人挤在假日。

  二、我可以不用穿套装、不需穿裤袜高跟鞋,更不必化妆,可以穿着睡衣工作,还可以盘腿跷脚都来。

  三、「坐家」工作可以任意安排时间,不必为了上九点的班,六点半起床赶、赶、赶。

  四、写作可任由我主宰我所创造的梦想世界。

  五、当我在写一本罗曼史的时候,现实的世界会暂时消失,全心投入梦幻世界里。

 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写罗曼史的原因,基本上,这是一份我给自己的礼物──幸福的工作!

  楔子

  纽约市。

  这城市的高楼大厦林立,商业机构、旅馆名店高耸遮蔽了大半个天际,许多金发、红发、黑发的各色人种在街上穿梭不息。

  一辆加长型黑色轿车停在新开幕的香格里拉酒店门口,当车门打开,走出一名身材纤细修长的女子,她又黑又亮直如丝绸般的长发,配上一双大而明媚的美目,特别引人注目。

  同时两名身穿黑西装的经理从酒店迎了出来,领着她进去。

  「尉小姐,请问是先见习还是先休息?」其中一名经理恭敬地询问。

  「先休息,两个小时之后再开始见习。」她走向电梯,突然想到什么似的,回头对两名经理说:「不必安排去厨房,我不看厨房。」

  经理为难地说:「可是,尉总裁说一定要妳……」

  「我不看就是不看。」她跺了下脚,灵活澄澈的大眼有些生气。

  「是。」两名经理目送她进入电梯之后,相视而笑。

  稍有资历的员工,都知道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总裁尉子琛的独生女──尉乐,最不喜欢的事就是进厨房。

  但是身为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唯一的继承人,她必须学习如何经营管理酒店,所以她目前念的是酒店管理系,假日便到酒店各个部门见习,厨房可说是酒店极重要的一环,偏偏从小她就不喜欢里面的油烟。

  进到房里,尉乐将自己往床上一抛,深深吁一口气。

  她从小就以酒店为家,对酒店早就培养出一股归属感,打了个哈欠闭上眼不久就睡着了。

  一个小时之后,她醒来了,望望窗外的天空,有股偷懒的念头兴起,于是趁两名经理还没来找她之前,就先开溜了。

  尉乐来到第五街的露天咖啡座,戴着墨镜享受初夏的阳光。

  「不行就是不行!」

  一股低沉浑厚的男声从背后传来,她肯定自己对这声音将会终生难忘,真奇怪,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,她也说不上来。

  基于好奇心,尉乐循声望去,倏地,她仿佛被闪电击中般,全身细胞都在轻颤,几乎窒息的喘不过气来,她徐缓拿下脸上的墨镜,盯着那浑身上下散发出阳刚气息的男人。

  这是个高大的男人,三十岁左右,眼神冰冷,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男性魔魅气息,简直像恶魔的诱惑般令人迷醉。

  只见他身边有个瘦削的年轻人,脸色哀恳地说:「你就破例一次,收我这个学生吧!」

  「不。」

  男人冷漠的语调,叫人难以亲近的神秘感,让尉乐看得目不转睛。

  也许是感觉到热切的注视,男人的视线移到尉乐身上,两人的眼神正式交会。

  多么……多么锐利而深邃的眼眸,尉乐全身一颤,芳心猛地狂跳起来。老天!这个男人的长相简直是她的梦中情人嘛!

  喔,该死的有魅力极了,再多瞄他几眼,她一定会得心脏病!可是她宁可心脏病发也舍不得收回自己放肆的目光。

  当尉乐眨眨眼,回过神来的时候,他们已一前一后离去了。

  咦!不对啊,发什么呆呢?她应该上前跟他搭讪的,问路、换零钱之类的都可以,可惜,那强壮宽厚的背影一下就消失在人群中。

  真是的,她都还没来得及采问他是何方神圣,他就失去踪影,只留下那张极富男人味的脸庞与充满磁性的声音,深烙在她脑海里。

  「喂!大小姐,妳杵在这儿干么?」冷不防背后有人叫道。

  然而,尉乐望着那男人消失的方向,依然一副浑然忘我的表情。

  「乐乐……尉乐!」

  「嗄?!什么啦?昆布熊。」尉乐回过神,不高兴的问。

  「大伯知道妳又偷懒了,叫我来找妳,还有,别叫我昆布熊,我叫尉布熊,好歹是妳的堂哥,请尊重一下。」他敲了她的头一下。

  尉乐一听被父亲抓包,有些气馁的说:「好,我们回去。」

  尉布熊与她并肩而行,忍不住好奇问:「妳刚才在看什么看得那么入神?」

  「一个男人。」

  「啊?!」

  「一个很帅、很好看、很有型的男人。」

  「哦──思春啦……嗅!痛哪!别打啦──」

  第一章

  台湾的三月,是春雨飘的季节,微风从窗外吹进来,略带点沁凉。

  言恕如往常般一早就起来,很规律的盥洗、更衣,来到饭厅吃早餐,然后准备吃完早餐后就去上班。

  这时言氏夫妇已在吃早餐了,言恕跟父母点了下头便坐下来用餐,偌大的饭厅沉默得令人发闷。

  言恕言恕……真是给儿子取错名字了吗?使他个性如其名的「严肃」,言母在心中感叹,唉!

  「言恕,你看这只手镯好不好看?」言母把手腕移到儿子眼前。

  他瞟了一眼,「嗯。」

  言母早已习惯儿子的一号表情,自颐自的说给他听,「这手镯是伊琳送我的生日礼物,难得她这么有心,每年都记得我的生日,对了,你们认识多久了?」

  「大概有七、八年吧!」言恕回答。

  「都这么久了,你怎么从不带她回家来?」言母看着闪耀的手镯又问。

  言恕不以为然的皱起眉,「她人在关岛的福尔摩莎工作,没事叫人家跑一趟做什么?」

  「那就把她调来台湾啊,岂不方便?」

  「等等,为什么要带她回家来?为什么要把她调来台湾?」言恕终于听出端倪,不解地问。

  「你们不是在交往吗?分隔两地要见面多困难。」

  「妈,我们没有交往,全是饭店的人在谣传,妳别道听途说。」言恕很认真的回道。

  言母困惑了,「是吗?我还以为你们在交往。」

  「绝对没这种事,我和她认识这么久,要交往早就交往了,不用等到现在。」他跟伊琳虽然很熟稔,但只有同事情谊而已。

  「那……她怎么常送我礼物,又常打电话问候我?有没有可能她喜欢你?」她期望地看着儿子。

  言恕却说:「她那个人就是这么多礼,又懂交际手腕,妳别乱猜。」

  言母还是不死心,又开口了,「儿子呀!妈看这女孩既美丽又聪明能干,或许你可以考虑……」

  「不考虑!美丽又聪明能干当福尔摩莎的员工就够了。」意思是他不打算娶这样的女人。

  砰!原本边吃早餐边读报的言祖康,突然把手中的咖啡杯重重放下。

  「怎么了?」言母看向丈夫,发现他脸上凝聚着一股怒意。

  「这不要脸的尉子琛,不但挖走我们培训的干部,现在又抄袭我们的活动企划,还登全版广告,哼!明天我就把他们香格里拉的高阶经理全挖过来。」他气得吹胡子瞪眼,说话已全无理智。

  也难怪言祖康恼成这样,尉氏的香格里拉酒店集团与言氏的福尔摩莎饭店集团,是饭店业界的两大龙头,彼此交恶已久,少说也有二十年以上。

  两大集团经营属性相同、实力相当,刚开始只是商业竞争,后来不知是从谁开始的,不但互相挖角,抢走对方所培训的人才,还互相抄袭模仿对方的企划活动,例如香格里拉酒店成立「商务中心」,服务繁忙的商务旅客,福尔摩莎饭店马上成立「商务俱乐部」,提供高级个人化的服务。

  或者,福尔摩莎饭店宣称有十间各具特色的中西美食餐厅,提供宾客完善精致的餐饮享受,香格里拉饭店便硬是挤出第十一间餐厅来。

  如此年复一年的针锋相对,日趋激烈,已成了王不见王的局面。

  甚至有意无意间,还透过媒体广告互相较劲,言祖康强调福尔摩莎饭店走的是精品饭店理念的休憩空间,气氛闲适迷人,典雅温馨,以攻击对手的华丽冷调。

  而香格里拉酒店也不甘示弱,标榜顶级的尊宠和奢华,提供精致个人化的贵族享受,暗讽对手像游客众多的度假村。

  「哎呀!这又不是第一次发生,当心你自己的血压升高,都这把年纪了还这么沉不住气。」言母瞄了儿子一眼,只见他不为所动,不气不恼的继续吃早餐。

  「他他他……们压根是针对我们福尔摩莎,我怎么能不气?」言祖康面红耳赤,恨不得以自己的怒火去烧了香格里拉。

  「怕什么?他们要挖角、要抄袭就尽管来,我们有言恕这张王牌,再厉害也挖不走。」言母安抚道。

  提到儿子,言祖康面色稍缓,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,「没错,光是这个他们永远都赢不了我,言恕,对不对?」

  「嗯,企业总是有竞争,才会进步。」言恕似乎对这种话题不感兴趣,但很中肯的回答。

  言母露出骄傲的神色,得意的说:「可不是,我们一个言恕,就足以巩固福尔摩莎五星级饭店的领导地位了。」

  因为言恕从小醉心厨艺工作,毕业于闻名世界的蓝带餐饮与旅馆管理学院,精通中西美食,得奖无数,年纪轻轻已是国际级名厨,有人称他「天才厨圣」,业界封他为「九星名厨」。

  不少国际政要名流,来台湾指名下榻福尔摩莎饭店,就是慕言恕之名而来,希望就近品尝名厨的手艺。

  所以喽!这张王牌就是他的亲生儿子,也是福尔摩莎的唯一继承人,言祖康根本不用担心他会被挖定,光凭这一点就比香格里拉强多了。

  想到这儿,他的嘴角渐渐扩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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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同样的一个早晨,窗外飘着细雨。

  尉乐从睡梦中悠悠转醒,一爬起来便去照镜子,指着镜中的自己说:「真不晓得妳到底是发哪门子花痴,竟然就这么给他煞到了?」

  这样似乎还无法表达她澎湃汹涌的情绪,她抓起电话按了一组号码。

  不久,电话那端接通,她立刻激昂的开口,「尉布熊,我昨晚又梦到那张脸了。」

  尉布熊打了个哈欠,才回道:「妳每天晚上嘛都梦到那张脸,有什么好奇怪?」

  尉乐兴奋的告诉他,「可是,这次感觉特别的真实,我有预感我们会重逢。」

  「妳嘛帮帮忙,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,妳怎么对那个男的还念念不忘啊?」

  「你有没有这种经验,只见过人一面就印象深刻得终生都忘不了?」

  「妳说的是谁?上帝还是撒旦?」

  「男人,一个很帅的男人!」至今她没忘过他的五官长相,甚至越来越清晰。

  尉布熊无奈的干笑道:「我知道,一个很帅、很好看、很有型的男人嘛!好莱坞影城很多,妳又何必念念不忘、朝思暮想的?」

  说真的,她也不晓得为什么会对那个男人这样念念不忘,但自从那天起,她就觉得心里头少了什么似的,没有他就补不回来。

  「也许,他就是我那个Mr。  right……」如果再有机会让她碰到他,她绝不可能再错过他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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