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妈!妈!醒醒。”她感到骨头全散了,手脚都不听使唤,天哪!她死掉了?现在是灵魂在游荡?不行!她还有一大箩筐的事情尚未完成。而且……士达,她要见他!她有好多话没说,她有一整本日记写的都是他!她要学烧菜喂饱他挑剔的嘴,她……
“妈!”她试图拾起有如千斤重的手,无奈仍是动弹不得,“妈!”她用尽吃奶的力气吼了出来。
朱家玲被一记喊声吵醒,这才看到女儿醒了,激动不已。“元琦!你总算醒了,你吓坏妈妈了!”她声泪俱下。
吁──还好,她没死。
“妈,我怎么了?”
“你这死丫头,干什么不吃不睡的?害得自己营养不良,加上神经衰弱,才来个一睡不醒!你吓死妈妈了!”说着她又哭了起来。
是这样吗!她明明睡在家里,也没不吃不睡啊。
“好啦,别哭嘛!回家?噢!”她才将头抬起不到三十度,就又痛得躺下,像有万根针插入脑髓。
结果又在医院住了两天,元琦才得以回家。不过这两天让她想清楚了很多事情,嘿嘿,大难不死,她要主动出击了!
☆ ☆ ☆
“什么?你们都没帮我请假!”饭桌上庆祝元琦出院的欢乐气氛,一下子冻结到冰点以下。
“这……妈妈……”朱家玲吞吞吐吐的说不出话来,元琦已经快速飞奔至电话旁。
一听到接电话者的声音,她劈头就说:“佳佳,我是元琦。”
“元琦?!你跑哪去了?学校不来,也没请假!”佳佳激动地大叫。
“我被革职了吗?”元琦胆战心惊。
“对!”
元琦这边霎时沉默不语。
“骗你的啦!我对学校说你临时有事,忙完才会来,你到底在干嘛?教务处那边我说谎说得头皮发麻,又找不到你,实在急死人了!”
“哦!佳佳,我才刚出院,别再吓我了,我心脏差点停止。”元琦拍拍心口,吐出紧张。
“你住院?”佳佳提高八度音。
“嘿,偷懒得合情合理。”
“我原本以为是因为恒祥告诉你那些事,你才……”
“恒祥知道我没去学校吗?”
“你是在问恒祥?”是士达吧,佳佳心想。
“呃……好啦,他知不知道?”
佳佳沉默了半晌。
“佳佳?”
“士达知道,但是……他没有表示担心或什么的,哎呀!这是恒祥说的啦,恒祥说士达变了,他要你忘掉那天他说的话,元琦!”
出乎她意料的,元琦竟不以为意的说:“佳佳,我知道瞒不过你和恒祥,所以听好,我爱那个该死的男人,你们等着包红包吧!”
她自信而乐观得令佳佳呆了半晌。
“元琦,你是不是住院……住坏脑子了?或受了什么刺激?还是得了癌症?”“什么嘛!啧,童言无忌,我只是……应该说脱胎换骨才对。但是佳佳,你要保密喔!不可以打草惊蛇。”
“打草惊蛇?元琦,你以为在打仗啊?”
“没错,这是我和他的战争。”她迳自笑了,那个雷士达可以吓得她住院,她绝对打包票要他吓掉半条命,反正他是医生,懂得自救。
她手上吓人的东西可多了,高中三年封箱的记忆绝对够炫、够……
呵呵!她再度笑得让佳佳深信──元琦,一定病了!
☆ ☆ ☆
“雷医师,你的信。”送件小弟推着满满的信件及病历表在医院走道上快速穿梭,速度及技术就像牛排店穿着溜冰鞋送牛排的服务生一样精准。
一如往常,士达在休诊时过滤着信件,几乎都是印刷品及一些医学资讯,突然,一封用各种不同印刷字剪贴成地址及姓名的信吸引了他的注意。
勒索?太好笑了,是谁的恶作剧?
打开后,抽出来一张泛黄的纸,他兴趣大增,细瞧之下发现是一篇日记。
11月21日
天气浙浙凉了,学校要我们换上长袖衬衫,外加西装外套。
穿上西装外套的L,英挺的样子一点都不像高中一年级生。今天颁发第一次段考成绩优异奖,L是全一年级第三名,看着站在讲台上的他,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,能和这样的人同校。
PS.怎么有人可以这么吸引我?这是前所未有的感觉。
PS.收到一封男生班的信,要和我做朋友。都不曾认识、说话,就说喜欢我,
真不喜欢这样,但是,我对L不也是如此吗?高一的日子才开始,我已经爱上这所学校。
士达再次看看信封,确定没寄错,再看看这张泛黄的纸,前前后后、上上下下透着光查看,依然没有蛛丝马迹可查到日记主人是谁。
L是谁?从这端正秀丽的字迹,他确定日记主人应该是个女孩,用着生涩稚嫩的心情喜欢着L,但是,这干他什么事?他早已过了十七岁。
士达将日记装进信封,犹豫着该丢人垃圾桶,还是暂时收管,最后他将信丢入抽屉,步出休息室。一定是寄错了。
带着戏谵嘲笑,他一路哼着歌离去──十七岁女生的温柔,其实是很那个的……
可怕的是,第二天,他又收到了。
11月27日
L好像感冒了,朝会听到他喊口令的声音有点沙哑。他的声音原本就有点低沉,今天这样一喊,班上女生直说好有磁性,结果中午广播果然没有他的声音出现。他才刚进广播社就引起轰动,也是有始以来第一个一年级就当上朝会司仪的人,所以,班上已经有好多人把他当偶像了,听说广播社也有人暗恋他……
但是,却没听见他想追谁,班上的女生都很好奇,我也是。
PS.今天最高兴的就是,有人查出了他的身高──一八0公分。
PS.很高兴,他好高。
士达看着,拿信的手有点不稳。
不会吧?!日记上这个L是他?
但是,写日记的女孩不是才高一?他看看泛黄的纸,肯定这张纸已有十年历史,而十年前,他也是高一,凑巧也是司仪,更是广播社社员,身高无巧不巧也是一八0!
愈往十年前回忆,他就愈觉得发毛。
如果他真的是日记中的L,那……这女孩暗恋他十年?!太可怕了。
而且她不愿让他知道她是谁,没有署名、没有一句字眼可让他联想、让他猜测,这种感觉就像当众被脱去一件件蔽体的衣服,却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。
“嗨!雷……”
“喝!”士达倏地转身,被背后这一拍给吓掉了二魂六魄。
“干嘛?这么容易被吓到!”浩宇反射动作的探看士达手上的东西。
他慌张的将纸塞进抽屉。
“怎么了,这么神秘?真的遭人勒索啦?”
“什么勒索?你哪儿听来的?”
“送件小弟啊,他说已经第二天了,有人寄用铅字剪贴的信件给你。”
“啧!胡言乱语。”
“那是什么?”浩宇像只好奇的兔子。
对看了十秒,士达叹口气,将信交到浩宇手上,连同昨天的一并掏出。
“哈!有趣,真有趣!”浩宇看完乐不可支。
“什么有趣!这简直病态,当时不说,十年后才用这种方式让我知道,我觉得……”
“觉得像玛丹娜接到那种猥亵信件一样害怕、没有安全感,怕会遭受攻击?”浩宇开玩笑的说。
“你跟这个寄信的人一样疯了吗?”
“你干嘛这样反应过度?不妨以静制动,看她还有什么下文。”浩宇又大笑。
士达确定自己交友不慎,这家伙纯粹看好戏的心态。
“喂,别四处宣扬,我不想全院又看笑话。”
“那你今天要不要再和MISS林她们去吃饭?轻松一下。”浩宇半嘲讽的问。
“算了,我没有心情,你去吧!”
第十章
接下来的日子,士达每天都会收到“她”的来信,不同的是,信封已改用电脑打字,而且他发现自己竟开始期待“她”的来信,是因为电脑字少了威胁的意味,改变了他?还是日记主人可爱的个性感染了他?他不追究,只知道他喜欢这女孩看世界的方式。
12月7日
最喜欢的冬天来了,空气冰冰凉凉,讲话还会有白白的烟吐出来,觉得好像站在雪上一样,皮肤冰凉,体内却可以吐出热热的心情。
讨厌的是,要上辅导课,只能呆坐在僵硬无生命的木椅上。但是,今天的辅导课不一样,因为我往窗外望下时,看见L和警卫伯伯养的小黄狗玩。这种天气,他竟脱下外套,只穿着长袖白衬衫在石这上和小狗追逐,一边笑一边吐着白烟。
好羡慕哦。
不小心被老师发现,叫起来罚站,我只希望他别抬头看我们教室,否则多丢人啊!
上次在课堂上偷看“窗口边的豆豆”,看得忘我的笑出声,已经被罚站遇一次,今天又……够跌肢了……
12月24日
今天是平安夜,是情人相偕同游的日子,班上有些同学已经有男朋友,快乐的计画今晚的约会。大家都不相信我没有,因为她们说至少有五个以上的男生要和我做朋友,实际上我隐瞒了更多,徙开举以来,至少收到十封以上。
但是这之中没有L。
他甚至没有发现我的存在。
心情烂得一塌糊涂。
士达看完,又是笑又是遐想纷飞,照她的日记所叙判断,这个女孩应该长得很漂亮。
他竟然没发现她的存在?
该死,十年前的他一定是个瞎子。
她现在依然漂亮吗?
“嗨,雷达。”浩宇又来探勤。
“嗨。”
“又来了?”浩宇看到桌上的信封。
“嗯。”他眯着眼笑,不让浩宇看见他眼中闪烁的颜色。
“这么高兴?”没有躲过浩宇的眼尖。
“她很可爱。”
“有照片?!”浩宇横过身来要抢士达桌上的信。
“没有!”他拍掉浩宇的手,“我是指她的个性很单纯、很可爱。”
士达对浩宇那种以美女为食物的态度实在莫可奈何。
“以你现在的年纪看待一个高中女生的日记,当然觉得她天真可爱,问题是,十年?!这中间隔了十年。”浩宇用手指交叉比出十,还很用力的强调。
“你不懂,我对她有种熟悉的感觉。你不知道,我向来讨厌那些女孩一天到晚想吸引我注意,只差没大打出手,但是,她似乎没有,她安静的活在自己的观察中,虽然我就是她观察的目标,可我并不觉得讨厌。”
“才几封信?!你怎能肯定她没有去引你注意?”
“这几封信跨越将近一学期的时间,她都没有出现我面前。”士达自然的为她辩白。
“老天,你爱上她了?就这些信!你便可以……哦,我该告诉MISS林这个方法的。”浩宇简直不敢相信。
“MISS林可能写掉一缸水,我都不会有这种感觉。”他苦笑。
浩宇沉默半晌,“那元琦呢?”
“算了,别提她。”他的口气中带着放弃且近似愤怒的坚持。
“咦──”浩宇灵光一闪,“这个她有没有可能是元琦?”他知道他们同校。
士达的心停了一拍,才又继续跳动。
“有可能,对不对?”浩宇乐得大叫。
“不、可、能。”士达冷冷的回答,虽然他也想过这个可能性。
“为什么?”这两个人仍在持刀对抗?浩宇实在受不了他们。
“我说不可能就是不可能,没有为什么。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,她也不可能对我……”士达低下眼找烟。
他有没有看错?士达眼中那抹神色是受伤?向来只有女人追、从不曾追女人的士达被女人伤了心?浩宇不太确定。
“你和元琦到底怎么了?”这是浩宇一直想问的事,毕竟他是因为士达而退出的。
士达沉默地点起烟,不回答。
不可能是元琦!如果是她,早在毕业典礼那一天,他们就在一起了,她不会不答应。
纵使他再怎么希望“她”就是元琦,事实也会让他打消这个念头,“她”不会像元琦一样,在彼此缠绵之后用那种残酷的话伤人,所以不可能是元琦。
救命!他又想起那天了,她的第一次。
要命的是,那也是他的第一次!
她竟然可以那样不在乎。
熄掉烟,他一同熄掉对那个女人的任何一丝想念。
☆ ☆ ☆
厨房中的元琦身上已经沾满油渍、色彩,但是比起流理台上酱油倾倒、盐洒、肉飞、番茄汁乱喷的惨剧,她可以算是一个完人。
她不过是想炒饭罢了,上帝怎么可以忘了赐予她这项女性应有的本能!元琦愤恨的想。
从佳佳口中转述恒祥的话带来的消息是:士达恢复正常了,他不再和护士小姐们出游,因为他似乎迷上了一个未曾谋面的女人,那女人不断的寄信给他,但并不说明她是谁……
很好!第一招已经奏效,那些信阻止了他和那些俏护士胡来,这就是元琦的用意,要不然等她手艺学到像佳佳那样可以讨好他的胃的时候,他可能已经结婚三年了。
已经寄出的信,都是她慎选过不会让士达产生联想的内容,但是,天哪!那些内容真教她睑红心跳,像把心掏出来让他翻看检查一样,不过很值得,效果显著。
只是,扣掉内容不可有班上同学名字的、不可有乃芳名字的、不可有自己签名的,所剩也无多啦。
她的手艺却依然那么差!
怎么办?
现在只要她走进厨房,全家人一定跑光光,连投投都有借口。
“琦琦,只要不把厨房炸掉,随便你怎么煮,没关系。”这是她妈出门前的留话。
“琦琦,只要你别逼我吃你煮的东西,随便你把厨房炸掉都没关系。”这是元奇出门前的特别交代。
“妈,只要你别把元奇不吃的东西给我吃,我协助你把房子一起炸掉!”这是投投用眼神做的表白。
太过分了!这两个人加上一条背叛的狗!
还是她爸最好了。
哪知她才转向父亲,狠心的老爸竟说:“琦琦,自从上次吃了你煮的稍微焦了一点的稀饭,爸爸到现在只要一开口,都觉得有火药味,你饶了爸爸吧。”
太太太过分啦!真的只有一点焦味而已嘛!妈妈却把她用的那个锅子丢掉,说什么已经焦黑得刷不掉。
气呼呼的看着眼前这盘已呈锅巴状态的“巧克力色”蛋炒饭,元琦泄气的想把厨房炸了。
叮咚!
这家人全死光了,没人啦。她一边咕哝,一边走向大门。
是邮差,送来一张红色炸弹。
这年头喜帖还用挂号寄送?!太过分了,今天她分外觉得上帝根本遗弃她这个优秀善良的子民。
定睛一看,是周乃芳的喜帖。
拜托,几年来没一通电话联络,突然就炸来一张喜帖,这太……突然,一张便条纸打断了元琦的埋怨。
元琦:
我结婚当天,你一定要来,而且务必提前到,我有话要当面告诉你,所以你不用打电话问我,但是务必要来!
乃芳笔
这是什么?逼人家参加婚礼、缴交红包的最新招数?她要说什么?元琦想不出来她和周乃芳还有什么关联。