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店里的喜筵正进行着。
新郎新娘脸上洋溢着笑,同一桌桌的宾客敬酒。
徐晴趁众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新人身上时,偷偷溜了出去,躲在饭店侧门旁的露天休闲椅上,大大地喘了口气。
“呼!真是要命!是谁发明高跟鞋这种东西?简直是残害现代女性!真搞不懂为什么那么多女人甘愿受这种折磨?”她喃喃咒骂着。
她迫不及待地脱掉脚上的束缚,皱着眉低头看着已经磨破皮的脚踝。若不是穿着裙子,她早就跷起腿对着伤口频频吹气了。
“要是被警局里的同事看对我这身打扮,不笑掉他们的大牙才怪!”
她心里庆幸没有告诉同事今天她妹妹结婚,更没有邀请他们来台中吃喜酒,否则她就成了警局里每个人茶余饭后的笑柄了。
今天她穿着一袭纯白色连身小礼服,应母亲的要求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,强笑应付那些母亲硬是介绍给她的男子,心里已不知大喊几回救命了。
要不是妹妹与妈妈串通一气,非要她在婚礼上穿礼服出席不可,她怎么可能打扮成这样供人观赏,还跟一群阿谀谄媚的男人坐在一桌?整晚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停,眼神像在挑古董似地盯着她瞧,若不是为了顾及家人的面子,她早就发火走人了。
她坐在椅子上,抬着渐渐不再疼痛的双脚,说什么也不要再套进那不符合人体工学的高跟鞋里。她心里琢磨着干脆就这样赤着脚坐计程车回台北,换掉一身不自在的衣服,泡个热水澡,再大剌剌地躺在软软的床上。
想到这里,她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笑,想像着自己正舒服地躺在家里的床上。
这时,身后突然窜出一个身影,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起她身旁的皮包,迅速窜逃而去。
徐晴赫然一惊,没想到竟会遭抢,但她是个受过训练的女警,反应迅速地起身追赶,可是因为身穿窄裙让她无法跑得快,原本心中就有着一股怨气的她此时更是怒火中烧,她粗鲁地撕裂裙襬,光着脚怒气冲冲地追逐着抢匪。
“你给我站住!”她大喊着,“连警察的皮包都敢抢,有种你就别跑!”
抢匪闻言不禁猛力加快脚步,惊慌失措地窜逃着。“妈的,怎么这么倒楣,盯了一整晚,竟然惹到女条子!”
眼看就要被追上,他愈来愈紧张,“靠!穿成这样还跑得这么快,她是不是女人啊?”他忽地闪身窜进一旁的小巷弄里,企图藉着复杂的巷道摆脱她。
“站住!别跑!”徐晴赤着脚追进巷子里,脚底的刺痛感减缓了她的速度。可恶,要不是这样,她早就追上那个混蛋了!
抢匪见无法摆脱她,很快的窜出巷道,打算拦下一辆计程车。
徐晴强忍着脚底的疼痛跟着冲了出去,没想到跟一个正从巷口走过的人撞个正着,砰的一声,那人被她撞倒,两个人一上一下倒在地上,哀号出声。
徐晴强撑起身子,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抢匪坐上计程车离去。
“该死!最好别被我抓到,否则一定让你死得很难看!”她气愤地一拳往下重重捶了一记。
“啊!”底下传出一阵痛呼。
徐晴这时才回过神,注意到被她压在下面的人,只见他一手撑着地,一手摸着刚刚被她重击的地方,没好气地看着她。
“小姐,你还要在我身上坐多久?”
她瞧见他眼里透露着诡异的笑,循着他的视线一看,才发现被她撕裂的裙子已经惨不忍睹,大腿毫无掩饰地暴露在外,而她正跨坐在他的身上,姿势极其不雅,已到不堪入目的地步。
“哎呀!”她惊叫一声,迅速地甩了他一个耳光,并火速地从他身上爬起。
“喂!是你撞到我的,怎么打人哪!”他愕然地抚着脸颊,一脸无辜。
徐晴涨红着脸反骂道;“谁教你眼睛盯着不该看的地方,还害我追不到抢匪,你活该!”
“小姐,是你自己突然窜出来撞人的,没道歉就算了,还敢这样大声骂人?”男人蹙着眉头不疾不徐地从地上站起,斜睨她一眼。
她自知理亏,可是嘴里怎么也吐不出一点道歉的话。
他俐落地拍掉身上的灰尘,嘴角突然勾起了一丝轻笑,抬起头对她说道:“而且你知道这样跨坐在一个男人身上,是一种多残酷的折磨吗?我已经很努力地克制了,换作是别人,恐怕早就血脉偾张了。”
徐晴瞬间又涨红了脸,怒斥道:“下流!小心我告你骚扰,把你抓进警察局关起来!”
“哈!”他突然大笑出声,一脸有趣地看着她,“你口气倒是很大,不过就算警察来恐怕也动不了我吧。可惜啊,可惜你人长得那么漂亮,身材那么好,个性却一点也不可爱。”
“你……”她气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,想一拳挥过去。
正当她欲再度发火时,他突然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丢给她。
“围着吧。”
徐晴微微一楞,不明所以地看着他。
“难道你想这样走在路上?你没发现身边的人都直盯着你看吗?”
听他这样一说,她才发现周围投射过来各种诡异的目光。她赶紧将外套绑在腰际,盖住春光外泄的下半身。
好一会后她才别扭地说了声,“谢谢。”
他轻轻一笑,说道:“总算说了一句动听的话。”
她红着脸,没说话。
“我的车就在对面,我送你回去吧?”
“不用了?”她不假思索地拒绝。
现在她这个样子,如果回喜筵势必会引起一阵骚动,再说遭抢已经够倒楣了,要她再回去受罪,说什么也不要,所以她决定自己先回台北,而他总不可能愿意从台中载她回去吧。
“你确定?”他嘴角透露出一抹怀疑的笑,“你大可不必怕我对你有不轨的企图,我从不强迫女人,向来都是女人自己送上门来。”
她轻蔑地瞪了他一眼。她最讨厌这种自大狂傲的人了。“告诉我你家的住址,衣服洗好后我再寄还给你。”
他耸了耸肩,“不用特地还我了,你留着吧。”
“我留着干什么?再说这外套不便宜吧。”
“无所谓,反正外套我多得是,不差这一件。”
徐晴看着他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,心里不禁有气,她就是看不惯这种有钱的公子哥,一副夸耀自己财势的样子,当下她脱下他的外套,丢还给他。
“你这是做什么?”他颇觉诧异。
“这种衣服我穿不起,你留着自己穿吧。”说罢,她伸手抓着裙子撕裂的地方,无视于路人的目光,转身离去。
男人看着她离去的背影,先是一愣,随即轻笑出声,快步追上前,将外套披在她身上,然后转身快步离开。
徐晴出声正要追上去,但他已经闪进车里,扬长离去。
***
徐晴先在台中的警局报了案后,便叫了辆计程车回台北。幸好他们家习惯在某个隐密的地方藏一把备用钥匙,她才能先回家去。
进屋拿了钱付了计程车费后,她才打电话通知父母说她已经到家了。她想以遭抢的理由挡去预料中的责骂,还是免不了被数落一顿。
“谁教你偷偷跑出去?要是你乖乖的留在喜筵上,就不会被抢了。”话筒里传来徐母的指责,“还有,为什么不回饭店来,自己一个人跑回台北?分明就是想乘机开溜嘛,看你怎么跟你妹妹交代。”
“妈,你就不能说些安慰人的话吗?难道你不担心自己女儿的安全?正常人都会问:‘那个抢匪有没有对你怎么样?有没有伤害你?’之类的,你竟然连问都不问一声。”徐晴抱怨道。
“谁敢伤害你啊?要不是那个抢匪一开始没看出你是个警察,又好运被他逃了,恐怕早就被你打个半死送进医院里。”徐母调侃着她。“如果真有人动得了你,我倒很想看看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呢。”
“妈!”徐晴嗔道。
“好了好了,不闹你了,我跟你爸爸今晚要住在你叔叔那里,明天在台中玩一天再回去。你快去睡吧,不过你可要另外找时间跟你妹妹解释,她对你半途偷溜的事可是抱怨得很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“我知道了。”她无奈地说道。
挂断电话后,徐晴想像着婚礼散场后的情形。欢乐落幕后总是让人觉得冷清,更让人有一股莫名的失落感,她庆幸自己逃了回来,因为她讨厌那样的感觉,所以她一向不太喜欢参加聚会。
她泡了个热水澡,然后躺在软软的床上,舒缓紧绷了一天的神经。脑袋里回忆着今晚遭抢的意外,想起撞人的那一幕,她脸上涌起一阵灼热感。
“啊!真是丢脸!”她将枕头盖在脸上大叫道。
她隔着枕头猛敲自己的头,试图挥走脑子里的影像。
这真是她这辈子做过最丢脸的事!
想起那男人嘲弄她的话,不禁肝火上升,她猛然翻身坐起,将枕头朝着放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丢去,发泄心里的怒火。
外套随着枕头落地,发出一声异响。听出外套里有东西,她好奇地走上前一探究竟,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巧的手机。
“啧!这小子竟然忘了拿走手机。”她打开手机盖,想查询电话号码。“不会吧,没电了!”
据她所知,她没有一个朋友有这款手机,难不成还要她自掏腰包买电池还是充电器啊?开什么玩笑,是他自己要把衣服丢给她的,反正他有钱、连这么贵的外套都不在乎了,还会在乎这一支小小的手机?就让他去报失吧,反正他也不会觉得心疼。
她将手机随手往桌上一丢,打了个呵欠爬回床上去。今晚她真是太累了,有事留到明天再想吧。
***
徐晴推开咖啡馆的门,老板娘康凌一脸惊喜地看着她。不过因为中午的客人已陆续出现,所以她招呼徐晴先坐下来点餐,待会再跟她聊。
徐晴找了个位子坐下,点了份商业午餐。她一向是晚餐时才过来,没想到中午的客人也如此多,匆匆扫视过咖啡馆里的人,一堆上班族的脸孔,脸上仿佛写着“赶快吃完饭好回去上班”几个大字。
还是晚上来好?感觉比较优闲。
没多久,康凌一脸笑意地亲自端着她点的餐走过来。
“今天是刮了什么风,中午就把你刮来了?”
“龙卷风,时针指到十二点,就快而准地把我席卷过来了,想不来也不行。”徐晴顺着她的话打趣地说着。
“哟,心情不错嘛,还会开玩笑,什么事这么开心?说来听听。”康凌饶富兴味地看着她。
“开心个头啦,都快烦死了。”徐晴喝了一口冰咖啡,一脸的无奈。
她真有些烦?因为还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把东西还给人家,她想就此不管,但身为警察的正义感阻止她这么做。
“这么说是烦闷的风把你卷过来的?怎么,昨晚参加你妹妹的婚礼被刺激到了,想结婚啦?”康凌笑着打趣。
徐晴刚送进嘴里的食物差点喷了出来。她没好气地说道:“想你个头啦,我怎么可能为了这种事心烦,该担心的人是你吧,都三十几岁了还不结婚?”
“少来,你知道我本来就不打算结婚,有什么好担心的?”
“你真不打算结婚?那江大哥怎么办?他不是很喜欢你?”
“我们两个早就沟通好了,不结婚,也不生小孩,不被一纸婚约束缚,彼此有各自的生活空间,不互相干涉,不会为了繁琐的家务事争吵不休而日久生厌,这样感情的维持比结了婚还长久,日子也过得比结了婚的人还自在幸福。”
“很多人都这么说,但是真正做得到的又有几个?何况江大哥又是独生子,他这样做,难道家里的人不反对吗?不会逼他结婚吗?”
“那是他的事,若是他日后跟别人结婚了,我也不会怪他,毕竟他有他的难处,我不会强求他一辈子留在我身边,也不会勉强自己投入婚姻。”
“那是因为他现在还在你身边,你才会说得这么洒脱,如果哪天他真的弃你而去,看你还能不能这么看得开。”
“我当然也做好了他会离去的准备。虽然他曾承诺过会陪在我身边,但女人活到了这个年纪,该知道男人的话是不能信的,今天他这样说,未必将来还会这么想。我早过了作梦的年纪,这种浪漫的情话,我不会当真。”康凌淡然地说道。
“康凌,我觉得你真是不简单,别人说要一辈子单身我不信,但若是你的话,我真觉得你做得到。我不知道到底是结婚好还是单身好,也许是因人而异吧,有些人适合结婚,有些人不适合结婚,你一定是属于不适合结婚的,因为你讨厌拘束,那我呢?我是属于适合结婚的,还是不适合结婚的?”徐晴偏着头喃喃地说。
“你会这么问,表示你一定会结婚,而且已经有这个念头了。”康凌笑道。“说,到底是谁让你这样心烦意乱?是不是在婚礼上遇到的?”
“你在乱说什么,谁心烦意乱啦?”徐晴白了她一眼。原本是想找她商量该不该把东西还给那个人,如今是绝对不能提了,否则康凌一定会胡乱揣测,她可不想百口莫辩。
“拜讬,这有什么好害臊的,看到喜欢的人会心动是正常的,何况你也二十六岁了,错过了那么多个年头,就算不结婚也该谈谈恋爱呀,否则白白浪费青春不是太可惜了?”
“天啊,你愈说愈离谱了,懒得跟你说下去。”徐晴低头扒着饭。她最怕人家对她提起这件事,家里已经有两个人每天对她疲劳轰炸了,她不想在外面也要忍受这种言语摧残。
“喂,徐大警官,别逃避,要是你哪天坠入爱河了,一定要跟我说,我免费让你们在我店里消费一个月。”
“你这是在利诱我赶快找个伴是不是?可惜诱因不够大,起码也要半年才吸引得了我。”徐晴笑着说道。
“半年就半年,那有什么问题。”康凌答应得十分爽快。
“答应得这么快,不怕我随便找个人来吃垮你的店吗?”
“要是你真能随便找个人来,就算吃垮我的店我也认了。”
“你这是瞧不起我啊?”
“不是瞧不起,是依你的个性压根不可能勉强跟别人凑在一起,就算是假装也不行。”康凌一脸笃定。
“你又知道了?”
“知晴莫若凌,认识你这么久,我还不了解你吗?黑白分明,容不得一点暧昧,别人稍微对你表示一点好感,就躲得远远的,连普通朋友也做不成,难怪到现在都交不到男朋友。”
“我只是坦诚以对罢了,是什么就是什么,暧昧不清的不觉得很难过吗?如果一开始就表明想跟我做普通朋友的就不要喜欢上我,这样不是清楚多了,也不会惹一些麻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