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乡亲父老兄弟姊妹叔伯姑婶大家好!
叔伯姑婶痛泣中:终于有人想到他们了……
今天第一次来到贵宝地──ㄟ……好像不是耶?ㄣ……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。总之,依照往例,女主角是一个超级无敌美少女,跟作者一样,千真万确;俺像梵谷,只能画自己,无奈。依照往例,这还是一个悲伤中又带点高雅迷离的感人作品(今天你相信我,以后你就不相信我了)。
我小的时候听大人说,如果你手指月亮的话,得马上合掌拜月,否则,那天晚上月神会在你睡觉时割下你的耳朵,所以真的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不敢伸手去指月亮,尤其害怕弦月,害怕被割耳朵。后来知道小孩夜间以手指月亮,触犯"月娘"的后果,耳朵会被割伤,是一种民间俗信,可是胆小的我在孩童时期,确然不曾违背过大人的叮咛,真是天真无邪呀!
我还怕鬼。
有人说睡觉时手脚伸出床沿会招鬼摸,还有十二点整电话拨十二个零会打到异世界、半夜不能照镜子、梳头发跟吹口哨,丑时打嗝是鬼上身……等等,这些传说我至今深信不疑。
是否后来的小孩就不会这么好骗了?其实也不然,因为这类传说,已经传了很久很久,就是因为一直有人再上当,所以传说不坠。
我想故事也是,尽管曾经看过无数的故事,对小说的热情冷却,总还是期待能再看到精采的故事,被骗也好,能让人感觉到幸福就是一种艺术了。
我非常喜欢李娃儿,自己这样说好像很奇怪,当然不喜欢就不会创造她了,可是跟许多角色比较起来,她硬是让我偏疼了点。她很会胡扯,扯到最高点的时候,连我也很难控制她。
有人说,书中主角可能是作者的化身,但我必须在此否认,我绝对不是一个搞笑的人,虽然我看搞笑的节目跟书,但我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莲而不妖,中通外直,不蔓不枝,亭亭净植,香远益清,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……周敦颐痛泣中……放心,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,谁叫你未卜先知,写下这一段专门用来形容我的话……周敦颐依然痛泣中……点解?
吻我,不要问我!(不说了,还要去扫鸡皮疙搭,system busy……)
第一章
李娃儿出生的时候,全身乌不溜丢地像块黑木炭儿,硬是比别的新生儿茂盛了许多的黑卷发丝一绺绺发着抖儿,活像刚被雷公劈了似的。
"这真的是我们的孩子?"李爸手中抱着新生儿,很不确定地问李妈。这娃儿横竖看起来色阶要比他们全家都低个三度不止。
"没错啦!"李妈很稳当地回答他。
她要临盆那日突然天地异相,风雨交加、雷鸣电掣不止,规模之庞大真个山川为之动摇,风云为之变色。她曾听闻,古有圣贤诞生,必天降祥瑞。相较之下迎接她肚里的阵仗排场,实有过之而无不及呀,她不禁自得她李张若男,果真怀了个异于常人的不凡胎儿。
她正沾沾自喜之际,诡异的闪灵杀手突然往她前后左右各劈成了一个十字架,将她给困在中间,活像欧洲中古世纪时的受刑人──就是那个X'mas里那个X先生嘛……别吐、千万别、浪费粮食会遭天谴喔!
她左闪右闪、前凸后翘,打不到就是打不到!不是她爱骄傲说,挺了个大肚子动作还能如此灵活者,除了古有洪金宝,今就她李张若男一人了!
别误会她之闪躲,可不是贪生怕死,只因母爱作祟,让她怎么样也要保住肚子里的一块肉。
这样昊天罔极的恩惠,藉由母子连心,应该能准确地传达给BB仔吧?BB呀,妈咪不要金屋银屋,只要钻石楼;妈咪不要两人世界,妈咪要整个世界……
然而如此惊心动魄的关键时刻实不容她多想,就在她刚逃到一棵百年大树下时──小朋友千万不要学,这个阿姨白痴的……同一个时刻,雷公粉犀利地劈倒了她身旁的大树,将她的三魂七魄也给劈掉一半,等到回过神来,才发现她竟毫发无伤,一点事儿也没。
还纳闷呢?原来全教肚子里的娃娃给吃下去了!
"是这样吗?"李爸的不解远比不上他的担忧,虽说非洲的日头赤焰焰,但也不至于毒辣至斯,能够把隔着肚皮的娃娃烧成个火炭儿吧?
中国人常说:一白遮三丑,美白、美白,顾名思义,要美就要白!像她这样不清(楚)不白(皙),这、这教娃儿长大以后怎么面对社会国家和世人?
"黑是黑了点,但不错看呀!"李妈接过黑娃娃,仔细端详。嗯,她生的小孩,美的一律像她,丑只能怪天生自然,瞧这细致模样儿,不挺可爱的?
人的眼睛处于黑暗中一段时间以后,会产生一种暗视紫,渐渐的能让你看清楚黑暗中的东西,李爸看着娃儿,不禁也快乐起来。
"是挺可爱的。"她的黑眼球儿滴溜滴溜地转,像弹珠一样,说不出有多灵活!人家说癞痢头儿子是自己的好,况且他女儿头发不知有多少!总强过张三李四的臭头儿子吧?
"反正以后给她用SKⅡ,就有办法教她白回去了。"李妈更是胸有成竹。
"老婆果然英明!"
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
"为什么我的皮肤这么黑?"李娃儿稍微长大时曾质问她妈妈。
"没办法,谁让怀着你的时候特爱吃酱油炒饭、酱油腌制的东东啦,所以喽……"她妈妈如此这般解释,很有点敷衍的意味。
"为什么姊姊和弟弟的皮肤又白又比我漂亮?"再长大一点,懂得分辨美丑以后,她再度质问她妈妈。
"那有什么?你姊姊的名字比你难写,你弟弟的胸部比你小啊,上帝是公平的。"她妈妈又是如此这般不负责任地安抚她。
姊姊名叫李宝瓶,确然笔划比她多了不少划,她最讨厌写字,于是释怀地点点头,可是──
"我的胸部并没有比弟弟大!"堂堂一个男孩儿,长得比她还要细皮嫩肉就不可以原谅。
"你还小啊!等你长大以后就会知道妈妈没有说谎了。"她的妈妈依然是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模样。
"真的?"
她终于得到妈妈的保证,心里舒坦不少,可是──
"胸部大又有什么好处?"
"胸部大就会很有女人味,才能够迷死男人。"她妈妈挺起三十六D的海咪咪,骄傲地说。
"就像你迷死老爸一样?"
"那还用说。"鼻子依然很高。
"我想问……其实我亲生的爸爸是不是隔壁的汤玛斯叔叔?"
"吓?"她妈妈一个不慎由贵妃椅上滑落,跌个狗吃屎。"谁说的?"李母像八脚蜘蛛一般地俐落爬起来,神色凶恶无比。"谁敢污辱我的冰清玉洁?还不速速把名字给我报上来!"
"是我自己猜的。"她一边扶住母亲,一边解释:"汤玛斯叔叔的皮肤跟我一样黑,头发也卷卷的,老师上课时跟我们说这就是遗传,基因是不会骗人的。"
"你『趴带』了?汤玛斯叔叔是黑人,你是黄种人,这怎能扯在一块儿?"
"可是、可是……"她嗫嚅着,其实汤玛靳叔叔的女儿黛西跟她还满像的,黛西除了眼睛比她大、嘴唇比她厚外,相似度高达千分之八百,比起她家清一色的白肉派,她觉得汤玛斯叔叔一家子更像与她同宗同流。
"可是什么?"她妈妈瞪她一眼。"我跟你说,就在十二年前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你老爸约我到好望角观赏海景,时值凉风送爽,人在天涯,气氛好到不行……"
噫,听老人家讲古,是最浪费光阴的行为之一。
听说女人二十岁时希望她的男人帅又有钱、品味高雅、时时让她惊喜、狂野又浪漫;三十岁时希望男人会帮她开车门、拉座椅、肯花钱带她上馆子吃顿好的、不会忘了生日及周年纪念日。而她母亲即将迈入四十大关,对父亲的期望值早就已down到至少他遗像一个人、秃子也无妨、等她上了车才开车、还肯听她说话、会找遮得住小腹的衬衫穿、上完厕所能把马桶盖归位而已了。
李娃儿适时打了一个瞌睡,睁开眼皮时,恰恰听到陶醉往事的母亲讲到最重点的地方。
"……经过一番袒裎相见后,你确确实实是你老爸带出门、你老妈带回家,品质有保障,百分之百安全无杂质的!"
"是喔。"她应了一声,不无失望。汤玛斯叔叔高大英俊、威猛强壮又有型,长得就像丹佐华盛顿一样帅地呀。
"总而言之,谁要再敢说你不是我们家的小孩,老娘就去海扁他一顿,看他还敢不敢胡说八道?你娘卡好!"她竖起中指。
"娘啊!气质、优雅。"她提醒老妈矢志不忘的终生课题。李张若男出生于俗家所谓的"鲈鳗厝",嫁给斯文人爹爹以后,立誓改邪归正,做一个温柔婉约的贤妻良母,以气质优雅派自许,只不过偶尔仍有小小忘形。
"啊?你说什么?"她娘立刻正襟危坐,一副纯真无辜的模样眨着眼,她剪着滨崎步的发型,染着小步的颜色,脸化小步的妆,连说话举止都像小步……只可惜长得像美凤,美则美矣,只是岁月呀……凡走过必留下痕迹,真是恐怖。"我刚刚有说或做什么吗?"
"没有,我什么也没听到、什么也没看到。"
"喔?那你还有没有问题要问我呢?"李娃儿这个小鬼,从小问题特别多,总爱追根究底,实在烦得很。
"没有了。"李娃儿低下头。
没错地,她是个问题儿童,可她娘从来也没正经地给她过一次满意的答覆,她成长了十二年的脑细胞,就像被猫咪扯乱的毛线球,盘根错节,愈理愈乱,让她时时会产生一种天地问唯我独醒的时空错置和自我错位的感受。
像这个年纪的女生,思考的模式很是怪异,既不像孩子一般天真幼稚,也不若大人的成熟睿智,像身体的成长一样地尴尬的想着──这世界上,难道真的没有一个人可以懂她?过着彷佛天真烂漫却又烦恼无比的日子。
李娃儿的爸爸原本任职于台湾的光罩公司,结婚没多久就被派驻到南非新建的工厂,他便带着老婆搬到南非的首都普勒托尼亚市,简称斐京市,三个小孩皆出生于此地,并且在当地的斐京华侨公学就读,这也是南非唯一把中文列入必修课程的十二年制学校。
"到过南非,等于到过全世界"是南非的观光口号,这片有着黄金都市之称的美丽大地,是非洲国家中少数没有战乱和饥荒的地方,气候温和乾燥,年平均温度约摄氏二十度,四季皆有赏不尽的美景和花香鸟语。
李娃儿正是在这么美丽的环境下,夺天地之造化成长的另类美少女。
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
斐京华侨公学小操场变七年级生格斗现场实况……
李娃儿不是不喜欢自己的名字,可是自她懂事以后,总不爱人家娃儿、娃娃的叫她。这名字取起来真是门学问,最好是不要叫什么小的、儿呀,例如叫小妹的,到老了还在当小妹,不是很衰吗?像她叫娃已经够本了,还加上一个儿,不是硬小了人家好几倍?
所以上了七年级以后,她便宣布自己从今以后只叫"李娃"。
"呸!你也配叫李娃吗?我爸爸说,李娃是中国古时候很美丽的一个女人,还被皇帝封为什么夫人的,你这么丑,凭什么当夫人啊?"挑釁一号男说。
"哎呀!什么夫人?夫人是称呼老师和高贵女性的,我妈妈说,李娃不是什么好女人,是烟花女子!"挑釁二号男说。
"什么是烟花女子?"围观的人群问。
"这──"
挑釁二号男"这"字停了三秒,围观人群中有好学不倦者立即翻译:"烟花女子者,必区(bitch)也。"
"哗!必区!必区耶!"众人鼓噪,对传说中的必区能出现在校园而兴奋无比,其实对他们而言,必区是什么不重要,但是海滩的儿子(son of bitch)是骂人的话他们倒是耳熟能详。
"必区!李娃儿是个必区!"挑釁三人组立刻加以发扬光大,用必区这重量级的言语攻击她。这三人是七年级最厉害的小恶霸,每天上学的任务就是攻击嘲笑李娃儿,以提升自己的等级。
"我不是必区!我不是!你再说我撕烂你的嘴,打得你牙齿掉满地!"李娃儿怒吼,冲向前跟嘲笑她的三人组头目扭打成一团。
"李娃儿不是必区,人家说必区其实很美的,可是李娃儿丑死了!必区晚上要工作,李娃儿不行晚上工作的,因为李娃儿是黑色隐形人,晚上关了灯就看不见她,老板点名时会说,李娃儿总是偷懒翘班,这个月不发薪水了,嘻嘻嘻!"其余两人还在一旁敲边鼓,没有任何意义的解释却令他们很乐。
斐京是个大城市,有如欧美一般的高楼栉比鳞次,道路宽阔笔直,但是一离开市区,放眼所见尽是破落铁皮屋,和白人及华侨舒适的住宅相比,显得无比凄凉,经济环境差的黑人,就是住在那里。
在华侨圈,的确从没有见过像李娃儿皮肤这般黑的孩子,所以她总是沦为大家嘲笑的对象,小孩子虽然天真,但是天真往往是残酷之最,纯粹因为好玩而欺负跟自己长的不相同的人,根本不在乎会不会因此伤害别人的心。
鼓噪声愈大,李娃儿在地上和嘲笑她的人纠缠便愈激烈。她不是一个肯吃亏的孩子,最不屑的就是X先生的打左脸送右脸哲学,这样买一送一的吃亏事她可不干!
人家打她一巴掌,她就不客气地饱以六七下老拳,这是一定要回本的啦!
因为经常被嘲笑,她打架的功夫就愈来愈好,现在跟她扭在一起难分难舍的男孩,是男孩帮里的头目,号称七年级的不败金刚,在前六年与李娃儿的对峙交战确然曾经立于不败之地。
但是曾经的丰功伟业,眼看他就要楼塌了,那些风光胜利,过了今天确定要成为历史的一页,他这不败帝王,眼看就要成为前朝遗民了……
终于,李娃儿将他一脚踩在鞋底下,看着这经年累月欺压她的恶人帮之首终于在背部烙下耻辱的印记──她的鞋号!她就忍不住得意地笑、又得意的笑。
虽然她身上多少也挂了彩,但是多亏她黝黑的肤色淡化了受伤的痕迹,而这更显得她赢来毫不费力,这代价是值得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