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墨苦笑,点头了。
“老天啊!我的老天!”她简百不知道自己让说什么了。
“真的。我的愿望很小,只要阿昱偶尔来买矢车菊,我就很高兴了。”小墨失神地喃道。
矢车菊?她不明所以地摇头,
“没出息!真没出息!”终於下断言。
小墨还是笑,一边笑,一边又落下了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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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昱人载著Emily离开微风广场,车行不久,他便发现后头有人跟踪。他不动声色,车头一转,重新驶入市区,和跟踪者玩起九弯十八拐的迷宫游戏。
Emily困惑地想回头去看,却被夏昱人阻止了。
“别回头。有人在跟踪我们,我不想他认出你来。”
她重新坐好,侧头打量他。
“你早就知道会有这种情况,所以才做如此装扮?”
夏昱人得意地抚弄自己短短的落腮胡。“没错,我的造型不赖吧?”
“要不是你先开口叫我,我还真认不出你来。”Emily落寞地笑,说:“不过没用的,就算他们认不出你,也一定知道我是谁。他们全是我父亲派来监视我的。”
夏昱人扫她一眼。“不尽然。”
“你说……不尽然?”她犹疑地问,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“调查发现,随时随地都有人跟著你。”
“随时?!”Emily插口叫道。
“你从没发现吧?因为他们不敢靠你太近,总隔著一段距离远远相望,所以,不仔细去留心,根本无法察觉。”
那你是如何察知?地想问,又感觉自己不必要问。
夏昱人继续解释:“我猜,命令他们跟踪你的人,对你尚有些顾忌,所以交代跟监者小心行事。”
她苦笑。“但是,他们一定看到我坐上你的车,又怎么会认不出我呢?”
铃铃铃……铃铃铃……
一串音乐介入他们的谈话,夏昱人动作俐落地翻出行动电话。
“喂,我是夏昱人。”
“老大!”滴滴的声音兴奋地由话筒另一方传来:“你猜的果然没错,有人把我当成Emily,跟踪起我来了!”
“很好,就让他误以为你是Emily,带他到市区兜兜风吧。”
“是,老大!”
他笑著台上行动电话,抬眼就瞧见Emily震惊地瞪著他。
“你居然找人假扮成我?!”
“混淆视听嘛。”他轻松笑道,“滴滴还跟我抱怨,说她这回假扮你,可谓牺牲重大呢。因为她从来不曾穿过那么短的裙子,那么细的高跟鞋。”
天啊!
夏昱人上上下下看她一身的名牌,嘴里啧啧有声。
“滴滴还打著一把和你一样的阳伞,一副和你一样的墨镜。我看哪,这回不仅牺牲重大,花费也颇大呢。啧啧!我一定得请公款了,不然入不敷出。”
Emily收起震惊,开始仔细地打量他──从他自信的笑容,到握著方向盘稳定修长的双手。到今天为此,她和夏昱人只见过三次面,每回都有明显的印象。他自信的笑、从容的态度,在在展现他的不凡。他有一股常人没有的特质,缜密的心思教人害怕;她心有余悸地看著他,开始为梅老担心了。
夏昱人不知道又在想什么,居然又拿起行动电话。
“喂,是妈咪吗?我是阿昱。你现在人在哪里……在家。至洁呢?……哦。妈咪,告诉至洁,你也一样,暂时不要出门……没有啦,我很好。放心,我懂得保护自己。你留在家锁好门,自己也要小心……不会有事的,我回去再解释。好了,拜拜。”
“想不到夏警官还十分关心家人呢。”Emily讽刺地嗤笑道。
夏昱人没有否认,意有所指地笑道:“希望你亦然。”
她抿紧唇,不作回应,只尖声问:“你到底想带我去哪里?”
夏昱人操作方向盘,一个大旋转,彻底甩掉跟踪者,然后对著车顶努努嘴。
“喏。”
她又惊又疑地往上看,路口的路标显示“往外双溪”。
天!外双溪?难道夏昱人要带她回她两年来不曾再踏入的别墅?!不!她惊恐地摇头。她不想再回去了
不想再回到那个她母亲病发身亡的地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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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说什么?!雪月被夏昱人带走了?”
“呃,又好像不是……那个……”电话这头的男人声音迟疑,反覆不定,“雪月小姐坐上了一辆车,不,是坐上车,在微风广场,然后一辆往市区,一辆往外双溪。”
“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!”长者暴怒道:“我让你跟著雪月,你跟谁去了?!”
“我是跟著雪月小姐啊!”男人无辜叫道:“可是好像突然间出现两个雪月小姐。”他说完,立刻把电话拿离自己耳边。
“笨蛋!”长者的怒吼声突然停止,“你把时间给我列出来,详细说明雪月失踪的情况。”
雪月小姐失踪?“喔,是。”
“早上十点左右,雪月小姐又去逛百货公司,我们依惯例守在外面,十一点四十五分,她走出百货公司,停在门口和一个男人说话,跟著就坐上车了,车子驶过我们身边,我们正想跟上,就发现雪月小姐一分为二,一个往市区,一个往外双溪去了。我们立即分成两路,直追上去。”
“唔。”长者沉吟半晌,说道:“别管往市区的车,往外双溪的车呢?车上驾驶是夏昱人?”
“呃……”男人的声音又变得迟疑,“我们只能肯定他是个男人。因为他和我们印象中的夏昱人很不一样。”
“怎么说?”
“他开宾士,而不是BMW。他留著落腮胡,穿得邋里邋遢,模样一副落拓不羁的,跟我们平常知道的夏昱人很不一样。”
那副打扮可能只是诱敌之计!长者缓缓呼吸,懒得再骂他们了,直接吩咐:
“不管他是谁,跟著那辆宾士,看他要去外双溪哪里。”
“那个……”
“说!又怎么了?”
“在接近外双溪的交岔路口,突然冒出七、八辆宾士车,”他小心翼翼地说:我们在十二点十五分的时候跟丢了。”
“该死的笨蛋!”
他这回没躲过长者的怒吼,被震得耳膜隆隆作响,“我们无法确定车子往外双溪,或又转向别处。”
“笨蛋。”长者喃喃地,皱紧有些泛白的眉。
外双溪?他们会回到那幢别墅吗?那里是神圣教派登记的布道所,那里也是雪月最痛之地,因为雪月的母亲是在那里去世的。
唉!
“听好,立刻回到我们在外双溪的别墅,如果那辆宾士车出现,马上给我电话!”
“是。”
长者挂上电话,握紧了拳头,面目变得狰狞可怖。
想玩吗?夏昱人,我就奉陪,和你玩上一局!我倒很有兴趣知道,究竟是你厉害,还是我高杆。呵呵呵……
第九章
“看!这里就是台北著名的故宫博物院,你这个在美国长大的华裔,大概从来没有参观过吧?”
Emily目瞪口呆地仰视这幢宏伟建筑,又惊讶又困惑。她作梦地想不到,夏昱人会把她带到这种地方来,她本来以为……以为……
“以为什么?这里的确是外双溪啊,你以为到外双溪,就只一个地方好去吗?”
她敏捷地回头,看见夏昱人笑得畅然。
“走吧,我们进去,我带你进去见识中国古文物。”
他们并肩往前走,Emily突然冒出一句:
“你是个奇怪的人。”
“喔。”
“行事乖张,完全不按牌理出牌,有你这种敌人,真是可怕。”
“我该谢谢你的赞美吗?”
“哼。”
他们已经走进了陈列古物的馆内,四周轻声细语,他们自然也就放低声音交谈。Emily压抑地问:
“你如此大费周章找我出来,让不是为了要我参观故宫吧?”
“当然不是。”夏昱人不改笑意,微笑道:“但,在开始正题前,我希望你能开诚布公 不要对我有一丝隐瞒。”
Emily微笑起来,“这是警告?还是但书啊?”
“事实上,警告和但书是同义字。”
哦,那么我就没有听错喽,你现在是在威胁我。”她笑意更深,“我倒不晓得, 来台湾警察可以威胁人的。”
夏昱人蹙一下眉,耳边响起小墨的话──动之以情──将他的心绪再度沉淀。
“我没有要威胁你,如果给你这样的错觉,我道歉。说那些话,只是诚挚地希望你能同警力合作,因为就目前调查所得,你是唯一可以解开她死亡之谜的人。”
Emily有些意外地回头看他,颤声问:“你说,她已经死了?”
“没错,她死了有两年了,就像俗话说的,骨头都可以拿来打鼓了。”
夏昱人发誓,他确买看到Emily在他说最后一句话时,身子抖了下。也许小墨的方法有用。他微笑忖道。
Emily深吸一口气。“她死了两年,可是两年前,我人根本不在台湾,你凭什么说我有跟她有关?”
夏昱人没有说明当时她人正在台湾旅游,只深深凝视她,看得她心慌慌。
“你们长得很像。”
“吓!”Emily反射性地抬手坞住双颊,然后在他探测的目光下,不情愿放手。“……长得像又如何?我是大众脸啊,跟谁像也没什么大不了。”她大声说。
“我不会说你有大众脸,你长得太漂亮了。”
Emily瞪著他,警戒而防备。
夏昱人立在窗前光影里,仰头望出去,窗外云丝淡淡,日光灿灿。
“死亡的人,我们称她埃弗伊女士,我猜埃弗伊该是她娘家原姓。”
答对了。Emily无声道。
“资料上说,她自从二十八年前随老公来台后就不曾离境过。她在医院病逝,死因也无可疑。至於她个人,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没?她天生是个美人胚子,”夏昱人拿埃弗伊女士的照片交到Emily手里,“特殊的发色,大而深遂的眼睁,嫩白的皮肤。虽然这张是她年老时的照片,但还是看得出她年轻时的美丽影子。”
Emily撇开头,不表意见。
夏昱人续道:“而你,你身材有与她相似的影子,你自己难道没发现吗?”
“我说过,人有相似。”
还要嘴硬就是?好啊,奉陪。他暗忖。
“与埃弗伊女士比邻二十年的老太太说,埃弗伊女士身体很好,对她的死她感到十分意外,她不该那么早死。她表示。”
Emily还是不说话,紧咬著唇,手里的照片被捏得变型,早不见什么美丽影子。
“她还说,做了二十年邻居,她第一次、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埃弗伊女士痛哭,是在十四年前。”
她慢慢抬头看他。
“她在自家大门前抱著一个七、八岁大的小女孩痛哭失声。老太太不认得那个小女孩,之后也未曾再见过。唯一记得的是,那个小女孩脖子上挂著一条半月型项练,亮晶晶,明灿灿。”
“真亏她还记得。”Emily笑出声来。
夏昱人看著,有丝恍然。笑,这类苦笑地也常在小墨脸上看到。原来,她们都不想笑的,只是情绪太重,非得显现,只除了笑,她们没有别的表现法。小墨也曾勉强自己微笑?为什么呢?
她轻声道:“那条项练是埃弗伊家的传家项练,也是我名字的由来,我叫雪月。”
“你?”夏昱人只发出一个音,就瞧见她伸手去垃衣领下那条项练,把项练拿到他面前。他看得真切,那条项练是亮晶晶的黄金与明灿灿的白玉所组成,花型黄金造形唯美,中箝著雪白般的白玉,巧夺天工。
“Emily小姐,你主动出示这条项练,要知道,它可以作为呈堂证据喔。”
“我知道,既然我拿出它来,就会把所有的一切全告诉你。”她吐出一口气,“夏瞥官,我必须承认,你真的很厉害,懂得说话的技巧,懂得掌握人心的弱点。”
夏昱人微微地笑。说起来,他该感谢小墨呢。
“你猜的半点不错,她的确是我妈妈。”她边说边抚平照片上的皱褶,“我出生没多久,她就把我送给别人。直到我八岁那年,才知道原来她是我母亲。”
夏昱人摇头轻叹,“没有母亲会不爱自己的孩子,她会把你送给别人,应该有她不得已的苦衷。”
“不必替她狡辩。”Emily绝然道:“事实证明,她爱安德森博士胜於爱我!”
“安德森博士?!”他又惊又疑。
“没错,梅登就是安德森。我可以证明这一点。”
他就是连续五起杀人案的凶手!夏昱人眯起眼睛。
“我希望,你可以把事件经过交代得更清楚些。”
Emily低著头,看著胸前的项练、手上的照片和白磁地砖上反映的自己。
“母亲和安德森是如何认识的?我不清楚。自我有记忆以来,他们就为安德森的梦想而做努力。”
“安德森的梦想?”夏昱人怪道。
“他希望可以成为世界名人,受人景仰。”她嗤道。
“喔,就是像布希总统或李登辉。”
她摇头。“是更伟大的人,像耶稣基督之类。”
“哦。”
“他们试过各种方法。安德森教过书、做过密医,可是得到的成效都不太大。最后,母亲建议安德森索性成立教派,自己当头。”
“安德森於是成立神圣教会,那是五年前的事。”他回忆道。
“没错,母亲出钱给他成立教会,还拚命游说人加入。”
“就我所知,神圣教会几乎成了有钱人的俱乐部。”他质疑。
“那是意外。因为母亲属於上流社会的人,找的多半是她认识的人,久而久之,神圣教会就变成只有有钱人才加入的教会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夏昱人恍然大悟。
“可是安德森并不以此为满足。”Emily忿恨地回忆,只要想到那段日子,她就好恨!“他酷爱受人景仰、奉若神明的快感,既然成立神圣教会,他希望神圣教会能像基督教、回教般拥有上千、上万的信众,风行全世界,发扬光大。为此目的,他需要大量、充足、源源不断的资金。可怜的母亲为了他,从现金、股票、房产到埃弗伊家传承的名贵古董,一一变卖了。”
走到变卖的地步,可见得情势之严重。夏昱人摇一下头。女人的爱情,真像扑火的飞蛾,壮烈却无悔。
“那段日子,不,该说从成立神圣教会起,安德森便花钱如流水,从未间断过。他总向母亲抱怨,金钱不够不够不够!可怜的母亲,被迫四处向人伸手借钱,到最后告贷无门。她花容失色,全然不见往日优雅风采。”
扑火的飞蛾会燃烧自身来照亮她的情人,勇往直前的态度全然不计后果,更不会去考虑这样的付出值得否?夏昱人再次感叹,但他没有说话。这类心甘情愿的情事,他管不著,也无从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